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地大力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村污水直排局面逐步扭轉,農村水環境持續向好。
然而,從目前各地工作開展的情況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標準不一,終端設備供應廠家各異。與城市相比,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小而散、多而雜,其工藝在實際運作中存在技術維持上的脆弱性,如果不注重加強后期運維管理,污水治理設施持續發揮效用可能難以保障。
為此,筆者建議,必須加快健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維長效機制,真正讓治理成果持續惠及農村居民。
一要切實摸清底數。已經建成的設施,可能由于設計與施工不規范、監理不到位,管道存在破損、變形、堵塞等情形。為防止在移交后對出現的問題相互推諉,建議采用CCTV管道內窺系統和桿式潛望鏡,對已建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網進行一次全面體檢,對新建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網,在組織工程質量驗收時進行全面檢測。
二要明晰各方責任。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維管理職責涉及面廣,各地可結合實際出臺制度規定,明確縣(區)各相關部門、鄉鎮政府、村委會、運維單位的職責。村委會作為群眾自治組織,要主動參與運維管理工作,教育村民增強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維管理納入村規民約并認真執行。運維單位在日常運維管理中發現終端收集進水量少、終端進水濃度異常等問題時,要認真分析研判、查找原因并加以解決,對無法解決的,要及時向屬地鄉鎮政府報告。
三要精選運維單位。政府在組織招投標時,必須規定參與投標單位要有相應的資質、人員、設備、辦公場所等方面的保障。在招投標中,嚴密防范投標單位以低價為誘餌和手段獲得中標機會,在中標后的合同履行期間為了盈利而提供偽劣服務。有條件的縣(區),可以委托轄區相應國有企業實施運維,可充分依托水務集團的資金、技術和人力資源的優勢,將村居生活污水納入“大水務”統一管理范疇,在運維管理中做到了定人、定責、定標準和制度化、智能化、精細化、實效化,有效避免運維單位為了盈利而降低服務質量的風險。
四要搞好經費保障。目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收費體制尚未建立,行政村自籌經費和對個人收取污水處理費難度大。為此,筆者建議,縣(區)承擔第三方運行費用,鄉鎮承擔管網維修費用及運行電費。考慮到目前日常運行費用中較大一項的費用支出為電費,處理污水的目的在于改善群眾的生產生活環境,是一項公益事業,建議各地積極協調電力部門出臺優惠政策,降低電價認定標準,從而降低運維管理經費。
五要加強監督考核。各地要完善考核辦法,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維管理工作納入鄉鎮生態環境目標責任制考核。縣(區)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定期督查制度、運行維護情況通報制度,通過亮情況比成績,促進各鄉鎮重視設施運維管理工作。采取縣(區)相關部門、鄉鎮政府相結合的形式,加強對運維單位落實檢查頻率、維護內容、有關問題整改等情況進行考核,對未按合同要求落實檢查頻率、維護內容的,要求立即整改。對超標排放、編造虛假數據、隨意傾倒污泥、擅自停止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等違規違法情形,依據合同扣除相應的運行費用。對轉包給其他公司運營、出水水質連續兩次或年度累計3次不達標的,取消運維資格并終止合同。因管理不善,導致設施不能正常運行或嚴重損壞的,造成的損失由運維單位承擔。
(作者單位:福建省廈門市環境執法支隊)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環境報 201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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