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市某市直單位8月3日下發了一封名為“扶貧捐款倡議書”的通知,“倡議”縣級干部200元,科級干部100元,其他工作人員50元捐助扶貧對象。并請各單位捐款統一于8月5日下午下班前報機關黨委。(8月9日,澎湃新聞)
扶貧倡議書用極盡“煽情”的語言鼓勵廣大機關干部“奉獻愛心”,這本來無可厚非,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教育結合目前扶貧工作實際有益之舉。但執行過程中,有的單位和領導卻“劍走偏鋒”,讓“倡議捐款”變了味,成為強制捐款,并規定了“標準”,這讓筆者頗感“吃驚”,竊以為發這樣的“扶貧通知”:初衷雖好,但做法欠妥。
從發倡議書的目的看,號召黨員干部心存善良,表明對“工作對象”的“關心”確實是目前扶貧工作的應有之義。號召捐款充滿“人情味”,但絕不是“扶貧”的唯一途徑。試想,如果黨員干部老是“被捐款”,而不去認真思考建立扶貧的長效機制,扶貧工作的積極性勢必受到影響。治“貧困”豈能簡單的“一捐了之”?《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強調謀事要實,單純的讓公職人員捐款而不是從如何精準扶貧入手就是謀事不實。
從扶貧工作的效果上看,強迫捐款是典型的形式主義,意義不大。就如我們愛孩子但不能以“愛”名義將其“捆綁”。最近刷爆朋友圈的臺灣心理咨詢師賴佩霞說:“當控制不了情緒,“愛”就變得猙獰。”煽情的“愛心”看似動人,但絕不理性。對扶貧對象的幫扶途徑和方法絕不單一,作為黨政單位,不能搞“一刀切”,以“愛心”為名,脅迫“捐款”為實。幫助貧困戶的“愛”初衷雖好,但于實際工作成效不大,不僅讓“被捐者”心里不是滋味,長此下去恐怕有自尊的受捐者也無福消受。
發“扶貧通知”根本目的是“凝聚全社會力量深入推進社會扶貧,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貧困人口脫貧”,美好的期許可見一斑。但現實要切實做好做實扶貧工作,需積極探索扶貧的長效機制,引導廣大群眾從根本上解決貧困,捐款初衷雖好,但用“通知”的形式發下來,會寒了“被捐款”人員的心。且把捐款劃分“標準”,制定等級,規定哪個級別的領導應該捐多少,職員捐多少,這分明有“明碼標價”捐款之嫌,實質上是裹挾“愛心”,為某些部門增加扶貧捐款額的“面子”工程。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發扶貧通知的做法初衷雖好,但做法欠妥。花哨的“煽情”通知,不如實在的“扶貧”業績。愿有關部門在發聲之前應多做實質工作,傾聽“民意”,多做調查。少一些虛張聲勢的“關心”,多一點“真心扶貧”的內容。探索建立扶貧工作的長效機制,運用當地的現有資源,積極謀求做實做好“脫貧攻堅”。
作者單位:四川省合江縣合江中學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