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監督舉報曝光專區》發布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88起,其中2016年1月,河南寧陵縣趙村鄉于樓村黨支部書記徐思友在為村民辦理低保過程中,向一名低保對象索要好處費900元。(澎湃新聞)
“低保”是問難家庭的“救命錢”,一些村干部、鎮干部利用權力之便套取低保,把其當做“權力福利”的案件時有發生。還有一些領導干部,雖然不是用“權力”套取“低保”,但是卻會給低保會設置“卡”,意思就是要像通過“卡”,就得留下“買路財”。對于一些領導干部此些腐敗行為,大家都感到深惡痛絕,可是為啥還是有“低保”淪陷?
村書記徐思友在辦理低保的過程中,向一名低保對象索要好處費900元,公然要錢,為啥低保對象就給了?一方面是低保戶甘愿做“受氣包”。可能平常村書記徐思友“仗權欺人”村民們都有目共睹,都懼怕他的“權威”,此低保戶也是擔心不答應給900元的要求,可能就會取締自己的“低保資格”,所以,迫于無奈,也只好給錢。雖然,有這種情況的可能,但是在村民維權意識越來越強、舉報途徑越來越多的現狀下,這種專挑“軟柿子捏”的發生概率其實是很小的。
另一方面是低保戶給得“心甘情愿”。既然村書記收的是“好處費”,自然是給了低保戶某種“好處”,極有可能是原本此低保戶并不符合拿低保的條件,但是一經村書記“制造”,就變成了合格低保對象,其領取的錢財,是其本不該有的,變成了“額外福利”,那么讓村書記“提成”也許就是其當初商量而成。
低保戶為啥給錢?無論屬于哪一種情況,都緣于村書記濫用權力和村民盲目崇拜權力。村書記濫用權力,或是靠權力打壓村民,或是靠權力為村民“走捷徑”,如果沒有村民的縱容或者“求權”,就不會讓村書記“權力尋租”得逞。
那么公眾在唾罵腐敗分子濫用職權的時候,是否想過自己可能也是“委曲求權”,自身解決一些問題的時候是否也想過“走捷徑”,從而充當了濫權的“縱容犯”。所以,反腐不只是官員的事,也是每個群眾的事,只要群眾不做權力的“買方”,自然堵住了官員“賣權”的“出口”。
作者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洛帶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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