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發出通知,公布監督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十二項重點清單,明確規定禁止妄議中央大政方針,公開發表不當言論等十二種行為。(5月1日 人民日報)
“八小時以外”,直接的理解就是“下班時間”,對于按時上班的工薪階層來說,似乎就是相對自由的時間,休閑、娛樂,養精蓄銳,以飽滿的激情迎接第二天的“八小時”。正因如此,有的黨員干部就把這“休閑、娛樂”理解為沒有任何約束的絕對自由,妄說妄議,妄作妄為,對中央大政方針妄加點評,甚至參加宗教、封建迷信活動……也就是所說,這“八小時以外”似乎就不是黨員干部,甚至連普通群眾的覺悟也失去了。這,是嚴重違反黨章黨紀的行為,須知,黨員干部的身份不會因“八小時”而改變,不管“以內”“以外”,都是黨員干部,都要以鐵的紀律來要求自己。
近段時日以來,關于腐敗官員的“雙面人生”的報道不少,也似乎成了官場“潛規則”。試看那些落馬官員,有的甚至在被“調查”之前,都還在會上、報刊網絡上高調發表“反腐言論”,還有的觀點成為反腐“經典”語言,有的“反腐”思路還被廣泛推廣。但就是這樣有“魄力”,有“思想”的干部,落馬后一查,自己的所作所為與他臺上所講的,以及媒體刊發的內容不是相去甚遠,而是背道而馳。他們的表現基本都是用優秀的外衣來掩飾自己骯臟的靈魂。而這些不應有的作為,確實基本都是在“八小時以外”進行的。
回顧我們黨走過的艱難歷程,就會明白,所謂的“八小時以外”,完全是和平時期的新詞匯。革命戰爭年代,特別是建黨之處,我們的先輩們只要加入了黨組織,就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給了黨,就時刻要以黨員、干部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在那個時候,都是黨指向哪里就沖向哪里,還有什么“以內”“以外”之說呢?現在既然除了“八小時”,以外的休閑娛樂時間也有了,就當倍加珍惜,時刻牢記自己“黨員干部”的身份,言行上不能受“八小時”的左右。當然,如果大家都要像白求恩那樣“毫不利己,專門利人”似乎有些苛刻,但為了一己私利而做出有損于黨和人民的事來,就不配做黨員干部了。
我們常說“忠于黨”,不能停留在口頭上,而要滲透到骨髓中,特別是一些“隨口而出”的言論,更要時刻和黨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最近筆者接觸到一位基層干部,年齡不大,但覺悟甚高,哪怕是在假日里的“酒桌子”上,幾位好兄弟聚會,他都不得說一句有損黨的形象的話,其他的人如果說了一句黨的“壞話”,他就要立即“糾正”,并“放下臉”來批評對方。正因如此,大家才覺得他“太較真”,而他說,誰說黨的壞話我跟誰急。倘若在“八小時以外”都能夠像此君般牢記身份,不妄議組織,并且不從事其他的違紀活動,才算真正的黨員、干部。
“不入沙門不受戒”,就連“佛門”都有那么多的清規戒律,何況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共產黨!如果“八小時以外”就把自己排除在組織之外,混同于普通群眾,甚至還不顧身份大放厥詞,海吃豪喝,以權謀私……導致聲譽掃地、斯文掃地,還有什么“先鋒模范”作用,還有什么“人民公仆”風范!總之,作為“人民公仆”的黨員干部們,身份、思想、言論等的時效都沒有“八小時以外”,應當以嚴格的要求貫徹始終。
作者地址:四川省合江縣自懷鎮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