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4年,山東省萊陽市沐浴店鎮原黨委書記初曉華利用擔任沐浴店鎮鎮長、黨委書記等職務便利,通過隱瞞信息并偽造簽名、虛開工程發票等手段,套取已去世建國前老黨員的生活補助金和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工程款共計27.4萬元;在轄區工程建設、農業項目開發過程中,收受相關企業負責人賄賂共計28.9萬元。最終,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數罪并罰,判處初曉華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個月。(網易新聞)
“小官”緣何能夠“巨貪”?恰恰反映出反腐易被忽略的三個層面:一是他們在基層利益配置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尤其在經濟發達地區,因拆遷、土地流轉等變革,村官涉貪以及由此衍生的群體事件并不鮮見。二是有些吃財政飯的部門,看似清水衙門,但如果監管乏力,依然會成為權力尋租的重災區。比如,安徽省黃山市園林管理局原局長耿曉軍,4年中置辦了38套房產;僅僅1年多時間,重慶市江北區綠化工程處3名干部受賄130萬余元。。。。。。三是資源能源等民生領域,要么不出事,出事都是大事。“電老虎”不高興,可以肆意斷你的電;“水閻王”要有心,胃口撐破你的想象。
千里之堤毀于蟻穴。“小官巨貪”的危害相比“大官大貪”而言,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基層官員直面百姓,百姓往往從基層官員的表現,評價政府的執政水平和執政能力,所以與‘老虎’的危害相比,‘蒼蠅’的社會危害性更為直接”。
因此,對基層領導干部,應織密制度之籠,不使其因官小而游離于監督之外。首先,要堵住財務漏洞。建立嚴格的財務帳戶管理和現金管理制度,具體做法包括:限制公務帳戶與私人帳戶之間轉帳業務,如嚴格規定除向私人帳戶轉移工資等報酬性收入外,一律不準在公務帳戶與私人帳戶之間發生轉帳業務;公務帳戶之間涉及到消費業務的必須使用公務卡,嚴格限制現金交易,這樣,實際上就堵住了將公款轉移出去的漏洞。
其次,要開拓民眾監督渠道。普通群眾最經常打交道的是基層政府及其官員,廣大人民群眾的參與就顯得特別重要,所謂“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它可以有效彌補國家機關監督力量的不足和監督缺位。當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被充分調動起來參與到反腐的行列中來時,就會形成“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局面,腐敗難以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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