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中央政策尤其強調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何要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而不是支持幫助數以億計的小農?原因有二。一是擔心將來誰來種田,二是認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以做到適度規模經營,從而可以致富。
問題是,中國兩億多農戶徹底脫離農業進入城市體面安居,不可能一時半會完成得了。未來二十年甚至更長時間,絕大多數農戶仍然要依托農業就業與收入來完成勞動力再生產。如此巨大的農業人口,相對于二十億畝耕地,戶均不過十畝左右。而在當前農業生產技術條件下,一對夫妻種三五十畝耕地完全沒有問題。所以,現在乃至將來很長一個時期不會出現無人種田的問題,反過來倒是無田可種。在全國農村,凡是宜耕的土地,幾乎沒有出現一塊耕地被拋荒的情況。至于一些山區高丘地帶,因為水利條件太差,或地塊過于細碎,而被拋荒,不是無人種田,而是田無法種。
因此,培育包括資本企業在內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在是沒有必要。所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若真的比農民種田更有效率和效益,他們就不需要培育,也不需要政府財政補貼,而會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成長起來。當前農村中其實已經自發地分化成長起來了若干有競爭力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他們成長起來,就祝賀他們的成功;他們失敗了,那也得由自己承擔責任。市場經濟中,每個市場主體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當前培育新型農業主體、發展現代農業的結果是,政府出錢培育出了一大批騙取國家財政補貼的騙子企業,這些企業缺少在市場經濟大潮中游泳的能力,甚至拿了政府的農業補貼就跑路了,這些情況可謂層出不窮。
與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相適應的是地方政府推動農村土地流轉,從而出現堆大戶、用財政補貼來形成規模經營的情況,這也很普遍。幾乎所有調查數據都表明,規模經營的糧食單產低于家庭經營。既然不能增產,國家為何要給財政補貼?
(作者為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北京日報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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