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夕,到曾經的扶貧點與老家分別看看,無意中發現了關于農村土地拋荒問題的實際原因:根源在于產權——土地是公產還是私產,決定著土地是被拋荒還是被高效耕種。
先說說承包地的拋荒。據觀察和了解,并沒有農民大面積拋荒現象,大面積拋荒主要是政策原因,可分為五種情況:
一是距離住家遠。一般每戶承包地分布都在3塊以上,根據距離住家遠近平均分配。被農民拋荒的承包地多數是離住家較遠的。
二是水利交通條件差。在丘陵高崗地塊,排灌設施缺少,道路交通不便,往往被農民拋荒較多。
三是種糧收入太低。有一種“拋荒”,就是現在重點打擊的“非糧化”,被農民用于種樹和養雞、養豬、養牛和蔬菜、西瓜大棚。
四是流轉后拋荒。這種情況占的比例最高,扶貧村川上村被一食品企業流轉土地1500畝用于種植玫瑰,但五年來大部分荒草叢生。
五是園區圈地拋荒。老家村根據上級指導,圈占500多畝耕地搞產業園區,只有一家木材加工和一家秸桿收購在運作;某旅游地產公司圈占三個村5000畝承包地,十年沒有任何進展;某政府打造的“田園綜合體”,近500畝土地流轉給鎮農業公司搞鄉村旅游游樂場,每年收入不到10萬元。
六是農民集中居住后承包地拋荒更多了。農民上樓后,農業生產半徑擴大了,耕種更不方便了;政府利用優惠政策流轉承包地,流轉人拿到補貼后就跑路了。
對于農民進城越來越多、農村年輕人越來越少,是不是承包地拋荒的主要原因,我了解到的答案是否定的:
其一,農民進城后大多會把承包地流轉出去,流轉不出去的會委托轉讓給村里的近親近鄰,因種地效益低,大多只收些象征性的流轉費,有的只是作為親鄰之間的人情往來了。
其二,不少農民進城后會在承包地和宅基地邊種樹,這樣不需要管理,放養即可,樹木成材后再砍伐更新。
其三,如今農村通交便利化、耕作機械化、銷售中介化有了很大發展,使農業勞動強度大為減輕,農戶家庭可管理的耕地面積數倍于所分土地,中老年農民和農村婦女能夠承擔更多傳統農業勞動,農村年輕人更多進城、更多從事農業機械化等產業服務,不構成農村土地拋荒的主要原因。
再看看宅基地的情況。與承包地的部分拋荒形成鮮明對比,多數農戶宅基地呈現出生機蓬勃的狀況,少數無人打理的宅基地也是綠樹成蔭(房子可能破舊些)。主要有四種情況:
一是用于發展庭院經濟。年近七旬的表哥、表嫂夫婦倆,在進城的三家表親宅基地周邊,輪流種植西瓜大棚和蔬菜大棚,每年收入12萬元左右。象表哥表嫂這樣的中老年農民,還有不少人利用宅基地養雞養鴨養羊,有的養牛養魚,收入都很不錯。
二是租給城里人返鄉養老。扶貧村沿塘村,村周邊山青水秀,距離市區不到50公里,近年陸續有十多戶租借住房給城里退休人員返鄉養老,宅基地用于退休人員養花種草和種菜休閑。
三是多數用于農家自己種菜。堂兄把幾家已經進城兄弟的宅基地都種上了菜,進城兄弟輪流回家帶回新鮮蔬菜和其它農產品。這樣,堂兄有了穩定的收入,進城兄弟也有了幫襯在家堂兄的理由,還能吃到放心安全的農產品。
四是開始有人租用宅基地發展民宿。扶貧村川上村目前已劃定為省級旅游度假區范圍,租用宅基地發展民宿、餐飲的投資人開始進村了,103戶院子已租出10多戶了。
對于承包地拋荒和宅基地繁榮的對比,堂兄、老表及接觸到的鄉親們,給我的解釋很簡單:
一是沒有農民愿意讓地閑著,土地是農民最珍惜的;
二是承包地是集體的,零散分布不利于耕種,種什么受限制太死,一旦收入不抵支出,拋荒是不可避免的;相反,宅基地雖然也是集體的,但自主權更大些,離住家又近,解決水、電、交通等問題都方便,自然耕種就多些。
對于現在政府出臺各種政策強調農民耕地種糧,他們的反映讓我吃驚——那讓當官的自己種糧看看怎樣就知道了!
由此,我聯想到爭論不已的“重走集體化”的問題。與幾位“集體化”過來人交談,他們對此反過來問我政策會這樣走嗎?對于“重走集體化”的利弊,他們也有各自的看法:
其一:分田單干、自主經營習慣了,“集體化”的歷史已成為過去,受歡迎不多,弊端太大,人心已散;
其二:即使再“集體化”,把地收回去,糧食產量可能高些,但收入不如自己打工高。愿不愿種糧食、能不能種糧食,關鍵是由種糧效益決定的,再強迫農民靠種糧生活,已不可能;
其三:土地拋荒與土地浪費主要是由于城市化和政府行為,農民家庭拋荒和非法占用耕地很少;
其四:年輕人即使在農村也沒人愿意種地,提高糧食產量、保障糧食安全已經不能再單靠農民體力勞動,搞人海戰術,農業現代化的出路要靠機械化和農業科技;
其五:制約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的,還是交通水利等農業基礎設施不配套、不完善;
其六:農村留不住人是由于與城市相比,農村掙錢機會少,農村生活便利化條件太差。
歸納以上情況,我的結論是:土地是不是農民的、農民能不能作主,是土地使用狀況的決定因素。這種情況,與30多年前張五常《賣桔者言》一書中列舉的賣桔、養蠔、養三文魚等故事相似,土地、山川、海洋、森林等資源的產權不同,直接影響這些資源的使用效益。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