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黑龍江省尚志市市民反映,在當地人民法院原辦公大樓挖出“驅邪符”,板上字跡清晰可見,正面寫有“驅邪降福”、“裕到眼前”、“鎮宅之寶”等字樣。看到該“驅邪符”后聯系尚志法院,相關負責人拒絕回應。(1月11日鳳凰網)
總所周知,中國民間有在住宅內安放具有象征意義的符咒類的東西,以示平安吉祥之意。雖然這帶有迷信色彩,但因形成習俗,也就見怪不怪。然而,如果一個國家機關大樓內也安放這類東西,那就讓人難以理解了。
我們都知道,法律是正義之劍的化身,而法院則是行使法律的神圣殿堂,掛著正義之劍的殿堂,什么邪惡之物敢來呢?即使來了,那也會被法律之劍降服啊!不知黑龍江省尚志縣的法官們都是怎么想的,他們是對法律沒信心還是對自己執法沒信心?難道這莊嚴肅穆的殿堂,自己身上的法袍和手中的法槌,以及身配槍械的法警,還不足以邪惡望而生畏瑟瑟發抖?還要搞一個什么“驅邪符”才可保佑法院同志們的平安?
其實,就算某些人一時之興,搞了個“驅邪符”也不打緊,但是,即使是迷信也需要一定的文化水準,你一個法院,在“驅邪符”上寫什么“鎮宅之寶”,“裕到眼前”?這是私宅里的詞兒,法院可是公堂啊!在上面寫個“執法如山”或“除惡務盡”那還有點靠譜。法院放“驅邪符”,請勿褻瀆“秉公執法”。
為人不做虧心事,哪怕半夜鬼敲門,假如你法官秉公執法,還有什么邪惡敢于對抗的?安什么“驅邪符”只能證明某些人心里有鬼,對自己執法沒信心。就如群眾議論:法院大門是供來法院辦事打官司老百姓進出的通道,這驅邪降福四個字,難道是要驅趕來法院依法維護權益的老百姓?請問法官們,你們真是這么想的嗎?
法院是審判懲治犯罪分子,解決社會矛盾和糾紛,維護公平正義的場所。法院應該是文明的地方,應該是講究法律威嚴的地方,但靠虛無縹緲的“驅邪符”顯然解決不了問題。法院如果真正要追求正義、樹立正氣,以正壓邪,取決于法院及法官對法律的忠誠,取決于秉公執法,取決于公正審判,取決于踐行“人民法院為人民”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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