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為各位客官帶來是的土地流轉中的“五大”流轉模式,天天喊著“土地流轉”,但是真正與土地流轉相關的一些小常識和模式,你真的明白了嗎?
模式一:土地互換
什么是“土地互換”呢?互換土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為方便耕種和各自的需要,對各自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的簡單交換。
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對象: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
特點: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模式二:土地出租
土地出租,這個名字從字面意義上就很好理解了,就是把土地租出去嘛。其實不然,農民將其承包土地經營權出租給大戶、業主或企業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雙方自行約定,承租方獲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經營權,出租方按年度以實物或貨幣的形式獲得土地經營權租金。其中,有大戶承租型、公司租賃型、反租倒包型等。
租賃方式:國有土地租賃、土地使用權出租
性質: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方式
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模式三:土地入股
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權利人將土地使用權和投資者的投資共同組成一個公司或經濟實體。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處理社員私有土地的辦法。對社員入社的土地,根據其常年產量評定為若干股,作為交納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紅的依據。
社會背景: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
解釋意義:處理社員私有土地的辦法
操作方法:入股(股份合作)合同
模式四:宅基地換住房,承包地換社保
宅基地換住房、承包地換社保。也就是說,農民放棄農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換為城市發展用地,農民在城里獲得一套住房。農民放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體制。
模式五:“股份+合作”
“股份+合作”的這種模式是,農戶以土地經營權為股份共同組建合作社。
解釋意義:按照“村民自愿、土地入股、集約經營、收益分紅、利益保障”的原則,引導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則對土地統一管理,不再由農民分散經營。合作社掛靠龍頭企業進行生產經營。合作社實行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紅的方式,年度分配時,首先支付社員土地保底收益每股(畝)700元,留足公積公益金、風險金,然后再按股進行二次分紅。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地合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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