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公車改革在全國范圍內的開展,昔日的“車輪腐敗”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與此同時“車輪上的懶政”卻又在一些地方悄悄滋生。根據新華社記者的采訪,在湖南、河南、山西等地,個別地方干部抱怨申請不到公車,或車補不到位,出現了“沒公車不愿下鄉”“盡量少下鄉”的情況。(新華網 2016年5月30日)
筆者曾在2014年8月撰文思考《公車改革觸碰了誰的神經?》,兩年過去,圍繞“公車改革”的話題又再一次進入公眾視野,而這回關注的焦點,則是由“車輪腐敗”轉向了“車輪懶政”。
公車改革之初,個人從三個角度分析了車改之利弊,至少于基層公務人員和老百姓來說,車改是喜聞樂見的。而今,在實踐過程中,則引發了“福利”、“服務”兩大問題。由于車改標準的“統一化”,公務人員漸生“不下鄉或少下鄉就賺得多”的念頭,這直接導致公務人員走訪調研、進村入戶次數直線下滑,從而使得上級黨委政府了解基層實際、傾聽百姓訴求、解決民生熱點等方面發生偏差。車改最初所謂的“受益者”在車改的踐行中統統變成了“受損者”,這絕非頂層設計的初衷。
個人認為 “車輪懶政”的出現,既有它的主觀性,更有其客觀性。主觀性在于部分公務人員為民服務意識不夠,在公務員“鐵飯碗”逐漸失去其金箔的大環境下,將“車補”作為了生財之道,看作為彌補既得利益的“隱形福利”,有這樣一種理所當然的心理作祟,就不難理解為何大家都愿意拿著統一金額的車補而待在辦公室吹空調了。而客觀性在于,車補標準的制定是從中央到地方根據每一層級完全統一的,單就這一點,其實有失公允,舉例說明:一個地級市的同樣兩個區,一個在本市中心,干部職工下鄉單程只需半個鐘頭;而另一個本距市中心都有近一個小時車程,干部職工下鄉單程甚至需要一個半小時。對于后者,政府給予的車補可能遠遠不夠實際下鄉產生的費用,那么多余的錢從哪來?是政府報銷?還是自己倒貼?反觀前者,每月的車補很可能還能結余一部分,由此產生的不公效益,將一定程度上打消基層干部工作積極性。如何保證車改的公平公正,如何保持干部干事創業激情,仍需商榷與探討。
車改不是某些人眼中的生財門路,但也絕非懶政之托辭,不可為了心里那點“小算盤”而誤了“整盤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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