“鎮上說給殘疾人發過冬福利,領回來竟然是一件超短裙和一件超短褲。”陜西省岐山縣蒲村鎮魯家莊村的孫先生稱,他臥床多年的殘疾爺爺領到超短裙福利,讓家人啼笑皆非。蒲村鎮政府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回復稱,這些衣服是上海一家公司給鎮上捐贈的,其中大都是女裝。孫先生的奶奶特別不滿意:裙子、短褲短的連屁股都裹不住,村里的年輕娃估計都不敢穿。“給莊稼人送福利,咋就不送點實實在在能用的東西呢?”(1月4日《三秦都市報》)
夏季送涼爽,冬日送溫暖,什么時節唱什么歌,當然會一個歡喜兩個笑。冬日送溫暖不送棉衣棉被,反季節送短裙短褲,看起來讓人有些不是滋味,但對有心送溫暖的單位或個人,接受捐贈者也應換位思考,少一些求全責備。如果苛求送溫暖的單位或個人,不收人情反責怪,或者有網友對捐贈者說三道四,既不合情理,也無助于愛心捐贈行為的延續。
類似新聞在2014年12月曾發生過。當時,鄭州殘聯冬季送溫暖,不送棉衣、被褥,卻給殘疾人每人發了兩套少女裙褲。他們中的一些男士稱,四五十歲的男士,被送了少女裙褲,心里感覺特不舒服。后來,河南省殘聯有關負責人回應稱,這些衣物是上海一家知名女裝廠家無償捐贈,因全為女裝,無法根據需要發放。此次,岐山縣蒲村鎮政府的回應如出一轍。
企業冬日捐獻夏裝,現在不能穿,可以等百日來臨穿;自己不能穿,可以給家人穿或者轉送朋友。由于殘疾人是指定的捐助對象,地方政府及時發放未扣留,也無不妥之處。捐贈企業沒有在夏季捐贈夏裝,固然有些不妥,甚至讓接受人感覺不到溫暖,捐贈企業捐贈的短裙短褲質量未必讓人滿意,甚至可能因為有庫存壓力,但對殘疾人朋友的關心之情是無可厚非的。
捐贈,是一種愛的施予;獲得捐贈,則是接受對方的愛。殘疾人希望送點實實在在能用的東西沒有錯,不過,自古以來,只有捐贈者根據自己的情況,量力而行地提出捐贈,需要的人不應對捐贈的企業或個人提出過分的要求。不恰當的捐贈會讓殘疾人朋友尷尬或心寒,殊不知,對捐贈企業或個人提出苛刻的要求,捐贈者的一片好心也可能會受到傷害。如果他們放棄對殘疾人朋友的關心與捐贈,恐怕不是我們想要的。
事實上,不管捐贈的東西、捐贈的時間是不是合適,只要捐贈的物品有使用價值,捐贈的都是愛心。對冬日發短裙,我們一方面呼吁社會和政府注意捐贈時間,講究捐贈方式,考慮捐助對象的心理,一方面也請求受助對象及其公眾理性對待捐助者,只要是愛心捐贈,只要捐贈的物品有價值和意義,就應包容捐贈者的不適時行為。受助者滿意是理想的結果,受助者不滿意,也請不要誤解或傷害捐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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