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原廣州市增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秘書長(副處級)蔣志恒在廣州市中院受審。蔣志恒陳述,原增城市委書記朱澤君及其兄妹先后向他介紹了3個工程包工頭,聲稱“因害怕領導打擊報復而被動屈從,”收受了包工頭送來的905萬元“感情費”。(7月2日《信息時報》)
的確,極少數官員奉行“官大一級壓死人”哲學,權力秩序等級森嚴、尊卑有別。在這種權力生態下,下級對上級、副手對“一把手”必然會言聽計從,只有這樣才是與領導“保持高度一致”,不會被穿小鞋,免受排擠。從這方面看,蔣志恒接受領導及親戚“介紹”的包工頭送來的“感情費”,也是無奈。然而,筆者認為,這只是受賄的外因,根本原因還是在于他心中無民、法紀淡化。
心中無民,導致行為失范。人民群眾對腐敗深惡痛絕,有的腐敗更是直接損害群眾利益。不得罪行賄人,必然會損害群眾利益或者國家利益。在不得罪行賄人還是不得罪群眾和國家之間,一個心中有民的干部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后者。比如焦裕祿、孔繁林,什么時候因懼怕而收禮、受賄?遺憾的是,蔣志恒對人民缺少敬畏之心,成了“有縫的雞蛋”,背離了人民。
法紀淡化,導致進退失據。法律是底線,黨紀是“高壓線”,是做事的行為準則。每一個人都沒有任何理由違法亂紀。如果按照蔣志恒的邏輯,領導授意受賄,就去受賄。難道領導讓偷盜放火就去偷盜放火?領導喊殺人越貨就去殺人越貨?這種只懂得唯上,卻不知道唯實、唯法的糊涂蟲,到頭來和領導一起鋃鐺入獄,能怪誰呢?
每一個黨員干部都要吸取蔣志恒的教訓,為民做事就要時刻想著人民答應不答應,高興不高興,時刻用黨紀法規衡量自己的行為。此外,紀檢部門應該看到,有什么樣的領導,就會有什么樣的團隊,選好領導人,監督好一把手,對于反腐廉政建設是多么重要。
(作者單位:四川綿陽平武龍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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