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一封來自湖北的觀眾來信引起了新聞調查欄目組的關注,這封信敘述了湖北通山縣柯善海一家多年上訪,事由得不到解決,并因上訪遭到地方政府報復,家人多次被送進精神病院 、被判刑的狀況.信中說: 柯善海全家人被關押,連正常的經濟來源都沒有,長期以來一直被政府部門歧視打壓,當地百姓都對此冤案都深表同情,但是無人敢出面解決。2015年12月初,新聞調查記者來到了通山縣燕廈村柯善海的家。
柯善海共有五個孩子,兩個兒子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了有期徒刑五年,現在正在監獄服刑。女兒柯亞娟去年因敲詐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剛出獄不久。柯善海的愛人舒平菊曾三次被關進精神病院。
柯善海告訴記者,一家人的這些際遇都和他們多年來的上訪有關。在柯家,記者看到了一份咸寧市政府給予他的答復,答復中說柯家反映的問題已經三級信訪終結, 如果再就同樣事由上訪,信訪部門有權不予受理。
柯善海堅持,他多年反映的問題并沒有得到解決,因此,對于三級信訪終結的結論不能接受。在柯家,我們還看到了一份通山縣給予他的信訪問題答復意見,對于柯家上訪事由歸結了10幾條,有土地調整不公、牛羊損害油菜賠償糾紛、購買倉庫建房糾紛、罰款未開收據糾紛等等,并逐條做出了解釋。
土地調整不公?
柯善海跟記者反映的第一件事,就是村里土地調整中的不公。柯善海說,2003年村里土地調整時, 由村民抓鬮取得土地,按照柯善海的說法,他當時抽得了6號,6號就是他家房屋西側的地塊兒,但一直被其他人占用。
柯善海說的是否是事實呢?記者向另一戶和這塊地相鄰的農戶打聽。
記者:這不是柯善海家的嗎?
農戶:不是。
記者又找到了村里的老書記詢問情況。按照老書記的說法,當年調整土地前,事先所有村民都達成共識,秧田不參與調整,即使在抓鬮中抓到,也按編號往后順延,也就是說盡管柯善海抽到了6號,但因為原本這塊地是柯于水的秧田,不參與調整, 只能順延序號,調整其他的土地。
記者找到了柯于水,并請他給我們出示了責任田的土地證。在柯于水的土地證上,記者看到,明確標注了五斗,五斗指的就是那塊秧田。
牛吃油菜賠償糾紛
柯善海還曾因鄰村村民牛吃他家油菜的事上訪多年,事情發生在 2001年,潘山村的村民陳世林家的耕牛吃了柯善海家的油菜,派出所和雙方的村委會調解賠償60元,柯善海不服,多次找鄉政府,鄉政府又補償了120元,他依然嫌少 。
記者:你就是三畝油菜全部絕失了?
柯善海:全部絕失了,三年。
柯善海說的是否屬實呢,我們找到了一山之隔的潘山村。
記者:吃了多少?
陳世林妻子:沒毀光,走在那里吃,沒毀光的。
當事雙方的說法再次出現了南轅北撤的差距,我們聽說當時這事因為涉及兩村的村民,老書記也介入了此事的處理。根據老書記的記憶, 當時,柯善海還把陳世華的牛扣在家里,犁了幾天地。老書記稱,當時在雙方村委會和派出所的協調下,讓潘山村的這家人賠償柯善海60元錢。
時至今日,在牛吃油菜的事實和損失金額上,柯善海的描述及主張和其他當事人的敘述有著不小的差距。 在村里,記者也向其他村民做了了解。記者得知,在柯善海上訪的這些年里,縣、鄉曾經多次組織找村民去開聽證會、協調會,就包括牛吃油菜的事情 。
購買倉庫建房糾紛
這個正在蓋房子的地方原本是燕廈村七組的一個倉庫所在地,2002年,因為倉庫年久失修,面臨垮塌,村里用競拍的方式賣給村民。 柯善海沒能在競拍中買到這個倉庫,由此生發的一系列事件也成為他多次上訪的緣由。
倉庫8000塊,就是這樣,頭天晚上開了村委會,誰要,誰拿去,誰去辦,結果選定了一個時間,交錢,結果他沒有搞到錢,這邊搞到錢,把這個錢交了,把8000塊錢交了,
柯善海:他這個騙出去籌錢,他就賣了。
記者找到了當時7組的組長了解情況。在當時的競買中,柯善海沒有參加, 另外兩名村民各花8000元買得了這個倉庫。而之后,柯善海多次找到村里要求買回這個倉庫。按照組長的說法,村里也曾協調買家轉讓給柯善海,但最終因為兩位買家不肯出讓,而沒能成功。就在隨后兩位買家拆除倉庫的時候,又起了新的糾紛。
在兩位買得倉庫的村民拆除倉庫時,柯善海的愛人舒平菊上前阻止,雙方發生爭執。
記者:你知道被誰打的嗎?
舒平菊:知道,那個春蓮、愛香,愛香的老公幾個人打的,打了腎錯傷。
燕廈村原黨支部書記 柯于樸:打是假的,打是假的 。
對于這一事實的描述,柯家再次和其他村民不同。記者在政府的答復意見中看到,當時的派出所出警之后,因無法證明現場有人打舒平菊并未立案,因此,我們希望多走訪些現場的目擊者了解情況。
村民:這個東西買了,你來我肯定不會把你拉開。沒有打她。
在政府對此項的回復意見中提到,時任鄉司法所的所長華赫林曾給舒平菊資助80元的醫療費,我們找到他了解情況。華赫林回憶,當時因為報了警,鄉政府也派他去了現場。除了他資助的80元外,當時花費的450元醫藥費后來也是由鄉政府報銷的。華赫林說,柯善海始終要求一要賠償、二要追責。為此,柯善海多次找政府部門,甚至直接找過縣委書記。
在村里,提起柯善海多年上訪的事,所有人都知曉。在村里,柯善海確實是個聰明人,上個世紀的80年代,柯善海就會開拖拉機,當年,他曾經承包了組里的拖拉機搞運輸,但后來在承包過程中和組里產生糾紛,柯善海把村組告上法庭,那是柯善海的第一個官司。
在燕廈村的幾天時間里,記者了解到的情況和他的主張還是不小的出入。但是,幾十年來,柯善海堅持自己的看法,從鄉鎮到北京,多年上訪,那么,信訪部門是否對他的事由進行了全面調查呢?我們找到了燕廈鄉主管信訪的副書記焦南盛 。
焦南盛告訴記者,縣里、鄉里多次就柯善海提出的上訪事由召開過聽證會、協調會。縣里對11個問題的答復,是從幾十條上訪訴求總結出來的,但這個答復意見始終沒有得到柯善海的認可。
柯善海說,政府部門不僅不解決他的訴求,還因為他多年上訪故意刁難他。柯善海跟記者反映,他家人口多,曾向村里要求宅基地蓋房子,村里和鄉里在蓮花心的路邊給他批了150平米建房,房子已經建了大半,但鄉里就是不給他辦土地證,有意刁難他。就柯善海所說的事由,我們找到了燕廈鄉主管城建的副書記。
陳書記介紹,就是因為當年柯善海沒有買到村里賣掉的倉庫 ,經常到鄉里要地蓋房。柯善海自己選擇了蓮花心這個位置,但這個水田的性質是責任田,不允許蓋房子,辦不了土地證。
柯于正是柯氏宗族的族長,他也跟記者說了他的看法。
柯氏宗族族長:他每次去告狀,政府都給他拿去一筆消費,他以后搭飛機去,把一家人帶到北京去,都給他報銷的,政府。你到政府去查查。一年去這么多次,不花政府的錢,花誰的錢,這是政府養大的。
鄉政府一年在柯善海身上的花銷高達十幾萬
記者到燕廈鄉對近幾年鄉里對柯家的支出做了了解。
鄉里的干部告訴記者,柯家從2005年前后就經常到北京上訪,給他們帶來的壓力是巨大的。
在村里采訪時,記者還聽說了一只鴨子的故事。
記者:就是丟了個鴨子然后去找鄉里?
柯善海:我沒去,我老婆去的。
最終,鄉政府從農戶家買了一只鴨子賠給了柯善海。
2010年7月 ,咸寧市有關部門做出報告,認定柯家的信訪問題三級信訪終結 。三級信訪終結指的是同一信訪事項,按照法定程序,經過三級行政機關依次做出處理、復查、復核意見后, 該信訪事項處理終結。信訪人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信訪及政府部門不再受理。
2011年報到中央研修會辦公室進行了備案,這意味著他的信訪問題已經辦結。但那之后,柯家并沒有停止上訪,只是,不在省內上訪,直接去北京。
從2009年到目前,這是有確認書的,這是在……更是顯得頻繁,在孕期上訪,哺乳期上訪,那一兩年基本上北京住著。在2013年5月信訪改革之前,進京越級上訪和非正常上訪的排名靠前的地方是要被追責的。
趙克勝說,他曾經在2009年至2014年負責通山縣在北京的維穩和勸訪工作,多次和柯家打交道。每次接訪,除了縣里信訪局的工作人員外,通常鄉里也要派工作人員去,一趟北京接訪就是幾千上萬的費用。
燕廈鄉鄉長 陳昌文:一年要花在(柯善海)身上十幾萬。
記者:一年啊。你們鄉里支配的經費是多少?
燕廈鄉鄉長 陳昌文:上面撥給我們將近八九十萬塊錢。
而事實上,花錢也并沒有買來穩定。柯家和通山縣一直繼續著上訪、接訪的循環。信訪局及鄉村的干部告訴記者,他們也曾多次到柯家做工作。
舒平菊被強制送精神病院三次
在上訪中,柯善海的愛人舒平菊、女兒柯亞娟多次因違反《治安處罰法》被警方處罰 ,柯家的大女兒還曾經在北京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過有期徒刑。
令柯家人無法接受的是,是近兩年來家中的變故,其中之一就是柯善海的妻子舒平菊因去北京上訪,被接回來就送到了精神病院。柯家人給我們出示了病例,舒平菊一共被強制送精神病院三次。舒平菊說,焦南盛就曾送她到精神病院。
2013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精神衛生法》規定,即使是精神病人,入院治療也要遵循自愿原則,而舒平菊的三次強制送醫都是法律實施之后,無疑是違背了法律的規定。
記者:即使是精神病人,他也有權拒絕,而且尤其是家屬監護人一定要知情。
焦南盛:那肯定要考慮過,確實也是我知道,我們確實也很無奈。
在上訪和接訪的循環反復中,事件的激烈程度不斷升級。2014年3月8號,柯亞娟以敲詐勒索罪被捕,后經通山縣、咸寧市兩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
在柯亞娟的判決書中,認定柯亞娟敲詐勒索的事實有三條,一是2012年12月,柯亞娟以繼續上訪為條件,要求政府支付上訪費用1700余元。二是2012年12月,以繼續留在北京上訪為條件,要求政府給予30000,后經協商,鄉里給付5000元。三是2013年11月,以同樣理由要求政府給付5000元。
柯亞娟被抓時,是在打工的西安,柯亞娟的老公和兩個哥哥趕到派出所要求政府放人,未果后,開車去了北京,后被通山縣工作人員和北京市民警發現并進行攔截,通山縣、咸寧市兩審法院認為:當時,柯友剛、柯友雄在發現警方和維穩工作人員跟隨其車輛后,不顧公共交通道路上其他車輛及行人安危 ,采取了加速行駛、關閉車燈、隨意轉彎、闖紅燈等危險駕駛方式,其行為已足以威脅公共道路上行人的生命、健康及行駛車輛的安全,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柯友剛、柯友雄有期徒刑五年。 二審之后,柯家目前對兩個案子均提起申訴。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新網-新聞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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