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4年至2015年,我國的糧食生產實現了“十二連增”,創造了中國乃至世界糧食生產史上的奇跡。糧食產量連年增長,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提供了重要支撐。然而,一個令人不安的情況是,多年來,在農產品供給的壓力下,耕地地力消耗過大,地下水開采過度,化肥農藥大量使用,農業資源環境不堪重負,已經亮起了“紅燈”。資源條件和生態環境“兩個緊箍咒”對農業生產的約束日益趨緊,迫切需要讓我們的耕地歇一歇,“喘口氣”。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利用現階段國內外市場糧食供給寬裕的時機,在部分地區實行耕地輪作休耕,既有利于耕地休養生息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又有利于平衡糧食供求矛盾、穩定農民收入、減輕財政壓力。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和中央一號文件都對探索實行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提出了明確要求。目前,國內糧食庫存增加較多,國內外市場糧價倒掛明顯,開展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具備較好的條件,時機比較成熟,農民也易于接受。
事實上,中國輪作制度源遠流長。北魏《齊民要術》中就有“谷田必須歲易”、“麻欲得良田,不用故墟”、“凡谷田,綠豆、小豆底為上,麻、黍、故麻次之,蕪菁、大豆為下”等記載,可見我國古代的農耕文化中就有重視土地輪作的傳統智慧。在國外,輪作休耕也是常用的耕地保護措施。美國、加拿大和日本等國家均把輪作或休耕上升到制度層面,但稍顯不同的是,開始目的放在調節糧食生產供求結構方面,現在已逐漸成為一項環境保護手段,用于恢復地力、改善生態環境、維持生物多樣性和提高作物單產水平,促進土地可持續利用。
耕地是我國最為寶貴的資源,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在我國開展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是主動應對生態資源壓力、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重大舉措。今年5月2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探索實行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農業部會同中農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10個部門和單位聯合下發了《方案》,進一步對耕地輪作休耕作出具體部署。當前扎實推進耕地輪作休耕試點工作,需要重點把握好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鞏固提升產能,保障糧食安全。通過開展輪作試點,調減庫存壓力大的玉米,增加市場緊缺的大豆和雜糧雜豆等生產,有利于調劑余缺、改善農產品供求狀況。耕地休耕與棄耕拋荒不同,要求休耕期間采取土壤改良、培肥地力、污染修復等措施,同時加強對休耕地監管,禁止棄耕、嚴禁廢耕,不能減少或破壞耕地、不能改變耕地性質、不能削弱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急用之時能夠復耕,糧食能產得出、供得上。
二是加強政策引導,穩定農民收益。將市場調節與政府引導有機結合起來,“兩條腿”走路。鼓勵農民以市場為導向,調整優化種植結構,拓寬就業增收渠道。強化政策扶持,建立利益補償機制,對承擔輪作休耕任務農戶的原有種植作物收益和土地管護投入給予必要補助,確保試點不影響農民收入。中央財政安排補助資金14.36億元,其中輪作7.5億元、休耕6.86億元,補助資金分配到省,省里按照試點任務統籌安排,因地制宜采取直接發放現金或折糧實物補助的方式。允許試點地區在平均補助水平不變的前提下,根據試點目標和實際工作需要,建立對農戶實施輪作休耕效果的評價標準和體系,以評價結果為重要依據實行保基本、重實效的補助發放制度。
三是突出問題導向,分區分類施策。耕地輪作休耕要堅持生態優先、綜合治理,輪作為主、休耕為輔。以資源約束緊、生態保護壓力大的地區為重點,防治結合、以防為主,因地制宜、突出重點,與地下水漏斗區、重金屬污染區綜合治理和生態退耕等相關規劃銜接,統籌協調推進。輪作重點在東北冷涼區、北方農牧交錯區,恢復糧豆輪作模式,推行種地養地結合。休耕重點在地下水漏斗區、重金屬污染區和生態嚴重退化地區,通過休耕讓耕地得到休養生息,生態得到治理修復。
四是尊重農民意愿,穩妥有序實施。我國生態類型多樣、地區差異大,耕地輪作休耕情況復雜,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發揮其主觀能動性,不搞強迫命令、不搞“一刀切”。鼓勵以鄉、村為單元,集中連片推進,確保有成效、可持續。試點實施單位與參加試點的農戶簽訂輪作休耕協議,充分尊重和保護農民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益,明確相關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試點工作依法依規、規范有序開展。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村工作通訊—中國農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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