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讓廣大農民共享現代化成果。進入新時代,我國農業、農村、農民的面貌發生了深刻的歷史性變化。黨的十九大報告進一步強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①。農村改革40年,黨中央先后發布了20個聚焦“三農”問題的一號文件(下文簡稱中央一號文件),頒布實施了一系列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為“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以及“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奮斗目標的實現夯實了政策基礎,實現了從開啟新征程、推進新發展到實現新跨越的三次飛躍。
一、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開啟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發展新征程,“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
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始終把改善民生、惠及農村、強化農業的發展理念貫穿于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偉大實踐中,完成了近代以來最廣泛而深刻的農村社會變革。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為順應農民意愿,改革開放基本國策一蹴而就,村民自治興起,農民獲得經營自主權,一部分人開始富起來。
1.農村改革:開啟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發展新征程
19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我國農村掀起了一場重大的政策變革,把新中國成立以來形成的集中經營、集體勞動、統一分配的管理體制轉變為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基礎、統分結合的農村管理體制。如果說改革開放基本國策是惠及全體人民的戰略抉擇的話,那么,推進實施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②,就是開啟具有中國特色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發展新征程的一把金鑰匙。
2.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指農村以家庭為單位向集體組織(村民委員會,在村委會建立之前稱之為生產大隊,下設生產小隊,之后以農戶為單位成立生產小組,實行家庭聯產承包)承包土地等生產資料、承擔生產任務的農業責任制形式。它既能發揮集體經濟的優越性,又能調動農民個體家庭的積極性,是適應當時我國農業生產特點、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一種嶄新形式。這一政策的實施并沒有走土地私有化道路,而是以土地等基本生產資料公有制為基本前提,既堅持了我國農村的社會主義方向,又極大地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農民創舉,也是其進行農村改革的政策供給和制度安排。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賦予了農民經營自主權,農民得到的實惠不斷增多。“交足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成為這一政策初期的生動寫照。農民開始有了獲得感。
3.5個中央一號文件:農村政策大調整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發布了第1個涉農問題的一號文件。這一政策性文件對迅速推開的農村改革進行了總結。1983年1月,第2個中央一號文件從理論上進一步說明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性質。1984年1月中共中央發布的第3個一號文件強調繼續穩定和完善聯產承包責任制,并規定延長土地承包期。1985年1月,第4個中央一號文件決定取消30年來農副產品統購派購的制度。1986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的第5個一號文件充分肯定了農村改革的方針政策是正確的,并宣布我國農村開始走上有計劃發展商品經濟的軌道。
5個中央一號文件的實施,極大地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不但推動和解放了農村生產力,同時也為城市經濟體制的改革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和人力資源支撐。5個中央一號文件作為研究這一時期“三農”問題的專用詞,以賦予農民經營自主權為主要特征,不僅記錄了中國共產黨農村政策大調整的演進過程,而且見證了中國共產黨“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領導中國農村改革所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決策。
4.村民自治:推動農村基層民主建設
從1982年我國新修訂頒布的《憲法》規定“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自治性組織”,到1990年民政部下發的《關于在全國農村開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動的通知》,再到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修訂通過并正式實施,農民的權益有了具體的法律保障,農村基層民主建設不斷發展,以村民自治為主要內容的當代中國自下而上的民主大戰略日益凸顯。③
這一時期,隨著農村改革不斷深入,農業生產也不斷向專業化、商品化、社會化方向推進,鄉鎮企業迅速興起和發展。據統計,1978—1988年,我國的糧食總產量由4000億斤增加到8000億斤,創造了占世界7%的耕地養活占世界22%的人口的“中國奇跡”。④其間,鄉鎮企業逐步成為中國經濟中最活躍的一部分,并在全國工業產值中占據“三分天下有其一”的重要地位。但是,從20世紀90年代初期開始,雖然于1993年7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但連續出現的大規模自然災害(如棉鈴蟲泛濫等)及農產品價格大幅度下降,加上家庭承包的小塊土地無法適應現代化生產的不利因素和農業稅收的逐年增加,農村發展慢了下來。“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道出了這一時期“三農”問題的嚴重性和加強“三農”工作的緊迫性。
二、新農村建設:中國共產黨不斷推進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新發展,引導推動“先富帶后富”
進入21世紀,中國共產黨開始對種糧農民采取直接補貼制度。2002年開啟農村稅費改革,之前向農民征收的“三提留”“五統籌”等涉農稅費大幅度削減。從黨的十六大到十八大,農村改革不斷深化,農業發展取得長足進步,農民生活日益改善。2004—2012年,為引導推動“先富帶后富”,中共中央又連續9年發布了9個一號文件,對農村改革和農業發展作出了一系列具體的政策安排。其間,始于1958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于2006年1月1日被廢止,農業稅全面取消。中國共產黨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的發展實現了第二次飛躍,農民生活開始奔向“全面小康”。
1.“多予少取放活”:農民得到了更多實惠
“多予少取”最早出現在1998年10月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它指出:“堅持多予少取,讓農民得到更多的實惠。”2002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增加農民收入總的指導方針是“多予少取放活”。黨的十六大之后,2003年7月出臺的《國務院關于克服非典型肺炎疫情影響促進農民增加收入的意見》以及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的4個中央一號文件也都明確作出了“多予少取放活”、讓農民休養生息的具體政策安排。
“多予”,即通過實施“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戰略,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惠農長效機制,為農村發展、農民增收創造有利條件。“少取”,即減輕農民的負擔,取消對農民的各種不合理收費,加強對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保護農村農民的合法權益。“放活”,即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大力推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消除體制機制束縛和政策落實障礙,給予農民更多的自主權,激發農民自主創業、不斷增收的積極性。“多予”,加大了對“三農”的扶持力度;“少取”,全面取消了農業稅、牧業稅、農業特產稅;“放活”,加快了農村綜合改革的步伐。
在這一方針指導下,農業有了新發展、農村產業結構得到了調整、農民獲得了更多的實惠。但是,農村也出現了“錢袋滿了、腦袋空了,生活好了、人心散了”的現象,精神文明建設勢在必行。
2.新農村建設:統籌城鄉發展
2005年10月,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了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2006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即第8個中央一號文件。文件從8個方面分32條對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出了具體的政策部署。這是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我國經濟發展總體上已經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新階段的背景下,中共中央作出的又一個重大的政策決策,農村、農業、農民從中得到了極大的實惠。有數據顯示,國家支農資金從2004年的2626億元增加到2005年的2975億元,又增加到2006年的3397億元。僅2006年的支農資金就比上年增長了14.2%,占總支出增量的21.4%。⑤
3.農民專業合作社:引導“先富帶后富”
為了進一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鼓勵、支持、引導農村不斷興起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規范其組織和行為,保護其成員的合法權益,2006年10月時任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十七號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出臺,并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隨著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如雨后春筍般紛紛涌現,“先富帶后富”有了平臺,農民權益有了法律保障,農村社會取得了重大發展。黨的十七大之后,中共中央又連續5年發布了5個一號文件來推動“三農”問題不斷得到解決,為黨的十八大作出“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的戰略安排奠定了政策基礎。
三、鄉村振興戰略:中國共產黨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發展實現新跨越,為“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繪就藍圖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舉旗定向、運籌帷幄,以巨大的政治勇氣和強烈的歷史擔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提出了一系列強農惠農富農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出臺了一系列涉農問題的新措施,實現了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發展的新跨越。
1.精準扶貧:“小康路上一個不能少”
有數據顯示,按照中國的扶貧標準,到2013年底我國農村還有8249萬貧困人口⑥,也就是說“三農”問題仍然沒有得到根本性的解決。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曾在多種場合、多次強調指出:“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全面小康路上一個不能少”,并提出了“精準扶貧”的基本要求。他認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礎在農業,難點在農村,關鍵在農民。
“精準扶貧”一詞最早出現在2013年11月習近平到湖南湘西考察時作出的“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精準扶貧”的重要指示中,并很快成為各界熱議、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研究的關鍵詞。2014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詳細作出了精準扶貧工作模式的頂層設計,推動“精準扶貧”思想的落地實施。2014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兩會代表團審議時指出,實施精準扶貧,瞄準扶貧對象,進行重點施策。2015年1月,他在云南調研時強調,打好扶貧開發攻堅戰,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2015年6月,他在貴州考察時明確提出了“六個精準”的基本要求,即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
2017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再次強調,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2017年1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重新修訂并通過了自2007年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此法已經由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對進一步推進精準扶貧,實現農村的共同富裕必將具有重要的法治意義。
2.聚焦農業現代化:農業強起來、農村美起來、農民富起來
自2013年起,中共中央又連續6年發布了6個聚焦“農業現代化”的一號文件。其間,黨和政府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制定了《全國農業現代化規劃(2016—2020年)》《糧食行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綱要》《全國農村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等多個重大規劃文件。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中國要強,農業必須強。中國要富,農民必須富。中國要美,農村必須美”;2016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把“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作為農業農村工作的重點。
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農村社會也發生了深刻的歷史性變化。可以說,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舉措,是新時代的要求,是中國共產黨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發展的一次新跨越。
3.鄉村振興戰略:推動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壯大集體經濟。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把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⑦
黨的十九大之后,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針對“三農”工作連續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17年12月28—29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面分析了“三農”工作所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以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意義,具體部署了2018年和今后一個時期的農業農村工作;12月29—30日,全國農業工作會議制定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具體措施,明確了2018年的農村工作重點;2018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又特別強調指出要大力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發布了農村改革以來的第20個一號文件,即《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文件指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按照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分兩個階段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戰略安排,文件明確指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總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基本原則是,堅持黨管農村工作,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堅持鄉村全面振興,堅持城鄉融合發展,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目標任務是,到2020年,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
我們有理由堅信: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引下,在共享經濟發展模式的帶動下,在中國共產黨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發展的強力推動下,在《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的具體安排部署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砥礪前行,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奮斗目標一定會實現。
【作者單位】: 聊城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黨總支 聊城大學山東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 聊城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山東師范大學馬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州學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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