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轟轟烈烈的“搶棺材”,惹了眾怒。
執法隊進村入戶,強行將村民的棺材抬走,將棺木堆在一起用挖掘機搗毀,許多積攢棺木多年的老人只能癱在地上哭嚎……這樣的場景,用“粗暴執法”概括一點不為過。
改革急于求成,行政加大力度,干群矛盾激化,甚至群眾激烈反抗,輿論嘩然,可以說是江西此次殯葬改革帶來的客觀效果,可與曾引激烈爭議的周口平墳、安徽六安殯葬改革相提并論。
明知“一刀切”政策必然帶來極多的負面后果,地方政府為何還會如此激進?
反面
說到底,問題出在政策設計者和執行者都缺乏關于人心的治理思維——他們往往將關于人心的治理等同于普通的行政業務,將群眾工作庸俗化為政策執行。
島上在江西的小鉆風透露,現在江西各地都在進行殯葬改革,只不過執行的節奏和力度有所不同。群眾不理解的地方在于:如果說這里要修路、搞拆遷開發,你說要挪墳移墓,給補償,還說得過去;但是現在一刀切地,只要是高速公路上看得到的墓地都要拆遷,就不知道邏輯在哪兒。
棺材也是一樣;按照當地風俗,很多老人從四五十歲就開始給自己準備棺材,放在家里都是個人財物,憑什么就可以入戶抬走拆毀?一口棺材幾千塊,很多人攢了一輩子,補償卻只有1-2000塊,憑什么要讓別人“自愿上交”?
有人說,執行者的手中有公文,有地方政府文件。但《檢察日報》指出,早在2012年修訂的《殯葬管理條例》中,專門就把曾經的“拒不改正的,可以強制執行”一條刪掉,就是為了限制民政部門在殯改中暴力強制推進。依照行政強制法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有行政強制執行權,但絕沒有暴力執行、破壞他人財物的權力。
殯葬改革工作政策性強、覆蓋面廣、涉及千家萬戶、社會關注度高。因此,殯葬改革能否順利推進,并不能依靠簡單的政策執行,而是要依靠大量的群眾工作。換言之,與一般的針對少數人的治理不同,殯葬改革是針對大多數人的治理,只有人們從內心認同相關理念和目標,治理目標才能達成。
再換言之,假設少數人的治理可以通過強制方式加以“壓服”、從而實現政策目標的話,那么,針對大多數人的治理,只能通過說服教育的方式,讓群眾自覺接受相關的政策措施。
在這個意義上,殯葬改革作為一項“民政”,與其說是一項政策,一項改革,還不如說是一次大規模的群眾工作。既然是群眾工作,就不能僅僅依靠行政方式;要讓群眾認可,就不可操之過急。
江西此次的“搶棺材”行動,幾乎可以說是群眾工作方法的典型反面教材了。
吊詭
7月18-19日,江西省在贛州市召開了殯葬改革工作現場推進會。會上的要求是,要像省內的先進經驗一樣,通過“教、堵、疏、管、轉”五步工作法,“堅持教化在先、疏堵結合”。
問題是,怎么“教化”呢?從已披露的信息看,教化工作大致是宣傳政策,尤其是通過制造氛圍,宣示政府改革決心——也就是通常所見的推土機砸棺材的場面。對群眾的工作,則大致是通過經濟補償,來誘導群眾主動配合交出棺材。
總之,每一項“群眾工作”后面,都隱藏著赤裸裸的權力展示。群眾怎么會打從心眼里認可?甚至于,絕大多數地方在開展群眾工作時,是以行政方式替代的。比如,各地普遍要求黨員干部帶頭推進殯葬改革;不僅要求黨員干部自身帶頭,還要求黨員干部的家屬帶頭。
結果,表面上看似乎是群眾動員的效果,事實上是行政體系內部動員的效果。群眾工作方法表面上被激活了,卻被基層行政技術所替代;群眾動員表面上也有,卻嚴重依賴于行政體系內部的動員;思想工作看似起作用,卻源自于行政強制的壓力。
如此,即便地方政府設定的短期目標可以達成,但因群眾工作不扎實,沒有從根本上獲得群眾認可,也必將面臨改革崩盤的風險——一方面,絕大多數基層干部只是迫于短期內的強大的行政動員而遵從政策,執行政策。一旦運動過后,基層政策執行的積極性會大為降低,反彈是大概率事件。
話又說回來,殯葬改革成果要實現常態化,需保持相當一段時間的政策高壓。問題在于,基層有那么多的行政資源么?而在群眾普遍不認可的情況下,暗地里鉆空子也好,明著當“釘子戶”也罷,都在不斷蠶食改革成果,消耗行政資源。
人心
殯葬改革的社會關注度高,這已是共識,地方主政者也非常清楚。很可惜的是,幾乎沒有那個主政者去認真思考為何各地殯葬改革會獲得如此高的關注。僅僅是因為改革激進、工作方法粗暴才吸引媒體眼球?顯然不是。這些年來,絕大多數地方的殯葬改革之所以引起全國輿論的關注,恰恰是從各地群眾自發的抗議開始的。
很顯然,殯葬管理不是一項簡單的“民政”,而是關乎人心的治理;殯葬改革也不僅僅是移風易俗,而是涉及到普通中國人的人心安頓。通過一紙公文來強力干預人心,不僅荒唐且粗暴,也是對社會現代化的極端不負責任。
與具有宗教信仰傳統的西方社會不一樣,中國作為一個世俗社會具有悠久的歷史傳統。這個世俗社會,梁漱溟稱之為倫理社會,人們心靈的安頓和社會秩序的維系,均源自于一系列的倫理生活。
概言之,中國社會之有序,恰恰是建立在一系列的倫理規則之上的;而這一規則的基礎,與祖先崇拜有密切關系。“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慎重對待祖先,是實現公序良俗的基礎。
這也就是為什么在全國絕大多數地區,喪葬都是一套系統培育社會公德的文化。哪怕是在今日,祖先崇拜也具有積極意義,喪葬仍是規制社會,安頓心靈的極其嚴肅的社會制度。
島叔及所在團隊幾乎跑遍全國所有農村地區,發現幾乎所有地區的傳統文化的都與喪葬有關。并且,很多社會機制的運轉,也是以喪葬文化來得以呈現的。祖先崇拜發達,喪葬文化完整的地區,社會問題往往較少。尤其是正處于巨變中的中國農村,尤其需要一套提供給人們安頓心靈的意義體系。
比如正處于輿論漩渦的贛州地區,恰恰是宗族文化比較發達的地區。在別的地區甚是猖獗的邪教、地下教會、老年人自殺潮,在這個地區均未出現。
為什么?因為該地區的老年人對來世充滿敬畏,對死亡甚為慎重,乃至于為自己提前準備一副棺材被視作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老年人每天與棺材為伴,坦然面對死亡。這種心靈安頓,何嘗不是一種精神福利?何嘗不是維系社會穩定的社會機制?
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為了顯示政策力度,還挖墳把已經下葬的尸體拉出來火化。這種激烈手段,無異于給政府制造極端對立面。贛南地區風水文化保留完好,所有墳墓均經過認真選址;一旦動墳,不僅是在打破“入土為安”的禁忌,更是在破壞一個家族的風水。基層政府或許是成功地推行了殯葬改革,卻是為當地的基層治理埋下隱患。
在這個意義上,搶的不是棺材,搶的是老人們的生命意義。
吊詭的是,一些激進殯葬改革的人,還宣稱推進殯葬改革是“傳承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內容”。但這些改革,何曾征求過民俗學家、社會學家的專業意見,何曾考慮過傳統文化的內核,何曾在意過傳統文化在社會治理中的基礎作用?
慎重
事在江西,當思全域。在島叔看來,當前亟需對殯葬改革徹底反思,有關部門應該停止激進改革。
全國各地現存的殯葬文化,是一項嚴肅的社會制度。作為一項流傳千年的習俗,有其合理性。它不僅關涉到人心穩定,亦有利于社會治理。未經深入研究,嚴肅論證,僅僅用一句“千年舊俗”就否定現存的喪葬文化,是對國家、民族和社會的極端不負責任。
殯葬改革,可以對喪葬文化中不合理,也不為群眾所認可的部分,如建造豪華墓地和活死人墓、喪事上大跳脫衣舞、大操大辦等采取措施、給予規制,但不能連同喪葬文化的內核及其優秀部分一并否定。哪怕是一種舊俗,也需要遵從移風易俗的規律,不能簡單地用行政強制替代群眾工作。
島叔是閩西客家人,閩西和贛南的文化一模一樣。家鄉人早在十年前就主動接受了火葬,那時本縣還沒有火葬場,地方政府也未動員,農民主動把尸體拉到鄰縣火葬場火化。理由很簡單:火化后干凈!如今,老家的地方政府也倡導火葬,也做移風易俗的工作,卻無需采用強制措施。
可見,隨著時代進步,傳統喪葬文化與現代社會認知是可以相互融合的;群眾認可后,移風易俗也可水到渠成。
殯葬改革時經常使用的一個說法,比如“火葬有利于節約土地、生態環保”,也似是而非。在廣大山區,土葬一般埋在荒山野嶺,并不占用耕地;哪怕是在北方平原地區,土葬雖埋在耕地上,卻因普遍圓的是土墳,時間一長會自然地還墳于地。
而在絕大多數地區,哪怕是實行了火化,骨灰盒也并未埋入公墓,仍是按傳統習慣埋到山里或耕地上,并不必然會節約土地。對于廣大農村地區而言,公墓才是最大的土地浪費——農民自己修的墳,有朝一日還可能因為不再祭祀而消失,公墓卻很難。
說到底,“看得見山,望得見水,留得住鄉愁”的美麗中國建設,終歸要落腳到“留得住鄉愁”。大多數國人現在仍有鄉愁,并不僅僅是家鄉的山水仍在,而是家有老父老母,或是有祖先的祠堂墳頭,讓人們的心靈有所寄托。
須知,清明節放假不是為了旅游業發展,而是方便大家慎終追遠。哪天,通過殯葬改革,把家鄉山水里的鄉愁鄉情一并改掉了,美麗鄉村又有何意義呢?哪天,國人都沒有了敬畏,沒有了精神寄托,這樣的殯葬改革又有何意義呢?
因此,要讓殯葬改革回歸到本源,學術界和政策界都應對相關問題做認真研究。假借殯葬改革來實現別的政策目標(如換取土地指標、甚至是殯葬壟斷),或用節約土地、生態建設等別的政策目標來合理化粗暴的殯葬改革,都是不可取的。這種做法,既違背政策科學,亦是為將來的基層治理埋下禍患。
一句話,殯葬改革是關乎人心的治理,需慎之又慎!
(作者系武漢大學社會學系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俠客島 20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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