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湖北武漢,武漢最低氣溫跌破零下2度。當日下午2時,在武漢江夏區藏龍島的湯遜湖邊,15名男子穿上有著超人標識的短褲,光著身子,披著紅色的披風,跳入冰冷的湖水中。據了解,這是武漢一家公司籌謀已久的行動——因為員工沒有完成年度業績,老總帶著公司部分管理人員跳湖自罰,兌現去年年初立下的軍令狀。15名男子走到水及過胸口的湖中時,搭著肩膀高喊起公司的口號。(1月17日光明網)
又見因員工業績不佳而被公司的“軍令狀”被迫半裸示眾的“自罰”。曾記得:2013年7月28日,正值下班高峰期,佛山祖廟街頭突然出現了一群只穿底褲的“裸奔男”。他們是附近健身俱樂部的業務員。“裸奔男”們稱,他們因完不成公司布置的拉客任務,就必須在“裸奔、下跪、吃苦瓜、乞討”等多種懲罰方式中選擇一種。不同的是那年的“裸奔”是在夏天,被罰的員工除了行動有點“出格”,精神上受到一點“激勵”外,對身體應當不會有太大的影響;而今天新聞中的15位穿“超人標識的短褲,光著身子”的員工則是在“零下2度”的低溫下“跳湖自罰”。筆者禁不住心中打鼓:在如此低溫的情況下“跳湖”,他們的身體吃得消嗎?會不會因此生病?雖說這是“自罰”,但如果不是公司“軍令狀”的逼迫,員工誰又自愿冒著生病的危險去“跳湖受凍”呢?除非他們是公司精心挑選、培養出來為本公司寒冬“炒作”的“冬泳高手”。由此看來,“寒冬跳湖”完全是公司對員工的“他虐”,而非“自罰”。
當然,獎優罰劣是世之常理,公司激化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制定獎罰制度,這是必須的。“獎優”確實能激勵先進,“罰劣”也能鞭策后進。不過,“罰劣”應當在尊重員工的人格和生命健康為前題,否則就是“虐待”,把公司的“罰劣”兌化成一種暴力行為了。為何社會上屢屢發生這種“虐待”呢?首先,這是公司長期奴化的結果,在如今這個“一崗難求”的大語境,為了保得目前的職位,員工只得忍氣吞聲,忍辱負重而甘愿“自罰”;其次,從眾的心理使然,認為這是公司的制度,被懲罰、被虐待的又不只我一個人,既然可以任公司宰割,我為何要當易遭槍打的“出頭鳥”呢?
歌德說:“不管是關心人還是懲罰人都要把人當人看”。打著企業文化的旗號,做著漠視生命的行為,這根本不是把員工當人看而是當做爭錢的機器人。在這個追求多元化文化的社會里,我們能夠理解企業為追求業績而激勵員工的舉措。如今,企業競爭激烈,形勢逼人,公司要想提高效益,就要努力改進管理辦法,千方百計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讓事業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因此激勵的措施應當多一些人性化的關愛,少一點暴戾的體罰,這樣的企業才會被這個社會接受,這樣的公司才會長久興旺、發達下去。
作者簡介:林日新,湖南省武岡市灣頭鎮人,中學高級語文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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