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遲來的問責
日前,貴州省安順市紀委通報了一起問責典型案例。因分管的水利系統發生多人嚴重違紀問題,時任安順市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副縣長潘興隆和李志剛,分別被給予通報批評和黨內警告處分。
“其實這兩位副縣長已經調到新的工作崗位,但一樣要為過去的失職失責承擔責任。”安順市紀委副書記王勇說,通報這一問責典型問題,就是要釋放一種信號,管黨治黨不嚴、抓黨風廉潔建設不力,遲早都要“挨板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11月28日)
“一崗”就是一個領導干部的職務所對應的崗位;“雙責”就是一個領導干部既要對所在崗位應當承擔的具體業務工作負責,又要對所在崗位應當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負責;也就是一個單位的領導干部應當對這個單位的業務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負雙重責任。
在安順這個案例中我們看出,由于分管副縣長缺乏監監督管理,導致直接管轄的水務局集體貪腐,涉案金額高達上百萬,發生這么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就必將追究這兩位副縣長工作中的失職失察行為。
領導干部,不僅要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還要管理好下屬,不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否則,一樣會負相應的責任。
雖然這兩位副縣長己調至新崗位任職,但是,在他分管期間,發生的貪腐案件,卻不受時間推移而抹去他們的連帶責任,相反,他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履行“一崗雙責”,工作對象是干部,必須針對干部的思想實際、工作實際、生活實際,有針對性地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管住細節,有的放矢,避免跑粗。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陽市平武縣泗耳藏族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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