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農村產業融合 有望接二連三(政策解讀)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日前舉行發布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產業融合發展與新型城鎮化有機結合、促進農民增收、農村電商發展、重點支持政策措施等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強一,大二,活三
到2020年,農民收入持續增加,農村活力顯著增強
做強一產、做大二產、做活三產,延伸農業產業鏈條,打造農業全產業鏈,是我國現代農業發展到現階段的客觀要求。國家發改委秘書長李樸民表示,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農業發展進入新階段。隨著農業生產成本持續上升,資源環境約束增強,國際農產品市場影響加深,依靠拼資源、拼投入的粗放式農業發展道路已難以為繼,迫切需要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
《意見》明確提出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目標,即到2020年,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總體水平明顯提升,產業鏈條完整、功能多樣、業態豐富、利益聯結緊密、產城融合更加協調的新格局基本形成,農業競爭力明顯提高,農民收入持續增加,農村活力顯著增強。
李樸民介紹,《意見》從發展多類型方式、培育多元化主體、建立多形式利益聯結機制、完善多渠道服務、健全多層次推進機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著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加快農業結構調整,延伸農業產業鏈,拓展農業多種功能,大力發展農業新型業態,引導產業集聚發展,發展多類型農村產業融合方式。二是強化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基礎作用,支持龍頭企業發揮引領示范作用,發揮供銷合作社綜合服務優勢,積極發展行業協會和產業聯盟,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培育多元化農村產業融合主體。三是創新發展訂單農業,鼓勵發展股份合作,強化工商企業社會責任,健全風險防范機制,建立多形式利益聯結機制。四是搭建公共服務平臺,創新農村金融服務,強化人才和科技支撐,改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條件,支持貧困地區產業融合發展,完善多渠道農村產業融合服務。五是開展試點示范,落實地方責任,加強部門協作,加大對產業融合的財稅、土地和投入支持力度,健全農村產業融合推進機制。
完善利益聯結機制
研究設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投資基金
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要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構建農村現代產業體系。李樸民說,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重點從四個方面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一是積極推進產城融合。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新型城鎮化、新農村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加強規劃引導,促進農村二三產業向縣城、重點鄉鎮及產業園區等集中,培育文化旅游、農產品加工、商貿物流等專業特色小城鎮,推動城鄉產業協調發展。二是啟動實施“百縣千鄉萬村”試點示范工程。圍繞模式探索、主體培育和政策創新,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商業模式。三是繼續發揮專項建設基金帶動作用。要加大對產業園區、新型業態的支持力度,并把與農民建立緊密利益聯結機制作為項目支持的前提條件,強化利益聯結,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鏈增值收益。四是研究設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投資基金。創新中央預算內投資方式,充分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的杠桿作用,研究設立專門的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投資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投向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領域。
國家發改委農經司司長吳曉認為,當前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還處于一個初級階段,農業發展的基礎依然薄弱,農產品市場競爭力依然不強,要素瓶頸制約和體制機制障礙還沒有突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帶動能力還不強,利益聯結機制還不完善,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還面臨諸多的困難。所以,必須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把推進農村產業融合作為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一個重要的手段,促進“四化”同步發展。
鼓勵社會資本進入農業
健全風險防范機制,規范租賃農地行為
國家發改委農經司副巡視員邱天朝說,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意見》提出了土地、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為保障農村產業融合發展中的合理用地需求,首先在各省市年度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農產品加工、倉儲物流、產地批發市場等設施建設。其次,通過農村閑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設用地,要優先用于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意見》中提出了一些鼓勵社會資本進入農業的政策,強調優化農村市場環境相關扶持政策要對各類社會資本的投資項目同等對待,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要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邱天朝表示,同時要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堅持節約用地原則,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防止工商資本圈地和影響國家糧食安全。客觀來說農民和企業對比,肯定處于弱勢狀態。《意見》中提出各地政府可以根據當地情況發布農用地基準地價,為農戶土地入股或流轉提供參考依據。還有健全風險防范機制,規范工商資本租賃農地行為,建立土地流轉、訂單農業等風險保障金制度。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日報》(2016年01月10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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