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政治上一個好的傳統是先試點再推廣。中國區域巨大、人口眾多、國情復雜,任何改革都先進行試點,再對試點進行總結完善,在此基礎上獲得經驗再行推廣,就可以降低改革失敗的風險,提高改革的成功率。
中國改革開放是從沿海開始的,或沿海地區是走在全國前面的,不僅經濟發展速度遠遠走在全國前面,而且經濟發展遇到的各種制度障礙和各種利益爭執都需要通過改革來破除和解決。沿海發達地區走在全國前面,遇到問題進行的改革就對全國具有示范意義,就對全國基本政策與制度產生重要影響。因此,改革開放以來,沿海發達地區成為中國改革開放的先鋒,其制度創新深刻地影響了全國政策與制度走向。
土地制度也是如此。經濟快速發展,一部分價值附著在不可移動的土地上。如何分享土地上的巨額增值收益成為各方利益主體爭奪的焦點,之前相對比較簡陋的政策和制度規定無法應對復雜而激烈的利益爭奪,因此就要求有更多更復雜的制度創新。發達地區不斷進行的制度創新及發達地區因此對國家層面制度改革的需求,必然引發國家層面的關注,國家對沿海發達地區土地制度改革實踐的關切,對其制度創新的吸納,最終將發達地區的土地制度或改革訴求上升到國家意志,成為影響全國的制度安排。這樣一來,發達地區獲得了與其地位不相稱的對國家制度的影響。荒謬的是,發達地區當前遇到并正在改革以解決的問題,也許全國大部分地區都不存在,表現在土地制度上面就是,當前發達地區土地制度改革的焦點是土地上附著價值如何分配的問題,而中西部地區土地上卻很少有這樣的高額價值附著。為了保護土地資源,在發達地區進行了復雜的且成本極高的改革創新,而土地資源豐富的中西部地區的土地卻缺少基本的價值附著。
二、前不久到珠三角調研發現,珠三角核心區域,無論農地還是建設用地,幾乎都已進行了建設。
以深圳為例,1980年代為了發展“三來一補”加工業,地方政府鼓勵村社集體和農民用土地入股建房子。村社集體建廠房出租,農民則建高層住宅出租??焖俳洕l展掩蓋了土地無序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待發展到一定階段才發現,缺少規劃的土地開發相當不合理,而且無序建設很快就耗盡了有限的土地資源。更重要的是,所有建在土地上的建筑或已經開發的土地上面都已經附著了大量的既得利益,珠三角核心區的農民成為了土地食利者。待到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城市要發展,產業要升級,才發現已經無地可用,因此就要進行“三舊改造”,就要“騰籠換鳥”,無論是“三舊改造”還是“騰籠換鳥”,都必須補償現有土地上附著的既得利益,廣州市僅僅一個獵德村的改造,地方政府就花費四、五十億元財政資金,而珠三角需要改造的城中村和村中城何止千萬個。珠三角不僅新的產業難以落地,而且進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成本也極高。廣州建到佛山的輕軌,征地拆遷成本極高,我們調研一個村,一個農戶開口要拆遷補償竟是50億元。農民將農村建設用地拍賣給萬達集團,每畝費用達500萬元,村民每人可以分得數十萬元,地方政府不僅沒有獲得“低價征地高價賣出”的土地財政,而且還要花巨資進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珠三角經濟增長所產生的財富大量進入到不勞而獲的當地農民(地主)手中,珠三角已經形成了一個巨大的土地食利階層。
以“城中村”改造為代表的“三舊”改造顯然不是珠三角的專利。全國幾乎所有特大城市和大城市都有城中村改造的幾乎無法完成的艱難任務,都有這種歷史遺留下來的現在需要面對解決的困難問題。上海在全市推行土地減量化政策,主要是拆除過去不在規劃區的鄉村工業,為了鼓勵村社集體拆除鄉村工業,上海市政府不僅安排了進度要求,而且給以巨額獎勵,一個村若可以拆出50畝建設用地并復墾,就可以得到三、四千萬元的政策獎補。上海市獎勵的力度甚至超過中西部地區中小城市工商建設用地招拍掛的價格。浙江近年來大力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搞“三改一拆”,主要是拆違,成本極高,反彈很大,甚至已經影響了地方經濟的成長。北京不僅仍然有著很多城中村難以拆除,而且周邊地區遍布小產權房,承認不承認現在都很不好辦。蘇南早在1970年代開始發展鄉鎮企業,農地上建了很多工廠。現在這些性質雖然是集體所有卻早已進行建設的土地上的鄉鎮企業可能早已破產了,這樣的農村集體性質經營性建設用地如何使用,在制度上也存在問題。
沿海發達地區和特大城市大城市是中國經濟增長的中心,在發展的過程中,因為建設規劃和土地制度安排的落后,這些地區形成了種種歷史遺留問題,這些歷史遺留問題不解決,作為中國經濟增長中心的沿海發達地區和特大城市大城市就可能陷入規劃繼續無序,項目無法落地,土地資源無法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的困境。如何解決這些歷史遺留問題就成為了經濟發達地區既頭痛又不得不想方設法解決的難題,解決辦法有二,一是花巨資補償利益,通過補償附著在不可移動土地上的既得利益,清空土地上的附著物,讓土地成為一張白紙,以在這塊清空地上附著物的土地上畫最美最好的畫,做最應當進行的建設。二是進行補救性的制度改革,消化問題及防止產生新的問題。
先行發達地區土地利用上出現大量歷史遺留問題可以說是事出有因。以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為例,本來按《土地管理法》,所有建設用地只能申請國有土地,不應當出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這樣一個名目,但是,無論是珠三角還是長三角,地方經濟發展過程中,《土地管理法》或者根本就沒有出臺,或者剛出臺時執行并不嚴格,全國農村普遍都在集體所有土地上興辦鄉鎮企業,并得到國家政策鼓勵,沿海發達地區占據區位優勢和政策先機,到《土地管理法》嚴格執行時,已有相當數量(數千萬畝)集體土地用于經營性用途,這個意義上講,不能說長三角、珠三角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是違法的,而只能說是歷史遺留問題。再如城中村,在城市發展初期,城市政府往往只征收了村社集體的耕地而沒有改造村莊,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出租,隨著城市快速發展與擴張,城中村問題越來越嚴重,但這并非城中村村民有意違法。雖然實際上城市發展到一定階段城中村村民在灰色地帶進行了大量宅基地上的違法擴建,但一是法不責眾,二是畢竟事出有因,城中村改造成為城市政府極為頭痛的難題。再如小產權房,最早深圳發展“三來一補”加工業,為外來農民解決住房問題,甚至發文鼓勵農民在自己宅基地上建房,這樣產生的小產權房有著復雜的原因,也并非只是違法的問題。諸如此類因為經濟發展而使附著在土地上的利益爭奪變得激烈,從而導致不可移動土地上附著的利益反過來嚴重影響了地方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這樣就造成了發達地區在土地利用上的先行劣勢,以致于發達地區不得不花費巨資想盡辦法來解決這些歷史遺留問題,彌補因此出現的各種矛盾。這種情況下面產出的發達地區的制度創新顯然并不是什么先進經驗,而只是沉重教訓。
相對于發達地區,廣大的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土地資源豐富,且土地開發普遍較晚,土地上附著的既得利益較少。因為發達地區先行探索所積累的經驗和教訓,國家建設規劃和政策法規設計上,都及時進行了制度安排,從而防止了土地建設上的混亂局面。正是得益于發達地區土地建設上的教訓,中西部地區土地建設和管理比較規范,就使得中西部地區的土地如一張白紙,可以畫出最新最美的圖畫。這幅圖畫中,最為重要的是利用了中國土地公有制的優勢,通過土地用途管制和征地制度做到了土地非農使用增值收益的漲價歸公,結果就是,在經濟發展和城市擴張的過程中,一方面,更多農地被國家征收為城市建設用地,農地非農使用增值收益的主體部分以土地財政的形式變成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一方面,良好城市基礎設施和有序建設規劃又為經濟增長和城市發展提供了基礎條件。中國經濟發展盡享中國土地公有制的巨大“制度紅利”,這也是中國創造持續數十年經濟增長奇跡的土地制度方面的原因。
因為吸取了沿海發達地區的教訓,有國家制度的保障,中西部地區相對落后的發展在土地利用上反而享受到了土地制度安排的后發優勢,正是嚴格的城市規劃和土地管理,使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和城市擴張可以避免土地食利集團的分利,可以依據地方發展的需要來進行最佳建設,來畫最新最美的圖畫。
也就是說,當前中西部地區在土地利用上具有沿海發達地區不可比擬的后發優勢,沿海發達地區在土地利用上則存在著嚴重的先行劣勢。當前土地制度改革主要是為解決經濟發達地區在先行過程中遺留下來的各種歷史遺留問題,而后發廣大中西部地區根本就不存在這些歷史遺留問題,因此也就完全不必也不應當學習發達地區土地制度改革的經驗。國家就更不應當以發達地區先行劣勢下的土地改革經驗來指導全國土地制度改革。當前發達地區土地利用上存在的最大問題是已經形成土地既得利益或土地食利者集團?,F在有人鼓吹通過土地制度改革來讓農民獲得土地財產性收益,說白了就是要讓農民當土地食利者。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財富,農民當土地食利者不是發達地區的優勢,現在沿海發達地區正困擾于此,正要解決這個困擾,有人卻將此當作中西部地區土地制度改革的經驗來推銷,實在太荒唐。
當前正在全國推進的33個封閉運行的土地改革試點,包括15個農村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15個農村宅基地改革試點,3個征地制度改革試點。這33個試點一定要吸取沿海發達地區土地利用上的教訓,真正明確沿海發達地區在土地利用上的先行劣勢,而充分發揮中西部地區在土地利用上的后發優勢。
令人焦慮的是,當前正在推進的33個土地制度改革試點似乎正將發達地區的先行劣勢包裝成為了制度優勢,而中西部地區卻將本來的土地制度優勢置于一邊,正專心致志地、高成本地、根本就不可能復制推廣地學習沿海發達地區落后的做法。
必須改變當前33個土地改革試點中可能存在的這種嚴重誤會。
2016年5月15日下午
中國鄉村發現轉自:三農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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