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由新京報主辦,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學術支持的《聚勢?興鎮“遇見中國特色小鎮”啟動峰會》上,十一屆全國政協常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建設部原副部長、黨組副書記劉志峰,再度對全國各地“特色小鎮”一窩蜂式的盲目上馬表示擔憂,在劉志峰看來,除了要免量化、房地產化之外,“特色小鎮”的建設更應該設置考核和退出機制。
作為推動新常態下我國經濟轉型升級和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抓手,“特色小鎮”建設自國家出臺鼓勵政策后便進入高速發展階段。河北、山東、江西等多個省份目前均已出臺“特色小鎮”實施計劃,數量眾多的小鎮項目、巨額資金的投入成為其共同特點。不過,面對如火如荼的“特色小鎮”建設熱潮,劉志峰也表達了自己的擔心:
第一,要避免量化建設“特色小鎮”。不能以量化的指標去做“特色小鎮”。這會產生巨大的浪費,以量化的指標和“大躍進式”的思路去發展“特色小鎮”,只會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和后遺癥。
第二,要防止“特色小鎮”房地產化。發展“特色小鎮”不是新一輪跑馬圈地、蓋房子賣房子,若只發展房地產就是背離了“特色小鎮”發展的初衷。以房地產化為目的盲目上馬新項目,只會拉高土地成本,帶來不必要的小鎮庫存。現在,有一些規劃不達標的“特色小鎮”現在“下馬”會比“上馬”更明智。
第三、要防止政府大包大攬。在“特色小鎮”的建設過程中,政府不能大包大攬,要市場主導、政企分工明確,實現政府與企業有效合作、“特色小鎮”的有效供給,滿足市場的真正需求。劉志峰認為,這也是供給側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四,要綠色宜居發展。“特色小鎮”不僅要宜業,也要宜居,要用新材料、新業態去發展,讓“特色小鎮”做到智能和可持續化發展。有一些綠色小鎮,不僅要多用綠色建材,更要按照綠色建筑和產業化、集中化的發展來進行建設。
第五、要有金融創新。“特色小鎮”的建設從規劃設計到項目建設,再到運營管理,都要有因地制宜的金融體制方案,來支持“特色小鎮”建設中所涉及的文化遺產保護、生態保護。建設“特色小鎮”更要收集和承建大城市功能轉移的專項金融產品,拓寬金融支持渠道。
第六,“特色小鎮”也要有考核和退出的機制。在規劃設計和選址,或者自然地理方面不適合發展的“特色小鎮”,應該制定退出名單。如果第一批申報名單的“特色小鎮”在考核過程中不能合格,也應該停止建設。有了“特色小鎮”的退出機制,才能讓“特色小鎮”的發展名副其實,給子孫后代留下財富。
作者系建設部原副部長、黨組副書記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房地產報》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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