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審認定湖南新寧縣原常務副縣長孫洪波犯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孫洪波不服上訴,2016年8月底,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2月15日新浪新聞)
“嚴以修身、嚴以律己、嚴以用權”要求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看,嚴格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規范自己的行為,正確看待權力,正確行使權力,用好權力,做一名為人民服務的合格黨員。這是對黨員干部從內到外的嚴格要求,畢竟如果“信念跑偏”,難免“行為逾矩”。
作為副縣長的孫洪波對升遷的渴望導致其被“豬油蒙了心”,誤信“女能人”,“小學生都不會上的當,一個常務副縣長居然上當了。”由此可見,其人生觀與價值觀依然偏離了正規,那么其作出之后的種種貪腐行為也就不難理解了。“心已不正”自然“行為時常”。筆者認為,黨員干部應該從孫的案例中反思自省。
一方面需要釋放“晉升情懷”。黨員干部何其多,優秀的黨員干部不在少數,領導干部職位卻寥寥可數。雖然“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但是凡事也要有個度。“即便當不上將軍,也要做個好士兵。”如果不能當將軍,就自暴自棄,甚至違法亂紀,這樣的士兵注定不能當將軍,能不能當僵局只是“情懷”,腳踏實地做好每一件事才是“務實”。
另一方面需要樹立“正確目標”。能不能晉升只是一個“結果目標”,千萬不要遺忘了晉升路途的“繁花似錦”,而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就是這“燦爛的花”,何不把工作中能“花團錦簇”作為“過程目標”。如是,即便不能收獲最終的“晉升”,收獲了群眾“滿意度”,也會減少可能落選的落差。最后也會減少因為落選的“不平衡”而胡作非為。
“信念如金”,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就是“定海神針”。一旦信念“跑偏”“官迷心竅”可能就會產生“女能人”的幻影,清醒后的幡然悔悟,也只能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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