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淮北市烈山村,有一名“巨貪村官”,據檢方起訴認定,在18年的時間里,這名村官將村集體資產通過各種渠道轉移、侵吞,變為私有,涉案金額高達1.5億元。(人民網,2017年5月8日)
18年涉案1.5億元人民幣,算一算,平均每年收入833.33萬元,每月69.44萬元,每天2.31萬元。如此大的金額,安生在安徽省一個村莊里,令誰都難以置信!
劉大偉,原任村黨委書記,是現行體制下村級干部,屬于最底層最基層的村官,承擔著直接為人民服務的職責,卻反其道而行之,干起了斂財的勾當,而且是上億元的財富,真是一個不簡單的村官。
思考一:俗話說,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獎銀獎不如老百姓的夸獎。在長達18年里,老百姓對這位村官的口碑如何,難道沒有相關上級部門調查走訪查看嗎?村級監管哪里去了?難道上級政府看不見,也聽不到民聲嗎?走基層,訪民生難道只是一句口號?
思考二:集體資產轉移也好,侵吞也罷,亦或是變為私有,難道全村就他一人說了算?村兩委班子都同意嗎?群眾代表都認可嗎?如果不同意、不認可,那么他是怎么做到神不知鬼不覺的把相關資產變為資金的?還有沒有其他相關部門的幫兇?
在“老虎”、“蒼蠅”都要打的今天,作為基層的黨組織,應該是服務人民群眾都直接最有效的“最后一公里”的標桿。而劉大偉卻在其位,不謀其政,如果不加以懲治,勢必會引發民憤,最終導致群眾對黨執政水平的懷疑,破壞黨在人民群眾的形象,最終損壞人民群眾的利益,違背中國共產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在這名巨貪村官的身上,筆者認為:
一是各部門要走出辦公室,多到基層走訪,到一線傾聽老百姓的聲音,所謂的訪民間疾苦,真到做到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才能做到執政為民,大公無私。特別是信訪部門,一定要去核實,不能聽信某些村干部一面之詞。
二是加大村級各項信息公開的透明度。試想,如果逗硬執行財務公開制度,那么,集體資金就不可能流失,變成私人的。
三是加大反腐放松。自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就提倡對待反腐高壓態勢繼續保持,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對腐敗分子,發現一個堅決查處一個。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馬上治,發現問題就及時處理,不能養遺患癰,要讓每一個干部都牢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蒼蠅”雖小,造成的影響卻極其惡劣。除去蒼蠅,是向全體中國人表明黨中央想要力挽狂瀾,朝著徹底根除腐敗根源的改革方向前進。
作者單位:四川省平武縣泗耳藏族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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