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當前,中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同時,中國發展也面臨一系列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其中,農業與農村發展作為全面建設小康歷史進程中的重要工作,尤其引人關注。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農業與農村問題的重要意義,堅持將“三農”事業擺在全黨工作的重要地位。面對經濟社會轉型加速和農業適應變革遲緩的矛盾,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中國農業取得了傲人成績,糧食“十二連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高;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明顯改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縮小。在2013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中國要強,農業必須強;中國要美,農村必須美;中國要富,農民必須富 ”的“三個必須”,將“農業基礎穩固,農村和諧穩定,農民安居樂業”作為新時期農業和農村工作的總體目標和要求。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和要求,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提出“三個堅定不移”,要“堅定不移深化農村改革,堅定不移加快農村發展,堅定不移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并多次親自考察調研農業與農村發展狀況,對在新時期進一步做好農業與農村發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戰略指示和思想指引,全面地指導了十八大以來的農業和農村發展工作實踐。
二、在新的歷史時期,重申農業的基礎性地位
“百業農為先,農興百業興,世界各國皆通此理。”農業,是一個集技術、經濟、政治和國家安全于一體,伴隨和支撐著整個人類進化史,并隨著社會發展和進步越來越表現為多功能性的永恒的魅力產業。建國初期,農業接受社會主義改造實現農業合作化,為社會主義工業化提供了重要支持。改革開放以后,中國農業實現了快速發展,為中國經濟的騰飛夯實了基礎。因此,黨和政府始終把農業和農村問題作為治國理政的“重中之重”。改革之初,連續五年(1982-1986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均以農業改革為主題;進入新世紀以來,中央一號文件又連續十四年(2004-2017年)聚焦“三農”,均彰顯了農業的重要地位。
然而,隨著產業結構變遷,特別是科技發展帶動非農產業更快發展,我國農業在經濟中的比重持續下降。從增加值占比來看,2016年第一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已經由1982年的32.79%下降到8.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2017),中國已經進入農業占比10%以下的新階段。從就業人數占比來看,2015年第一產業就業人數占比也已經由1978年的70.5%降至28.3%。這一變遷,本是中國產業結構升級以及農業現代化、農村城鎮化、農民職業化的必然結果,但卻引起了不少人對于農業與農村發展的消極觀望。有人認為,農業較其他產業而言呈現出經濟效益低、回報周期長、經營風險大的劣勢,農業將隨產業結構升級持續萎靡;工業化城鎮化的不斷發展,將使農村日益落后凋敝并逐漸消失;小農經濟缺乏競爭力,甚至小農就是應該被消滅的對象(賀雪峰、印子,2015)。也就是說,農業與農村應該為現代化發展讓步,農產品可依靠國際市場供應,農民尤其是小農可有可無。
對此必須明確,否定農業基礎性定位、忽視農村發展重要性的看法,既不符合經濟發展的實際,也不符合當前的世情、國情、黨情。習近平總書記明確強調:“任何時候都不能忽視農業、忘記農民、淡漠農村”,同時還指出“必須始終堅持強農惠農富農政策不減弱、推進農村全面小康不松勁,在認識的高度、重視的程度、投入的力度上保持好勢頭。”
農業的基礎性地位,重點體現在它是保障糧食安全和國家安全的根本,農產品過度依賴國際市場十分危險。對此,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是個人口眾多的大國,解決好吃飯問題始終是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糧食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要創新糧食生產經營模式,優化生產技術措施,落實各項扶持政策,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著力提高糧食生產效益。”要堅持“以我為主、立足國內、確保產能、適度進口、科技支撐”的原則,保證糧食等農產品的自給率,糧食生產不可能完全交給市場、交予他國。這是在新的歷史時期,對于糧食安全和農業基礎性地位的再一次重申。
三、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確保改革的社會主義方向
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實現中國農業現代化的根本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在安徽鳳陽縣小崗村召開農村改革座談會時強調:“新形勢下深化農村改革,主線仍然是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須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堅持家庭經營基礎性地位,堅持穩定土地承包關系。要抓緊落實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真正讓農民吃上‘定心丸’。”
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在制度,一方面,要堅持集體經濟下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另一方面,要創新實踐“三權分置”促進土地要素有效流轉,實現經營形式多元化。
習近平總書記曾說:“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糧食生產能力改弱了,不能把農民利益損害了。”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改革主要圍繞土地權利歸屬問題展開,其本質是對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不同實現形式的積極探索。1982年起實行多種形式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生產責任制;1984年繼續完善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1987年進一步完善雙層經營;1993年實現多種形式合作經濟并存,即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2013年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孔祥智,2016)。改革開放以后我國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演變,是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基礎上對土地使用的逐步放權,也是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不斷探索。
隨著我國農業與農村的發展,小農和小規模經營的生產經營方式逐漸顯示出其效率上的局限,必須進一步探索有效的農業經營方式。“三權分置”是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對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和創新,是盤活農村土地要素、提高農民積極性的重要舉措,也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制度保障。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有效保障農民財產權利,建立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是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活力的內在要求。必須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源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權。2014年文件強調在落實農村土地所有權的基礎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允許以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在此基礎上,2015年文件強調完善“三權分置”辦法,依法推進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鼓勵和引導農戶自愿互換承包地塊實現連片耕種。除此,黨的十八大三中全會《決定》中指出“國家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黨建讀物出版社編寫組,2013),為農村土地流轉指明方向。“三權分置”制度是在堅持社會主義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細化土地權利束、促進土地流轉、盤活農村土地資源,促使多種形式的經營主體并存,極大的豐富和完善了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內涵。
在多種形式的新型農民合作組織中,農民合作社是帶動農民進入市場的基本主體,是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新型主體,是創新農村社會管理的有效載體。2016年習近平總書記在黑龍江考察時指出:“東北地區有條件發展規模化經營,農業合作社是發展方向,有助于農業現代化路子走得穩、步子邁得開。”列寧曾指出:“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會主義的制度”,“合作社的發展也就等于社會主義的發展”(黨建讀物出版社編寫組,2013)。習近平總書記對于合作社這一帶有極強社會主義性質的生產組織的強調,體現了黨中央對于堅持農村改革的社會主義改革方向的篤定。
四、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農業現代化
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四個現代化”是新中國建立之初老一輩革命家明確提出的社會主義建設任務,也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偉大奮斗目標、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基石。農業現代化建設是“四化”的重要方面,但是與其他方面相比,中國農業的現代化水平仍相對滯后,對此,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沒有農業現代化,沒有農村繁榮富強,沒有農民安居樂業,國家現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中國現階段不是要不要農業的問題,而是在新形勢下怎樣迎難克艱、繼續抓好的問題。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中,農業現代化不能拖后腿。我們必須始終保持戰略清醒。”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面對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業發展的新趨勢、新機遇、新矛盾、新挑戰,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了以“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核心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舉措,為引導和推進農業現代化發展提供了指南。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新發展理念,把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為農業農村工作的主線,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可見,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既是對當下中國經濟轉型、農業問題的積極應對,又是對農業現代化改革的繼承和發展。
在實踐中,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著重注意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去庫存”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目標。為保障糧食安全,國家常采用最低收購價格政策或臨儲收購政策,一定程度上保障和促進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實現了糧食產量“十二連增”和農民收入“十二連增”。但政策性糧食庫存積壓比較嚴重,有10%左右的庫存達到或超過正常儲存年限。過高的糧食庫存量主要是由于我國農產品價格補貼政策不盡合理,使得市場價格機制的扭曲日益嚴重,造成生產過剩、進口過剩。2015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探討了以糧食為代表的農產品庫存問題,并提出要通過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領農業新走向;2016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黑龍江考察時指出:“要做好農業的精準補貼工作,把去庫存、補短板有機結合起來。”
第二,“調結構”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核心內容。當前,隨著消費升級,現有農產品供給的品種、質量結構已經難以匹配新的消費需求,通過結構性改革以解決農產品供求的結構性矛盾成為必然趨勢。對此,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在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基礎上,著力優化產業產品結構;要協同發揮政府和市場‘兩只手’的作用,更好引導農業生產、優化供給結構。”這就需要,一是由生產主導型向市場消費主導型轉變,因勢利導地調整農產品的品種結構,提高農業供給結構的質量和效率,生產更多更高質、更安全的農產品,以滿足不同收入居民消費升級的需求(許經勇,2016);二是要在保障糧食及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的前提下,調整農業產品結構、生產結構及地區結構,樹立大農業、大食物觀念,根據各地的區位優勢,合理開發各類農業資源,不斷開創農業生產力與資源環境承載力相匹配的農業生產新格局(梁蕓,2015);三是按照穩糧、優經、擴飼的要求,加快構建糧經飼協調發展的三元種植結構。
第三,“補短板”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關鍵環節。彌補農產品質量短板,是提升我國農產品國際競爭力、提高我國農產品價格、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舉措。“給農業插上科技的翅膀”,讓科技創新成為農業發展的新引擎,既是農業現代化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農業“補短板”的生產力基礎。習近平總書記要求:“按照增產增效并重、良種良法配套、農機農藝結合、生產生態協調的原則,促進農業技術集成化、勞動過程機械化、生產經營信息化、安全環保法治化,加快構建適應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發展要求的技術體系。”“十二五”時期,我國在科技創新方面取得巨大進步,為農業轉型升級注入強勁動力。未來,我們還要將讓農業科技之光普照生產、加工、流通等各個環節,加快農業科技創新在生物科技、農機裝備、生態環保等領域的突破與應用,加強農業生物技術研究、安全管理、科學普及,支持農機、化肥、農藥企業技術創新,補齊短板,全面提高供給質量。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無疑是習近平總書記對于農業改革發展的又一大創新舉措,也是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村生產力,以農民為中心,實現共同富裕的根本之策。我們要認識到,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既是解決當前農業發展中的各種突出矛盾的政策抓手,又是立足于農業體制機制改革、以實現農業現代化為目標的中長期性戰略。在具體的推進過程中,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充分運用“十指彈琴”的工作方法,學會統籌兼顧,既要承認農業在供給側方面存在的較大問題是主要矛盾所在,又不能忽視農業在需求側方面的問題;既要充分發揮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積極作用,又不能將所有問題都歸于供給問題或供給側中的結構性問題。
五、處理好市場與政府關系,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是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是國家現代化的重要標志。把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作為一項長期堅持的方針,堅持和完善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努力形成城鄉發展一體化新格局 。”
關于如何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提出:“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一體化發展的主要障礙。必須健全體制機制,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黨建讀物出版社編寫組,2013)。” 2016年,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指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規劃先行,遵循鄉村自身發展規律,補農村短板,揚農村長處,注意鄉土味道,保留鄉村風貌,留住田園鄉愁。要因地制宜搞好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創造干凈整潔的農村生活環境。”馬克思主義認為,城市與鄉村的發展要經歷三個辯證發展的階段:城鄉依存、城鄉分離和對立、城鄉融合,也就是通過新技術的應用逐漸地消滅城鄉差別。毛澤東主席提出的消滅“三大差別”,即消除工農之間、城鄉之間、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之間的差別,是未來社會的基礎。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鄉一體化發展的理論,與其一脈相承,體現了社會主義的城鄉發展觀。
那么,如何實現社會主義城鄉一體化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對此有充分的論述。
一方面,要進一步推進農業和農村的市場化改革,促進資源優化合理配置。
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的有效結合,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成功經驗和重大創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提出要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進一步加強。我國的城鄉二元結構致使城市與農村的市場化程度形成顯著差別,阻礙了城鄉資源的有效配置,成為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壁壘。因此,要進一步推動農業和農村領域的市場化改革,推進市場在農業與農村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以打破城鄉壁壘、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城鄉協同發展。
一是完善城鄉勞動力市場,促進勞動力無障礙轉移。總體而言,就是要通過市場調節,重煥農業產業活力,增加農民收益及收益提升空間,取消城鄉資源流動的諸多阻礙,實現勞動力在城鄉間的自由配置。具體而言,應逐步完善城鄉勞動力市場交易平臺,提供更多就業信息,合法合理議價,營造規范、寬松的勞動力流動環境;同時,要提高農村居民個人素質和技術水平,實現高質量就業,更大幅度滿足市場需求,讓農村勞動力“出得去”;還要吸引更多愿意發展農業、推動農業現代化的有志青年為農村建設出力,讓勞動力“進得來”。
二是適度發展農村金融,促進資本要素助力農村發展。在財政支農、政策惠農的基礎上,也要積極引入市場金融動力,為國家財政松綁的同時,帶動農村金融穩定發展。一方面,加強市場金融信息的共享平臺,提供更多金融服務信息;另一方面,將農村商業性金融作為農村資本形成與規模擴張的主要載體,在推動農業組織創新和產業結構調整的基礎上擴大農村商業銀行服務對象。通過土地制度改革、尤其是賦予農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拓展農村部門從商業銀行獲取資金的信貸擔保體系建設,促進資本在城鄉間自由流動,使農村有資金、有動力進一步發展(張宇等,2017)。
三是推進土地制度改革,促進土地要素合理配置。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是完善要素市場、推進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的必然要求(黨建讀物出版社編寫組,2013)。要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同時落實好“三權分置”的制度創新,盤活農村土地資源,促進土地在各類經營主體間的流轉,實現土地的適度規模經營。
另一方面,要把政府在城鄉一體化發展中的作用發揮好。
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不是要更多發揮政府作用,而是要在保證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的前提下,管好那些市場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情。”由于市場無法保證公共物品的充分供給,無法保證城鄉差距縮小而非進一步拉大,因此,為保障農業和農村長遠發展、縮小城鄉差距,就必須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優勢,政府必須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在農業與農村資源配置中發揮積極作用,統籌規劃、建立配套政策、完善基礎設施建設。
一是政府統籌規劃,彌補市場失靈。市場機制具有自發性、盲目性和滯后性的內在缺陷,為減少這些缺陷對經濟發展產生的消極影響,國家需要從全局和長遠利益出發,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有計劃的調節和統籌兼顧,這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和突出優勢。面對客觀存在的城鄉差異,政府必須統籌規劃,彌補市場缺陷,糾正馬太效應,統籌城鄉發展、區域發展、經濟社會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實現資源在城鄉間公平、有效配置,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
二是完善配套政策,促進城鄉要素流動。市場在勞動力、資本和土地資源配置方面,雖起決定性作用,但必須有政府配套政策加以輔助。例如,在勞動力流動方面,要通過“戶籍制度”改革是推動城鄉勞動力市場一體化,并在組織教育、技能培訓、提供就業信息和就業指導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在資金流動方面,政府必須對市場加以管控,防止市場的逐利性和盲目性致使農村經濟進一步萎靡,提供更多支農、惠農的金融政策和金融服務,鼓勵農村部門以較低的成本獲取普惠性質的金融資源。在土地資源方面,政府要在確保土體集體所有制的前提下,促進土地要素在市場中依法流轉,維護農民合法的土地權益。
三是增加社會福利保障,縮小城鄉差距。城鄉差距主要表現在基礎設施和福利保障方面的較大差異。為實現城鄉一體化建設,要立足于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配置的理念,增強農村社會保障的供給力度,實現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要基于廣泛覆蓋、逐步提高原則推動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方式的變革,結合全國和地方財政能力的提升態勢,逐年提高針對農村居民的醫療、養老和教育供給水平;要探尋城鄉間農村勞動力職業轉化后社會保障供給的轉換途徑,充分考慮農村勞動力在徹底脫離土地之后其在城市的融入問題,即農民“市民化”問題。
六、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建設生態文明的美麗中國
建設生態文明、保護生態環境是保護國家利益、人民幸福、民族發展的根本,也是城市與鄉村協同發展緊密聯系的重要紐帶。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用樸實、生動的語言強調了綠色發展理念的深刻內涵,并明確指出踐行綠色發展理念的基本方向,如“我們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寧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而且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在生態環境保護建設上,一定要樹立大局觀、長遠觀、整體觀,堅持保護優先,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農業發展是綠色發展的基礎和手段,城鄉協同發展是綠色發展的動力和結果。對此,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要堅持生態文明,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 提出要按照綠色發展理念,樹立大局觀、長遠觀、整體觀,堅持保護優先,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建設美麗中國,努力開創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新時代(中共中央宣傳部,2016)。
如何把綠色發展理念和建設生態文明有效地在城鄉協同發展中貫徹落實呢?
一方面,要樹立節能降耗觀念,實現經濟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良性互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生態文明建設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實現,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中共中央宣傳部,2016)。”節約集約資源是保護環境的根本之策,要推動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加強全過程節約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強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對此,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既要控制總量,也要控制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的強度。這項工作做好了,既能節約能源和水土資源,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排放,也能倒逼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高我國經濟發展綠色水平。”另外,還要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加強節能降耗,支持節能低碳產業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確保國家能源安全。面對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嚴峻形勢,我們必須站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和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推進綠色發展的重要性、必要性、緊迫性,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綠色發展理念,推動經濟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良性互動。
另一方面,要加強治理保護力度,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錯誤路線。建設生態文明,重在加強保護,切莫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轍。對此,在農業領域,要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深入開展測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廣生物有機肥、低毒低殘留農藥,開展秸稈、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和農田殘膜回收區域性示范。應加大生態修復工程,增強生態產品生產能力,推進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擴大森林、湖泊、濕地面積,保護生物多樣性。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強化水、大氣、土壤等污染防治。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各自能力原則,實現“城鄉一體化”的生態文明建設。
七.促進農民增收,落實精準扶貧,確保實現全面小康
“小康”,是中華民族對美好生活的不變期盼,也是黨和國家前赴后繼、不懈追求的奮斗目標。2012年,黨的十八大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調整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體現了新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決心。習近平總書記對于農村的小康建設工作非常重視,他曾指出:“沒有全民小康,就沒有全面小康;沒有農村的全面小康和欠發達地區的全面小康,就沒有全國的全面小康。”在2013年11月山東農科院召開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新世紀以來,農民收入連續9年增長,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但全面建成小康仍極為艱巨。要大力促進農民增加收入,不要平均數掩蓋了大多數,要看大多數農民收入水平是否得到提高。”2017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山西太原主持召開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座談會上強調:“脫貧攻堅本來就是一場硬仗,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更是這場硬仗中的硬仗。”并對此提出“四個堅持”和“八個要求”,即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堅持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工作責任制;堅持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等多方力量、多舉措有機結合和互為支撐的“三位一體”大扶貧格局。并以合理確定脫貧目標,加大投入支持力度,集中優勢兵力打攻堅戰,區域發展必須圍繞精準扶貧發力,加大各方幫扶力度,加大內生動力培育力度,加大組織領導力度,加強檢查督查為“八個要求”,充分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對于扶貧工作的深刻解讀和正確引領。
推進農村“全面小康”建設工作,需要重視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農民增收”是實現“全面小康”的重要基礎。
千方百計促進農民增收,一方面在于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進而提高農業勞動力投入水平,帶來更大的生產動力;另一方面,擴大農民消費,打開農村市場,有效化解和消除當前相對過剩的生產能力,改善農村生活質量。因此,促進農民增收,既是中國經濟實現持續中高速增長的重要支撐,更是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的重要基礎(朱信凱,2008)。在2016年4月在安徽鳳陽縣小崗村召開農村改革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增加農民收入,要構建長效政策機制,通過發展農村經濟、組織農民外出務工經商、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等多種途徑,不斷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讓廣大農民盡快富裕起來。在政策上,要考慮如何提高糧食生產效益、增加農民種糧收入,實現農民生產糧食和增加收入齊頭并進,不讓種糧農民在經濟上吃虧,不讓種糧大縣在財政上吃虧。”
要實現農民增收,需要專門性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配合,比如:合理發放農業補貼、完善農村公共服務,推動農村社會保障建設和改革等。但實現農民增收的關鍵還是要謀發展,要通過優化產業結構,培育新的增長極,從而帶動農民就業,提高經濟效益。這種思想集中體現在1989年習近平同志對于閩東地區落后原因的深入調研和剖析的案例中。習近平同志通過對閩東落后地區深入的調查研究,發現貧困地區產業結構不合理是導致貧困的一大癥結:不合理的產業結構難以進行企業間的生產聯系和協作配套,無法進行區域內部的互補協作,不能形成名優特產品的宏大陣勢,致使沿海優勢發揮不夠充分,山區資源開發步幅緩慢。因此,習近平同志認為:“制定和完善產業結構為目標的產業政策,已是當務之急。”對此,習近平從閩東實際出發,提出要立足“大農業”的區情,緊緊圍繞農業發展工業,以發展工業來支援農業,工農業聯動;因地制宜,立足區域優勢,科學地選擇主導產業,發展龍頭企業,促其上批量、上規模,追求規模經營效益(習近平,1992)。習近平同志對于閩東貧困地區的詳盡分析以及所提出致富對策,對當前農業與農村發展工作仍具有極強的現實指導意義。從農村產業結構優化方面,我們應從“大農業”角度挖掘,如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提高農民在產業鏈、價值鏈中的利益分配占比;促進新型產業與農業結合,如觀光農業、農產品電商平臺等讓農民參與其中;挖掘農村資源資產資金的增收潛力,促進資源的流動和有效配置以實現農民增收(國務院研究室編寫組,2016)。
其次,“精準扶貧”是實現“全面小康”的有力手段。
2015年,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扶貧開發是我們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點工作,是最艱巨的任務。現在距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只有五、六年時間了,時不我待,扶貧開發要增強緊迫感,真抓實干,不能光喊口號,決不能讓困難地區和困難群眾掉隊。要以更加明確的目標、更加有力的舉措、更加有效的行動,深入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項目安排和資金使用都要提高精準度,扶到點上、根上,讓貧困群眾真正得到實惠。”
在扶貧過程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 “扶貧開發貴在精準,重在精準,成敗之舉在于精準”,“必須在精準施策上出實招、在精準推進上下實工、在精準落地上見實效”,做到“六個精準”,即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六個方面。由于我國幅員遼闊,東西部經濟發展差異較大,難以實現資源配置完全均等化,2014年全國貧困人口仍有7000多萬,2016年一號文件中具體指出:“通過產業扶持、轉移就業、易地搬遷等措施解決5000萬左右貧困人口脫貧;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2000多萬貧困人口全部納入低保覆蓋范圍,實行社保政策兜底脫貧。”貧困人口的主要來源在于農村,所以農村是實現“全面小康”的改革重點,農民是“精準扶貧”的主要對象。致貧原因復雜多樣,如因病、因殘、因學、因災,以及因缺土地、缺水、缺技術、缺勞力、缺資金、交通條件落后等諸多因素的疊加使扶貧工作更加困難,對此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要側重:對有勞動能力的支持發展特色產業和轉移就業;對“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的實施扶貧搬遷;對生態特別重要和脆弱的實行生態保護扶貧;對喪失勞動能力的實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對因病致貧的提供醫療救助保障(黨建讀物出版社編寫組,2015)。總的而言,精準扶貧要因戶施策,從實際出發解決農戶貧困問題,這也是實現全面小康的重要舉措。
最后,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是實現全面小康的制度保障。
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相對集中的生產活動、社會活動減少,但這不是一盤散沙,各干各的,各顧各的。改革以后,更需要一種凝聚力,把大家、把千百戶農民吸引到一起,發展商品生產。千百萬農民的團結奮斗共同努力是脫貧致富的根本,而農村黨組織建設是脫貧致富的核心。習近平總書記曾深刻指出:我們共產黨人只有順應群眾的共同意愿,才能代表群眾的利益,才談得上去組織群眾、引導群眾,才能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實踐證明,農村改革越深化,黨組織的核心地位越要強化;脫貧越深入,農村第一線黨組織的力量越要增強(習近平,1992)。2016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始終堅持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不動搖,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不斷夯實黨在農村基層執政的組織基礎。在十八大以來推進農村全面小康建設的實踐探索中,涌現了出一批由黨的基層組織帶領群眾搞改革,取突出成績的典型案例,貴州安順平壩區塘約村就是其中的代表。塘約村村民在該村黨支部帶領下,合力攻堅脫貧、抱團發展集體經濟、積極探索改革道路、建設美麗鄉村,將塘約村由一個省級“二級貧困村”變成了貴州“同步小康新農村”,充分展現了堅持黨的領導,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的巨大力量,為全面建設小康提供了寶貴經驗。
八、習近平農業思想的方法論和指導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立足我國國情和我國發展實踐,揭示新特點新規律,提煉和總結我國經濟發展實踐的規律性成果,把實踐經驗上升為系統化的經濟學說,不斷開拓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新境界。”2015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提出,面對新時期改革和發展中的問題,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的重大原則。概括起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的重大原則包括: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堅持發展生產力,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共同富裕、共享發展;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處理好市場和政府關系等。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是習近平農業思想的方法論基礎。我們看到,習近平農業思想,以重視和重申農業基礎性地位為前提,強調堅持和完善農業基本經營制度,確保中國農業和農村改革的社會主義方向;以強農、惠農、富農為主線,強調發展生產力,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農業現代化;以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為目標,強調推進農業市場化改革與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相結合,實現資源的合理優化配置,在農業與農村發展領域,把社會主義和市場經濟更好地結合起來;強調綠色發展理念,建設生態文明的美麗中國;強調促進農民增收,落實精準扶貧,確保全面實現小康,奔向共同富裕,實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習近平農業思想,是運用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結合中國經濟建設的實踐經驗,指導和解決我國農業與農村工作的重大理論創新,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在農業與農村發展領域的具體運用和重要組成部分,充分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的重大原則。
在新的歷史時期,要做好農業和農村工作,需要我們不斷深化對習近平總書記農業思想的理解和認識,在農業與農村工作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社會主義與共同富裕的發展方向,堅持把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更好結合起來,堅持綠色發展理念,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的重大原則貫徹和應用于農業和農村工作的具體實踐之中,更好地指導我國農業與農村發展實踐、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事業蓬勃發展。
作者簡介:朱信凱,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中國人民大學黨委委員、蘇州校區黨委書記,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農業經濟學會副會長兼青年委員會主任委員。
張 晨,中國人民大學國際學院副院長,經濟學院副教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
楊曉婷,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碩士研究生,本期編輯。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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