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做好縣級鞏固拓展
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
建設管理的通知
國鄉振發〔202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鄉村振興(扶貧)部門: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部署安排,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原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調整完善為縣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現就做好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持政策總體穩定。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過渡期內項目庫建設管理工作原則上按照《關于完善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的指導意見》(國開辦發〔2018〕1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的通知》(國開辦發〔2019〕7號)相關要求執行,項目庫建設管理要求總體保持穩定。
二、加強部門銜接配合。各地鄉村振興(扶貧)部門要牽頭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儲備和入庫管理等工作。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和脫貧縣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支持的項目,原則上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中選擇;使用其他資金安排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項目,鼓勵從項目庫中選擇。加強與相關行業部門配合,根據實際情況將相關項目納入項目庫。做好縣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與脫貧地區特色產業發展項目庫共建共管共用。鄉村振興(扶貧)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項目庫信息系統支持服務工作。
三、調整優化入庫項目。各地要根據相關規劃,聚焦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鄉村產業發展和鄉村建設行動等任務,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項目有序入庫。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政策集成,系統謀劃論證一批整體性、綜合性項目,積極銜接推進鄉村振興,提高項目總體效益。規范項目庫建設,做到提前謀劃、規模適度、有進有出、動態管理。堅持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發展階段、承受能力,量力而行,避免舉債搞建設。
四、優化項目入庫程序。堅持群眾參與,充分吸取群眾的意見,切實增強群眾獲得感。到村到戶項目堅持“村申報、鄉審核、縣審定”的程序。對跨區域、規模化的項目,也可由鄉鎮或行業部門提出,充分征求相關鄉村意見并履行公告公示程序后入庫。因疫情、災情等突發事件影響急需實施的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優化項目入庫、公告公示流程。
五、提高項目入庫質量。各地要加強對項目庫建設的督促指導和跟蹤監測,不斷提高項目庫建設質量。強化項目入庫審核,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論證把關作用,縣級鄉村振興(扶貧)部門對是否屬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銜接鄉村振興項目進行審核,重點關注與脫貧人口和監測幫扶對象等利益聯結機制建立等情況。對帶動能力強、利益聯結機制緊密、與群眾生產生活緊密相關、資金使用效益高的項目予以優先安排。
國家鄉村振興局
2021年6月1日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國家鄉村振興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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