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今后中央新增農業補貼“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傾斜”,“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從而表明中央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這樣一種更具有資本經營特征的農業經營主體的扶持和鼓勵態度。接下來就到處是媒體和專家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的全盤叫好聲,是地方政府將推動農村土地向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流轉當作任務、政績及考評指標的比學趕幫超,是地方政府通過財政支持來推動農地流轉的熱烈競賽。
不僅如此,更權威的消息和報道證明,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業合作社是保證未來中國糧食安全的不二選擇,因為老人農業和目前中國的小農經濟靠不住,生產糧食無效率。2013年3月23日,農業部種植業司公布權威的農業部第一次在全國范圍內大規模開展種糧大戶和糧食生產合作社的摸底調查發現,我國目前共有種糧大戶68.2萬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0.28%;經營耕地面積1.34億畝,占全國耕地面積的7.3%。這些種糧大戶的糧食產量達到1492億斤,占全國糧食總產量的12.7%。
此外,全國共有糧食生產合作社5.59萬個,入社社員513萬人,其中,經工商注冊的4.39萬個;經營耕地7218萬畝,占全國耕地總量的4.0%;這些糧食生產合作社糧食產量971億公斤,占全國糧食總產量的8.2%。調查還顯示,我國糧食生產的組織化、規模化、專業化水平正在不斷提升,種糧大戶糧食平均畝產486公斤,糧食生產合作社平均畝產545公斤,分別高出全國平均水平133公斤和192公斤。農業部種植司司長葉貞琴分析說:“種糧大戶與糧食生產合作社種了全國1/10多的地,產出了1/5多的糧食,已經成為重要的糧食生產主體” 。由此看來,中國糧食安全只能寄希望于種糧大戶和農民合作社了。也正是因此,地方政府推動土地從一般農戶向種糧大戶和農民合作社流轉是有道理的。地方政府因此將土地流轉當作當前的中心工作,想方設法讓農民將自己的承包地流轉出來。
過去強調適度規模經營的一個主要邏輯是,農戶靠人均一畝三分地是無法致富的,只有到了一定經營規模才能增加農民收入。因此,解決三農問題、提高農民收入的主要辦法是減少農民數量、增加農民經營規模。現在從農業部的這次摸底來看,規模經營還可以極大地提高糧食產量,以保證糧食安全。
據以上同一篇報道,雖然種糧大戶和農民合作社以1/10的土地產出了占全國1/5多的糧食,這些大戶卻“遇到很多傳統農民遇不到的困難”,“比如流轉土地穩定性差、基礎設施較差、投入風險增大,扶持政策較少等困難”。為了調動種糧大戶的種糧積極性,提高種糧大戶的生產能力,政府應該給種糧大戶以特殊的政策扶持,比如,有地方由政府代種糧大戶支付土地租金、修建基礎設施,為種糧大戶提供農業保險,將各種支農資金配套打包讓種田大戶使用。等等。
也就是說,因為種糧大戶可以生產更多糧食,國家政策和地方政府就應想辦法將一家一戶小農的承包地用正規長期協議流轉給種糧大戶,并為種糧大戶提供各種政策支持和資金支持,這些支持是之前一家一戶小農種田以外的新的支持。落實在具體流轉土地上面,就目前全國一些地方實踐的經驗,每畝大致要支付200元額外新增補貼。假定有10億畝承包地流轉,國家每年就應拿出2000億元用于補貼種糧大戶和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糧食生產主體。
但這樣真的合理嗎?
二、在當前中國每年財政收入達10萬億規模的情況下,一年拿出2000億支持大戶種糧,似乎并非不可能的事情。不過,這個資金支持規模的確不是小數,且最為關鍵的是,大戶種糧真的可以比小農產量高一倍?這與筆者在全國調查所獲資料有極大差距。
筆者近年一直在全國農村調研,多次遇到規模經營的例子,且尤其有趣的是,筆者遇到的規模經營恰多是與小農經營同時發生,即在一個村,有幾戶規模經營種糧大戶,面積從100畝到1000畝都有,更多是以老年人為主的老人農業和數量不多但很重要的留村務農的中青年農民夫妻。這些小農種田,與規模經營主體所種田塊相鄰,僅從長勢就可以比較誰好誰壞。我請教當地村干部,大戶種糧產量高還是一般農戶種糧產量高,村干部說,長得面黃饑瘦的田都是大戶的,而長得郁郁蔥蔥的都是農戶的,原因很簡單,農戶是自己種自己的田,他們種田不計成本,種得精心,而大戶種田,田多,自己忙不過來,要么雇工,要么用機械,田很難種好,且往往會誤季節。農戶種田,很少有所謂經營風險,大戶種田投入多,利潤薄,應對風險能力遠不如農戶,一次虧損即傾家蕩產。
將我的有限經驗訴之其他人的調查,幾乎所有調查人的結論都是,規模經營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但很難提高糧食單產,這里面的道理是,農民自己種自己的田,不僅不需要監督,而且不計成本:他們反正沒有別的事情,有時將農閑時的農業勞動當作鍛煉身體。尤其是農村中缺少外出務工機會的中老年農民更是如此。
也就是說,在個案經驗上,種糧大戶的糧食畝產超過一般農戶是得不到經驗驗證的。那么,農業部最新摸底調查的數據又是怎么回事?
這就要對農業部的以上摸底數據進行分析。農業部的統計數據是否準確,令人懷疑。一般來講,農業部門統計糧食產量,種糧大戶和合作社都有夸大產量的傾向,因為更大總產和更高單產可以得到上級更多重視和支持。比如湖北春暉集團單產遠低于農戶單產,上報數字卻要略高。即使我們認為農業部數據是準確的,也要考慮兩個因素。
報道標題“種了1/10的地產出1/5多的糧”,給人印象是,種糧大戶和合作社生產糧食的效率(單產)是一般農戶的2倍。若大戶種了全國的地,就可以產出較目前糧食2倍的糧食。目前中國糧食總產5.9億噸,全部由大戶來種,則應可以達到12億噸?當前全世界一年生產糧食大約25億噸,中國可以生產出接近世界一半的糧食出來?
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報道中大戶種了1/10的地中的地,是全國所有18.26億畝耕地,而全國18.26億畝耕地只有大約68%種糧,另外有大約7%種油菜作物,有6%的種棉、麻、糖、茶、藥材,13%種蔬菜瓜類,4.5%種其他作物,這樣算下來,種糧大戶和合作社所種2.06(1.34+0.7219)億畝耕地占全國種糧耕地的比重就是2.06÷(18.26×68%)=17%,也就是說,種糧大戶和合作社用占全國糧地的17%生產了大約21%的糧食。這樣看來,種糧大戶并沒有報道標題中那么明顯的較一般農戶的種糧優勢。
考慮到國家和地方政府普遍給種糧大戶扶持的資源支持,和一般農戶都會在種糧的同時進行副業生產,從耕地產出效率上看,大戶較小農其實并無優勢。
此外,還有一個重要因素需要考慮,即中國耕地是要分級的,不同等級耕地產糧能力是大不相同的。全國18.26億畝耕地,大約有12.4億畝種糧,以2012年全國共產糧食5.9億噸計算,糧食畝產為951斤/畝,即475公斤/畝。
但全國不同等級土地產量是完全不同的,一類土地的單產可以達到800公斤/畝甚至更高(含雙季),三類地則只有300公斤/畝,甚至更低。
一般來講,種糧大戶和合作社所種土地很少會是三類耕地,因為三類土地規模經營更無效率且更困難。相對來講,越是土地生產力高生產條件好的耕地,越容易搞規模經營,就越可能出現種糧大戶和合作社,這樣來看,種17%糧地生產出21%糧食的大戶,所種17%的糧地,更多是一類高產糧地,這樣的高產糧地,產量只在大約500公斤/畝,是遠低于在一類糧地種糧農戶產量的。這與我調研中發現農戶種糧單產普遍高于大戶的所見是很好的印證。
三、因為土地使用權可以流轉,且當前全國大約百分之十幾的耕地使用權已發生流轉,其中絕大部分是農戶之間自發流轉,尤其是村莊內親朋鄰里流轉,從而在大量農民進城務工經商背景下,農村土地仍被有效耕種,甚至保證了糧食產量的八連增。現在卻有人認為,農戶在村莊內的土地流轉不正規、無效率、不能生產足夠多的糧食,從而要求通過政策支持和政府行為推動農戶土地向規模經營主體流轉,其結果就是,政策支持以資本經營為特點的大戶去占有之前仍然被一般農戶所分享的糧食GDP。
在當前中國仍然有近7億農村人口未能轉移進城,且進城務工經商的大部分農民工仍然需要有中老年父母務農收入的現狀下面,國家卻推動土地向大戶流轉,卻讓一般農戶不再可以分享糧食GDP?
土地使用權的流轉是市場行為,目前農村土地本來就一直在流轉,且效率很高,政府卻試圖人為加快推動土地向大戶流轉,甚至如本篇報道編出大戶種糧可以保證糧食安全的缺少常識的報道,實在不應該啊。
當前農村土地仍然是9億農民所依托于其中的獲得生活資源來源的最重要生產資料,在仍然留在農村的7億農村人口中的大部分真正轉移進城之前,中國沒有進行規模經營的條件。若大戶或資本能在目前汪洋大海般的小農條件下,通過自發土地流轉形成經營規模發展現代農業,這是好事,因為至少這是市場經濟的一部分。而若大戶和資本進入農業風險大、沒利潤,那就不要進入。政策完全沒有必要扶持資本和大戶進入。我最反對的就是政府支持資本和大戶去打敗小農,而小農事實上一直有著極高的農業生產效率,尤其是有極高的糧食單產。
2012年春節回老家,農民說有兩盼,一盼擴大經營規模,二盼耕地連片。擴大規模是將目前10多畝擴大到30畝,這樣的規模,收入就可以超過外出務工收入,就可以通過農業而過得體面。現在農村有人進城去了,他們留在村莊的土地正好可以讓仍在村務農農戶擴大經營規模,而不是像目前有些地方政府人為通過財政支持推動土地流轉到大戶甚至資本身上去。
我們不要美化大戶和資本,更不要妖魔化小農。
2013年4月30日晚 于華中科技大學東七樓附五樓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觀察者網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