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第十條明確規定,“實行終身問責,對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不論其責任人是否調離轉崗、提拔或者退休,都應當嚴肅問責。” 退休并不意味著“平安著陸”,反腐更沒有“退休”時。官員要端好自己的“槍”、走好自己的“道”,時刻謹記“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十八大以后,官員退休后遭調查的例子屢見不鮮,甚至像徐才厚、周永康、倪發科、郭永祥等等這樣的副省級以上的“大老虎”,最終都沒能因為退休而可以逍遙法外。據了解,有官員在退休11年之后仍接受公審。
然而,當退休官員倪發科在接受組織調查時,竟抱怨說,“如果組織上早提醒或早處理我兩年,我給國家造成的損失也不至于這么大,自己犯的錯誤也不至于這么嚴重。”無獨有偶,退休三年并企圖瞞天過海逃避責任的劉富才,面對省紀委下達的“最后通牒”,卻自稱“反反復復地在腦海中過濾,真找不到有什么嚴重違紀的事情”,甚至說出“我當這么大的官,你們要調查的那些事都不叫事,要查,每個人都有事,比我事大的也有,紀委該先查他們才是。”這樣的話。
退休不是“保命符”,不是退休之后,以前的所作所為都全部“清零”。世界上不存在踏雪無痕的輕功,自然就會“人過留名,雁過留聲”,往日的腐敗就是人生中不可磨滅的“痕跡”。因此,在國家大力反腐的前提下,“痕跡”就是線索,就是道義,就是腐敗走向滅亡的“黃泉路”。
“小貪不怕,少拿沒事”的錯誤觀點,不能說明這是政界“潛規則”,只能說明他們還沒有認識到腐敗的含義,還沒有意識到他們正在“喝人民的血,吃人民的骨”。
對于“千里之堤,潰于蟻穴”這句話,筆者是這樣理解的:一只螞蟻的力量微乎其微,甚至可以忽略不計,但是蟻穴中千千萬的螞蟻,積少成多,其力量足以摧毀千里之堤。因此,不僅“老虎”是打擊的對象,“蒼蠅”更應該是防腐的前線。
面對腐敗被查卻歸咎于組織沒有早提醒的“落馬者”,筆者除了欣慰就只剩嘆息。沒有覺悟,何以為官?沒有為人民做事的覺悟,何必選擇“為人民服務”?沒有終有天牢獄之災的覺悟,何必伸手去“貪”?大家都是成年人,成年人與未成年人的區別在于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既然選擇了貪官、腐敗這條路,哪怕是跪著,也得把它走完。又何必說出“都是組織沒有早提醒”這類的笑話,徒秀自己的“智商下限”呢?
這也更加說明了,“兩學一做”不僅提高情商(為人民服務),還能提高智商(在規矩內做事)。
作者地址:四川綿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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