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中國農業面臨的歷史性契機
中國農業出路何在?一種主要意見認為唯有在更高程度的城市化之下,減輕農村人口對土地的壓力,才有可能改造中國農業,建立大規模的農場,淘汰小農經濟,使之接近先進國家的勞動生產率和收入。此前,應該維持今日的承包制度,尤其是用來保證糧食生產的口糧地制度。除此之外,沒有什么其他的可能選擇。這樣,在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下,務農人口在相當長時期內只可能處于相對貧困的生活,與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越來越大。
實際上,今日中國的農業正面臨著一個歷史性發展契機。其出路不必等待未來的更高程度的城市化,更不在于美國式的大農場,而是在于當前的新時代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既是高勞動密集型的也是相對高收入的小家庭農場。
在上世紀五十到七十年代,中國農村已經錯過了一次許多發展中國家經歷的因現代要素投入而提高農業收入的機會;今日的新機會主要來自伴隨國民經濟發展和收入提高而出現的農產品消費轉型,從“以糧為綱”轉向糧食-蔬菜-肉魚并重的農業結構。(本文的農業一詞是指廣義的農業,包括農、林、牧、漁業;狹義的“農業”則單指種植業。)
新的消費與生產結構能夠容納更多的勞動力,已使推廣適度規模的小農場成為現實的可能。其關鍵在于做出能夠激發農民牟利積極性的決策,其楷模應是新時代的因地制宜地結合糧食與蔬菜或水果,或結合種植與養殖的小農農場。當然,在具有一定領導條件和民眾支持的村莊,可以以合作或集體組織作為行動主體。推廣這樣的農業可以提高其收入,借此擴大“內需”,促進城鄉連鎖性的互動以及國民經濟的發展。
這里探討的問題不在于“建設新農村”政策下一些已經被采納的措施,包括免去農業稅、支援農村教育和醫療衛生、建設農村公路系統等一些非常關鍵的措施,這些都可以說是新時代小農經濟發展的必需條件。至于改革以來的鄉村工業和城市就業,它們毋庸說是當前農業發展出現歷史性契機的前提條件。這里要集中討論的是相對被忽視的小農農業內部建設的問題。
我的建議不涉及到土地所有權的諸多爭論,只涉及土地的經營權。我有意要把已經僵化了的左、右雙方關于產權的爭論置于一旁。今日需要的不是模式和意識形態的爭論,而是具體問題的具體討論。
至于國家的作用,我絕對無意提倡現存政治“體制”諸多弊端的進一步強化。國家從控制—榨取性的機關轉型為服務—協調性的機關乃是抓住今日轉化中國農村的歷史性契機的關鍵。
世界發達國家農業發展經驗回顧
回顧西方先進國家歷史上農業發展的歷史,主要有兩種模型值得注意。
其一是現代工業興起之前的農業革命,即十八世紀英國的農業革命。當時,農村務農人數在一個多世紀之中(伴隨城鎮化及其手工業發展)基本穩定,與此同時,源于一些因素的偶然巧合,農業得以改組——在圈地運動過程中把社區公共放牧土地私有化,為新的種植—養殖交替的制度創造了基本條件,其典型就是諾福克(Norfolk)輪耕制度(小麥—蕪菁—大麥—三葉草輪作,其中蕪菁和三葉草乃是牲畜飼料)——使農業產出提高了一倍。
也就是說,使農村勞動生產率和農民收入提高了一倍,由此導致相應的“消費革命”,從而促成了亞當·斯密理論中的城鄉良性交換,推動了勞動分工、資本積累和規模效益,為后來的資本主義工業發展提供了基礎和條件。這是過去經典作家們引以為典范的英國經驗。
其實,在大多數的西方先進國家,如此幅度的農業勞動生產率和收入的提高,都要等到一個世紀以后經過工業要素(化肥、機械和科學選種)的投入而形成農業現代化革命才能做到。后者其實比十八世紀英國的“農業革命”更具代表性。它是包括日本在內的先進國家農業現代化的比較普遍的實際經歷。
在中國,在一九五○到一九七○年代,出于諸多歷史因素,農業在經歷如此現代化投入的同時,卻出現了大規模的勞動密集化。最典型的例子是利用機耕來實行一年三作制,在江南地區把一年兩作的水稻—小麥改為一年三作的早稻—晚稻—小麥。這樣,本來可以減低勞動投入的機械化被轉化為進一步提高農業勞動密集度的方法:機耕所起的作用,主要是使在連接一、二兩茬的緊張時段中趕收早稻與趕耕趕種晚稻成為可能。這樣,機械化所起的作用其實主要是提高了勞動密集度和投入量,結果形成內卷型的一年三作生產制度,導致不可避免的效益遞減,從而蠶食掉了機械化所可能帶來的勞動生產率和報酬的提高。
盡管農業總產出最終提高了三倍,但是同一時期的勞動總投入卻提高了四倍,結果是勞動報酬的停滯不前,亦即農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停滯不前,中國也因此沒有實現西方和日本等先進國家所經歷的農村生活水平的現代化。
回首往事,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中國人口數量實在太大,增長速度也實在太快,而在政策上又沒有采取適當的措施,以致積重難返。
世界當前中國農業發展的歷史性契機
其后,在改革時代,因為幾種不同歷史趨勢的匯合而形成了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新歷史性契機。
一個因素是八十年代的鄉村工業發展,在十年之中吸收了一億的農村勞動力。其后是九十年代后的大規模城市打工浪潮,又吸收了一億的農村勞動力。這樣,在短短二十多年中,非農勞動吸收了農村總勞動力的40%,很大程度上緩和了人口對土地的壓力。
雖然如此,在今日的制度和技術條件下,農村仍然具有大規模的勞動力剩余,相當于今日務農勞動力總量的三分之一到一半。也就是說,今日三億農業從業人員中很大部分都是半就業或不充分就業的(亦即“隱性失業”的)。
這樣的情況,使人們普遍認為,唯有在更高度的城鎮化解決了人口壓力之后才有可能根本改變農業生產和農民收入。連農村人民自己也已經相當普遍地把農業看做是沒有出路的絕境,千方百計地想讓自己的下一代跳出農業和農村。這是當前所謂“三農”問題的一個主要根源。
這種想法沒有考慮到今日農業的革命性變化,即近二十多年伴隨經濟發展和居民收入提高而引起的農產品消費結構,以及連帶的農業生產結構的根本性轉向。如下頁表所示,從一九七八年到二○○四年,人均生產總值上升了七倍多。其中,(狹義的)“農業”在農林牧漁業總產值中所占比例從一九七八年的80%降低到二○○四年的50%,而牧—漁所占比例則從一九七八年的17%上升到二○○四年的44%。
這意味著全國人口(其中城鎮人口當然更為突出)在食物消費上的結構性轉移,即從以糧食為主的消費型轉到糧—肉、魚并重(相似西方式)的消費型。而種植業內部更有另一個結構性的轉移,即從“以糧為綱”到糧—菜—果兼重型。二○○四年蔬菜和水果在(狹義的)“農業”總產值中所占比例已達到37%(以播種面積計算則是18%——《中國農村統計年鑒》2005:106;《中國統計年鑒》2005:460)。
作為佐證,越來越多的年輕人的體格和其父母輩形成鮮明的對照,無論在身高、發育、面色等等方面都顯示出豐富得多的營養。這是一個歷史性轉折,也是一個方興未艾的轉折。
城鎮化當然也是這種發展的一個體現。同一時期,全國人口中城鎮人口所占比例總共增加了將近24個百分點,從一九七八年的18%上升到二○○四年的42%。
假如今后三十年人口城鎮化的增長大致維持在每年一個百分點的速度,這將意味中國的人口可能達到城鄉七三分的局面。如此規模的城鎮化將意味農業人口壓力的進一步降低。
雖然如此,城鎮化本身并不足以解釋農業的結構性轉型,真正的關鍵是人們收入的提高,由此增加了副食消費,減少了糧食消費。
當然,這種轉變并不是包含全體人民在內的普遍性轉變,而是伴隨著社會分層以及收入差距日益拉大的轉變。首先,城市人民的平均消費水平一般要高于農村,但是城市中仍有相當比例相對貧窮的人口,包括城市本身的下崗工人以及農村來的暫住人口,他們的食物消費和過去差別不大。至于農村(和小城鎮),雖然也有一定比例收入相對高的居民——主要是從市場經濟謀得利益的人們,但是一般人口,尤其是只從事糧食種植的農民,在食物消費上和上一代仍然基本相同。
因此,社會下、中層的收入今后如果能夠廣泛提高,全人口食物的消費以及農業生產的結構應會更完全地轉化,即從長時期的以糧為主的“單一”型農業和農產品消費結構轉化到種植業—牧漁業并重的農業結構,以及從傳統以糧為主的食物消費型更完全地轉化為糧—肉—菜兼重的消費型。
改革以來將近三十年的時間可能會是這種轉型的前半時期,今后的三十年則可能會成為其后半時期。除了更高的肉—魚和蔬菜消費外,應會包括更高比例的精品蔬菜、鮮奶、綠色食品等的需求。
世界一個可能的出路
我們要問:食物消費的這種結構性轉型,對中國極長時期以來人口對土地的壓力問題意味著什么樣的變化?它賦予農業什么樣的機會?
首先,它并不意味中國農業結構將相似于美國型的農業。當前中國農業的三億勞動力(相對于美國的三百萬),即使減掉一半,也還是意味著中國的農業仍將以小規模、相對勞動密集的經營為主,不可能轉化為美國的那種地多人少型。中國的農場規模不可能達到美國式的勞均九百畝的農場,而將長時期徘徊于十到二十畝的小家庭農場的規模。
新時代的農業仍將具有中國式高密度人口的特點,哪怕在農—牧兼重以及糧—肉—菜兼重的形式上將不同于中國傳統農業而更相似于美國農業。也就是說,中國農業的將來仍需依賴小農場,其出路不在大農場而在于新時代的小農經濟。
但在這同時,適度規模設想已從原先八十年代流行的不太實際的理想,也是六個多世紀以來一直都沒有可能達到的規模,轉化為完全可以實行的目標。這里的關鍵性因素還是上面說的農業和食物消費轉型。
眾所周知,蔬菜和水果以及舍飼養殖在土地利用上都比一般種植業需要更高程度的單位面積勞動投入,換取成比例和更高的勞動報酬。今日一般的農戶只散養一兩頭豬、十幾只雞。一個農戶如果養殖十來只豬,其收入便會提高不少;如果養殖收入更高的菜牛、奶牛、肉雞、蛋雞等(見下面的討論)則會提高更多。兼種蔬菜或水果,邏輯一樣。
我們如果用(比較保守的)二到三倍的勞動投入和報酬來理解,這就意味每一個從以糧為主的農場轉化為種—養兼重以及糧—肉—菜兼重的農場將可以容納兩三倍的勞動力。
也就是說,如果說八十年代以糧為主的適度規模在華北是三十畝,江南是二十畝,今日糧—菜和種—養兼重的農場其適度規模則是華北十到十五畝,江南七到十畝。
這樣的規模是今日許多地方已經能夠做到的。當前的人均耕地是2.4畝,勞均7.3畝。若以一家兩個務農勞動力來計算(并不排除其他成員外出打工),亦即一家平均14.6畝,那么,今日很多地區已經完全能夠達到這種勞動力充分就業的適度規模,尤其是專業化的高度勞動密集型種植(專業蔬菜種植戶每勞動力只需要兩三畝地)。今后可以根據新型食物消費結構的進一步演化而適當推廣。
此外,從初級加工的肉—魚和蔬菜產品轉向更高比例的深加工的精品,應會帶來更高的勞動容量和收入。中國今日的食品產業相對農產品產值的比例——0.3—0.4比1——仍然遠遠低于先進國家的2—3比1。在這方面,中國農業仍然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另外,后工業時代的科學技術應該可以為提高土地的生產力和勞動容量提供多種可能。舉例說,農業部從二○○三年以來已經致力推廣的“秸稈養殖”模式便可能具有相當潛力。
配合新生物技術,農村很多被廢棄焚燒的農作物秸稈,可以通過使用少量的生物劑而改成高質量、低成本的牲畜飼料。據報道,一斤秸稈發酵菌劑可以在三天到一周之內發酵一噸成品生物飼料。另外,“分解劑”據稱可以不經青貯發酵而把秸稈直接分解,不僅適用于牛羊等反芻動物,也可用于豬雞等單胃畜禽。眾所周知,傳統的養殖方式——放牧食草的牛、羊,舍飼圈養吃糧的豬、禽——都面臨嚴酷的資源限制,要么是過度放牧加快草地荒漠化,要么是耗糧牲畜導致糧食短缺。但秸稈養殖不同,它不是與人爭糧而是節省糧食的飼養,可以相當程度地提高單位面積土地所能供養的牲畜量。據報道,用糧食養豬,一畝玉米僅夠養一頭豬,而通過分解秸稈的利用,一畝玉米足可喂飼五頭豬。因此,相對只種玉米而言,可以提高三倍的收益。而這樣的秸稈養殖,其發展空間可能是相當寬闊的,因為全國每年共產各類秸稈五億噸左右,加上毛草等則達到七億噸。(《論秸稈分解劑在養殖業中的應用》,載www.shantang.com)
減少飼料制約,便可以在養殖業中擴大高收益養殖的比例。根據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的調查,目前占主要地位的農戶散養豬方式,是養殖業中每勞動日收益最低的。
二○○三年,菜牛的每勞動日純收益要比養豬高出將近四倍,蛋雞則高出四點五倍,肉雞六倍,奶牛七倍。對蛋雞和奶牛來說,主要制約不在成本收益問題,而在于土地限制,因為兩者耗糧較多(約十一至十五倍于養豬;菜牛和肉雞耗糧則相對較少,分別是25%和79%)。減少蛋雞和奶牛所用糧食,當能加大養殖業中高收入的菜牛、蛋雞、肉雞、奶牛等所占的比例,提高養殖戶的勞動報酬。(《全國農產品成本收益資料匯編》,中國物價出版社,2004:263,322,328,340,358)
另外,有人建議,今日多用來放牧牛羊的草原,可以考慮轉養禽類。一方面,讓草原牲畜“南下”,利用糧食地區的大量秸稈來飼養(也可以同時提高農民的畝產收益);另一方面,讓今日糧食地區所養的禽類“北上”,在草原上養殖可以免去因過度喂飼導致的荒漠化(因為兩只爪的雞不僅不會危害草原,反而能控制草原蟲害)。(蔣高明:《恢復草原新思路:畜南下、禽北上》,載www.env.people.com)
此外是新技術下的能源使用。眾所周知,今日許多農村所用燃料仍然主要依賴秸稈和煤炭,但新時代的技術提供了其他的可能。據報道,八立方米的沼氣池,用十頭豬的糞便,可以制取足夠四五口之家一年之需的生活用能(《四位一體生態日光溫室的功能特點及應用問題》,載www.agri.ac.cn)。但是,一家一戶單干可能有一定的技術和經濟困難,說不定要全村聯合搞大沼氣池的方式才可持續。當然,推廣如此使用沼氣的前提條件是種—養結合的進一步發展。
上述的經營、能源模式主要關聯耕作地帶。此外,在寬闊的草原地帶,新技術也帶來其他的新的可能。舉例說,甜高粱作為耐鹽堿干旱的作物,適合于黃河以北的地帶,而其所產秸稈要數倍于玉米。作為飼料,伴隨草原經營模式從放牧更全面地改為舍飼圈養,可以供養更多牲畜(據稱一畝甜高粱能養“三四頭[菜]牛”),并防止目前因過度放牧而導致的生態系統破壞。甜高粱也可以用來生產糖和酒精。更具潛力的是用來生產可供汽車使用的生物質能源乙醇燃料。草原地帶占全國土地面積的足足41%;這條道路如果可行,將會具有較大的發展空間。(《中國的甜高粱》,載www.fao.org/ag/zh;《朱志剛:中國鼓勵發展生物質能源替代石油》,載www.China5e.com)
上述的只是一些可能例子。后工業時代的技術,應會發明更多的可能,而使用其中生物技術的方法一般將會是環保型的生態農業,是綠色產品,是長期可持續的農業。伴隨人們收入和科學知識的提高,這樣的農業其需求和供應的發展空間應會是相當大的。
應該說明,這種中國式的新時代農—牧模式很不同于傳統西方的農—牧模式。后者主要是放牧的、食草型的,得助于相對豐富的土地資源,不適合中國人多地少的客觀條件。
三十年代,卜凱(John Lossing Buck)曾經論證,用種植糧食供養人口,以單位面積土地效率來計算,足足是放牧菜、奶牛所能供養的六到七倍。這也是中國高人口密度農業之所以長時期僵化于“單一小農經濟”的根本原因,與西方傳統的糧—畜并重模型很不一樣。我這里提倡的絕非模仿傳統西方的農—牧模式,而是中國式的、小規模的、使用新時代的技術的模式。用糧食舍飼圈養牲畜本來就比放牧食草用地少得多,加上秸稈養殖和甜高粱等方法所可能起的作用,當更加如此。
在這樣的種—養結合模式之下,食物產品和消費的結構雖然類似于傳統西方的糧—肉兼重模式,但是其經營規模、技術、邏輯都很不一樣,符合今日中國的客觀情況,也是后工業時代科技條件下的可行模式。
世界問題與措施
問題是今日的農業制度阻礙了這種結構的進一步演變。
今日的農業相當程度上被困縛于口糧地制度,造成一種普遍過小和脫離市場的經營。按人分配的土地,僅用來種糧食,規模顯然過小,也是今日農村勞動力大量剩余的主要原因。
同時,今日的糧食大多是不經市場而由生產者直接消費的(二○○四年所產糧食中,足足有81%如此),也就是說,全種植業中有一半的產出是不經市場而直接消費的,完全沒有可能通過市場而牟利(《中國統計年鑒》2005:461,474—475)
于是,許多農民不是為謀利而經營,而是為保險去種植,把種地視作為失去城市工作之后的退路,因此導致普遍的不用心耕種。另一種類型是那些城市打工機會較多的農村,基本上是根據城市打工的機會成本來做出農業的生產抉擇:譬如,因玉米勞動投入較低而選擇耕種玉米,憑此達到接近于進城打工的每勞動日的收入,而放棄其他的經營可能。在這種種植模式之下,農業只不過是一種輔助性的活動,等于是打工的副業,自然不會很用心耕種,更不會積極創新經營。這是當前的“半工半耕”制度下相當普遍的現象。
當然,廣大農村仍然有相當高比例的村莊缺乏鄉村工業以及城市就業機會。根據“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結構研究”課題組的抽樣調查,農村勞動力中仍然有60%是純粹從事農業的,另有15%兼農業和非農業。在仍舊以種植業為主的地區,人們相當普遍地得不到足夠的土地來經營。
同時,當前的借貸制度也使大家普遍地認為除了口糧種植之外別無選擇。國家金融機構普遍以簡單的市場邏輯對待農業,認為農業的回報率相對于其他投資太低,風險又比較高,因此基本上不借錢給農民。
農民廣泛地依賴農村的非正式借貸,一般(除了親鄰間的無息借貸之外)利息約月一厘,年一分多,乃是農業生產所完全不可能達到的回報率,結果扼殺了農村小農的任何生產性借貸。即使是農村的信用社,基本上也沒有能夠超越這種局限。
另外,也有運輸、推銷上的限制。個別的農戶沒有可能完全由自己來安排運輸與推銷,而商人一般不會為了有限幾戶的生產而到一個村莊去收購,結果把從市場牟利的機會基本限制于部分地區和村莊,等于把其他的村莊和農戶排除在市場機會的范圍之外。
面對以上的現實,今日需要的首先是放松口糧地承包權的流通,允許農民們更廣泛地轉讓土地經營權,讓更多不用心種地的人把地轉讓給愿意種地的人耕種,借以提高適度規模農場的比例。在這一點上,今日已經歷不少討論的《物權法》草案應該會起正面的作用。
部分地區已有不少的土地被轉包,一旦得到法律的正式認可,其規模當會更有可能適應人們需求而擴大。其實,《物權法》不妨進一步考慮適當允許承包權的典賣,作為比普通出租時間更長、更穩定的轉讓,而同時可以附帶回贖條件,承繼中國歷史上典地制度原來的照顧農村被迫出賣土地的弱勢群體的精神。這樣,當會更進一步加大農村土地經營權轉讓的靈活度,逐步擴大適度小規模的和充分就業的家庭農場的比例。
應該說明,上述意見不牽涉到土地所有權問題。今日模糊不清的土地產權——使用權在一定時期內屬于個人,但土地既是集體所有也可以被國家征用——不妨等到中國社會的新結構和問題的進一步明確之后,才考慮如何處理。當前可以只考慮明確經營權和逐步改變經營規模的問題。
我自己因為缺乏對國家管理體制及其實際運作的認識,不可能提出完整的具體行動方案。但是,憑空設想,國家應該可以進一步為小農農戶的投入市場和進行新時代的多種經營提供條件。
一個可能可行的辦法,也是國家機構已經具有相當經驗的措施,就是模仿過去“扶貧”機關的“貼息借貸”,實行更大規模的低息或無息生產性貸款,鼓勵小農戶相應市場機會而融資牟利,其關鍵在于把錢直接貸到農民手里。另外是有些地方領導已經做到的扶植、促進從生產到加工、銷售一條鏈的專業生產的組成,可以連同私人公司與商人經紀建設這種產業化農業,尤其是食品的精深加工以及國內外市場的開發。
若能把這種建設納入地方干部政績考核標準之內(不像今日那樣以創建稅收為主,結果把地方干部大力推向創收最多的征地開發、招商引資的路徑上去),也許能夠成為一個激發地方干部關心農業的積極性的辦法。當然,養殖業的進一步發展將意味著需要更多更好的防疫設施。
再則是適當限制商人的過分取利,讓商人與農民分享商品性農業的利潤。一個可能可行的辦法是適當鼓勵農村自主性的合作化,甚或集體化,讓具有條件的村社自己組織銷售。此外,考慮協助組織農民共同的風險保險,在多種經營所賦予的穩定性上,提供針對天災疾病等風險的合作保險。新時代農業發展的主體,既可以是個別的、合作的或集體的農戶,也可以是地方干部或私營公司,或任何復合的模式。
這一切絕對不是說要重新返回到一個全控制性的國家政治體制。在已經達到相當高度的市場化的現實下,那樣的國家機器只會扼殺農民的積極性,制造更多的低效率和腐敗。但是,利用市場機制來發展農業也絕對不等于國家放任無為。純粹由市場邏輯配置資源,必定會像以往那樣導致農業和農村越來越落后于城市。
在今日的市場經濟現實下,唯有國家才有可能把農業這個弱勢產業扭轉為有生氣的產業,唯有國家才有可能使被排除在市場之外的弱勢農民得到在市場牟利的機會,唯有國家才具有大規模投資于農業的能力,扭轉城市發展中農民日益相對貧窮的局面。在認識上,關鍵是把建立新型適度規模的高收入小農場看做是發展國民經濟的可行的、符合經濟邏輯的、值得大規模投入的道路。毋庸說,也是化解當前的三農問題的一個方法。
農業收入一旦逐步提高,應會引起一系列的連鎖性后果:擴大城鎮輕工業和新農業本身的產品的市場、推動食品產業以及各項支農服務業的發展、促進農村建筑業的進一步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等等,由此實現亞當·斯密古典模式中的城鄉交換與良性互動,以及伴之而來的螺旋式的國民經濟發展。關鍵在于政策上抓住今日中國農業面臨的歷史性契機。錯過當前的機會,中國農業說不定真的將長時期陷于低收入的絕境。
作者簡介:黃宗智,著名歷史社會學家。普林斯頓大學學士,華盛頓大學博士。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歷史系教授,1991年晉升"超級教授",2004年榮休。中國研究中心創辦主任(1986-1995年)。《近代中國》季刊(Modern China)創辦編輯。中國人民大學長江學者講座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讀書》2006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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