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3年的國慶節下鄉支農活動中,我就認識了趙曉峰博士。他如今囑我為其新書作序。《新型農民合作社發展的社會機制研究》這本書,就我看來,其價值在于從中國現實問題出發闡述新型農民合作社發生、發展規律的同時,再現了結構社會學與行動社會學關系的經典命題。
什么是結構社會學?什么是行動社會學?這得從“社會是由什么組成”的認識說起。從宏觀上講,社會是由與純粹個體現象不同的社會結構(如行政政治制度、社會分層或宗族結構、社會性格文化等)組成的,社會結構具有客觀性、集體性和強制性,是之謂結構社會學。從微觀上看,社會不是由抽象的社會結構組成,而是由人們的社會行動(如個體或少數人的內發行為)構成,相對于社會結構而言,行動具有主觀性、個人性和能動性,是之謂行動社會學。新型農民合作社,作為社會上的一個熱門研究對象,是一種結構社會學視角下的學問,抑或一種行動社會學視角下的學問?宏觀的結構社會學與微觀的行動社會學到底是什么關系?
本書就是因為嘗試闡述這些既現實又理論的問題而具有一定的研究價值,待筆者一一述來。
第一,本書開篇即提出研究框架——“行政—結構/文化”,強調“嵌入式發展”的概念,歸納出“村莊吸納合作”的命題,頗有開拓農民合作社的結構社會學研究之雄心。
曉峰意在通過“行政—結構/文化”這個綜合性的分析框架,嘗試闡釋黃河岸邊富有中國本土實踐經驗特征的合作社運行邏輯,以形成一定的對當前新型農民合作社的解釋力和建構力。他認為,有三個變量的合力影響到了新型農民合作組織的發展——行政力量、社會結構與地方文化。從行政而言,一方面國家各種扶持政策極大地推動了新型農民合作社的快速發展,另一方面合作社承接國家惠農項目卻帶來諸多意外后果;從社會結構而言,村落內部宗族派系勢力競爭等是制約合作社發展壯大的關鍵因素,農村社會階層分化是造成合作社制度異化與組織益貧功能弱化的主要原因;從文化上而言,“重義兼利、重義尚利”的儒家義利觀形塑了中國傳統農民的財富態度,使傳統小農浸染了道義小農的色彩。總之,以“行政—結構/文化”為研究框架,他認為,當前新型農民合作社在實踐中呈現的基本特征是“嵌入式發展”,即合作社的發展,是嵌入村莊分化階層、派系勢力結構中的,是嵌入行政體制主導的層層庇護關系結構,嵌入社會文化之中的。
那么,具體而言,結構社會學的研究邏輯在書中是如何展開的呢?全書除了引用宏觀層面的材料之外,重點以合作社發展的個案闡述和論證“行政—結構/文化”的這個“嵌入式發展”邏輯。在某種意義上,對黃河下游岸邊先峰村的農民合作社發展過程之闡述,基本上體現了結構社會學的邏輯。先鋒村農民合作社的發展,由于一開始即與村兩委(體制內組織結構)的功能作用攪合到一起,而且是由村兩委主導的,因此,它先天地受制于村莊既有社會結構中各種派系力量的競爭,受約束于地方政府與村兩委之中的工具性庇護關系,也為農村社會分化之中的中高層群體參與合作社的利益偏向所影響,而且沒有運用好有中國本土文化特色的“氣”“忍”“報”的平衡生發機制,因此不能有效地從村莊社會結構與地方社會文化中汲取有機能量,這種村域合作社的發展面臨極大的實踐困境,他稱之為“村莊吸納合作”的“命”之所在。總之,先鋒村農民合作事業這種村域合作社現象,由于無奈的“嵌入式發展”所導致的“村莊吸納合作”現象,具有普遍意義上的不良發展宿命。這是當前現實中存在的合作制度異化與合作組織益貧功能弱化的客觀結構性原因。
第二,本書闡述了農民合作社組織的“社區滋養組織”“組織再造社區”等創新性命題,并提出組織“回歸社會”的價值愿景,看來頗有建構農民合作組織的行動社會學之大志。
曉峰寫道,處于黃河中游岸邊的蒲韓社區農民協會,作為一個跨村跨鄉的農民合作組織,經歷了17年的發展,積極主動地借用地方優秀的傳統文化資源,以超越行政體制人格化的運作,重構了村落社區諸要素的關聯機制,掙脫了村莊社會結構的約束,扭轉了“村莊吸納合作”的宿命,推動了合作組織與合作制度創新的實踐進程,走出了一條良性且可持續的發展道路。他認為,蒲韓社區農民協會的發展,具有使農民合作組織可持續發展的普遍性規律,這是其研究價值取向。其最后結論是:正如蒲韓社區農民協會所做的那樣,如果合作社能夠超越競爭狀態的宗族派系勢力、分化的社會階層等村莊內部群體結構的制約,即便享受不到國家相關的財政項目扶持政策,也有可能通過對儒家義利觀等本土社會文化資源的借用,重構農民的財富觀,營造出“重義兼利”與“重義尚利”的新型合作文化與新型商業觀,推動合作組織及合作制度創新與變遷,走出一條良性且可持續的發展道路。
具體而言,一個農民協會組織,是如何在代表性人物的創立、帶領下,進行內部整合,實行小團隊決策,形成自我規則化機制,從而良性地體現了行動社會學的發生邏輯的?“社區滋養組織”的概念,其實歸納了此個案中所存在的以個體行動者鄭冰為核心代表人物的、一個團隊長期積累下來的、特殊主義取向的認同型信任關系。這種對農民跨村跨鄉的合作組織發展而言尤為關鍵的文化資產、根本保障或者穩定性因素,其實是一種小眾群體在長期的經濟社會關聯中所形成的人格、心理意義上的共同體力量。正是這個難得的共同體力量,成為能夠超越不利于農民合作組織發展的“行政—結構/文化”之宏觀“嵌入”、有效汲取并弘揚有利于其發展的宏觀環境條件的神器!接著,曉峰以“組織再造社區”的新命題,闡述了個案合作社積極作用于農村社會所具有的改善既有群體結構的作用,比如對農村留守婦女力量的興起、青年返鄉、老年人養老、中間階層崛起以及社會治理體制創新等方面所產生的積極的社會影響及其現實意義。最后,曉峰提出當代新型農民合作組織的建設應體現“回歸社會”的特征,即新型合作組織應當具有的可持續發展機制并積極作用于“反補”與“再造”社會的功能,且將之作為當代新型農民合作社發展路徑的方向選擇與理想圖景。
第三,此書的第三個價值,即它本身所具有的矛盾問題及可能引發的討論:新型農民合作實踐,到底遵從的是行動社會學的邏輯,還是結構社會學的邏輯?二者之間的現實關系究竟是什么呢?
同樣座落于黃河岸邊的小農村莊,同樣受制于當前激進現代化制度變遷背景,同樣處于農村既有結構的支離破碎的瓦解過程之中,為什么像先鋒村等大多數村域農民合作社組織的過程性發展,必然地會受制于種種社會結構的影響,很難擺脫“社會結構吸納合作行動”的規律,從而更有可能走向合作社制度異化和益貧功能弱化的命運;而蒲韓社區協會組織,卻可以超越結構社會學的棋局,形成一定的亞文化濡化認同機制,并成功地形成以自我為主體的裹挾式吸納機制和擴散機制,以行動社會學的規律性力量,進一步改變了舊式社會結構,重構了新的社會結構?其原始起點是什么?二者有質的不同嗎?這種作為新型農民合作社的去向相異的“幽靈”行動,在中農力量尚欠合作覺悟的當下農村,到底是從哪兒來的?
而且,就新型農民合作組織本身的發展規律而言,先鋒村農民合作社與蒲韓社區協會,就其事實發生的完整時間鏈條和全面的經驗過程來看,難道就沒有作為黃河岸邊小農村社所具有的程度不一但實質相同的共性因素?多年來,我們一直認為作為弱勢的一盤散沙的小農,在目前強勢的城市市場力量目前,若缺乏合適的外力協助,并不能自行組織起來,難以形成像樣點兒的合作組織,“外發促內生”的農民合作動員機制具有普遍適用性,外發是條件,是環境,而內生是根據,是內在動力,曉峰也承認“外發促內生”機制對合作社核心人物或骨干力量的鍛煉成長作用。那么,當前有利的外發因素都是什么呢?在基層行政政治、殘缺宗族文化以及正在分化之中的階層群體等結構性因素中,其對農民組織主體的生發作用,在多大程度上、多少層面上是消極的阻礙;又在多大程度上、多少層面上具有積極的促進?曉峰在論述中展開了“行政—結構/文化”的“村莊吸納合作”的消極作用,然而,卻屏蔽或無意于平心靜氣地分析這個宏觀社會結構背景下的諸多相對積極的促進作用,包括村兩委的體制內動員力,以及可持續的支持承接來自各級政府部門、各類涉農企業、不同社會公益機構的作用,對此筆者并不完全贊同。多年來,李昌平老師所發起的“內置金融”試驗,楊團老師所倡導的“綜合農協”試驗,均是以村兩委為主導的社區綜合合作社為基礎,借助體制內資源和條件,培育農民內生的主體性組織力量。其中,強調采取“外發促內生”的方式改善外部政策、經濟、社會條件或者引薦外部力量適當介入,以發現、培養核心骨干、積極分子等人才為關鍵目標,發揮人才的自主性力量,并協助形成村莊社區內綜合經濟活動的內部良性偱環機制,主要是以第三產業內部服務于第一、第二實體產業的形式,服務于村莊社會、文化、教育、生態、基礎設施建設等公共事務。
歷來,專家學者對農民合作組織發展的研究各有千秋,然而,如此一口氣地、富有開拓精神地提出一系列頗有想像力的分析框架和概念命題,并將其建立在質感的經驗材料基礎上,委實體現了曉峰對農民合作社會學整體意象的追溯與探索、對農村金融社會學等學科建構的雄心大志。縱使文中不乏粗枝大葉、失誤失當之處,也難掩年輕人厚積薄發的學術底氣和自信,值得稱贊!!
第四,在某種程度上,本書是曉峰對當前新型農民合作社所持價值理性的產物。
為什么這么說呢?
曉峰在大學時代曾是河南大學三農發展研究會第二任會長,我們在2003年國慶節時便相識相知并在新鄉建道路上合作共事過。當時我在河南省蘭考縣掛職副縣長,而他還是個質樸而靦腆的小年青。還記得在劉老石先生(已于2011年不幸去世)的親自帶隊下,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中華女子學院、河南大學、同濟大學5所高校三農社團共50余人來到了蘭考縣,進行了為期一周的支農支教活動。到現在我還清楚地記得,河南大學三農發展研究會首屆會長邢保振同學,帶著10余名河南大學社團成員在縣政府會議室里交流在架子鄉賀村支農支教的情況,其中就有曉峰同學,他作為大一新生會員,很緊張,不自主地用手按著嘴角,講述下雨天幫老鄉在水淹地里搶拾花生的情形。后來,他在2004年被選為會長。以他為代表的河南大學年輕人,在蘭考早期農民合作事業如火如荼地發展過程中,做的事兒很多,在小學里支教、搞科技信息服務站、發起村莊文藝活動,協助村莊農民合作培訓……陳寨、賀村、南馬、胡寨……五一、暑假、國慶、寒假……正是在無數次行走在田間地頭上,臥躺于稻草鋪上的日日夜夜里,年輕人體驗到了中國普通村莊的種種品性——她的歷史有多么地曲折漫長,她的人民又是多么地勤勞、堅韌和包容,她的苦難、功勞和榮耀又是多么地難以計數……總而言之,正是從中原大地黃河岸邊村莊的具體人事環境中所滋生的真情實感,使我們真切地體會到了本世紀初中國現代化制度劇烈變遷過程中三農問題的嚴重性,并且一起渡過了多年以“不怕丟臉、歡迎挫折、享受痛苦”為姿態的鄉建時光,這是我們能夠跨校跨界結下深厚友誼的根本原因。
曉峰的大學經歷,基本上遵循的是他們社團所提倡的“一年級下鄉鍛煉,二年級當新成員輔導員,三年級扎實讀書,四年級一心考研”的軌跡,其中一二年級的下鄉經歷,對于學問成長而言,猶如豐富的有機養料,成為他后來從現實問題或者目標價值出發,而不是從學科專業發展研究或學術自圓其說的工具理性出發,去思考問題乃至做出一定科研成績的源頭活水。此書也只是他由以前因參與而滋生的感性認識,上升到因讀書做學問而相對理性的規律研究的成果,其在本質上秉持的仍是持功能性價值。比如,他提出了“回歸社會”這一功能性價值概念,即希望合作社的發展,應有利于培育和壯大農村社會中間階層;應承擔起歷史賦予的社會責任,促進社區發展;應重視發揮其社會治理功能,與村兩委一道成為鄉村治理的多元共治力量;應在發展中從地方社區中汲取儒家義利觀等社會文化資源,借鑒并超越傳統,提煉出能推動組織健康發展的合作文化、合作理念與管理思想。筆者認為,這些觀點正是對早期鄉建中無數知識分子投身其中、由溫鐵軍先生總結的“農民合作組織為綱”之判斷的體認和追溯,這從潛意識和根本上,導出了他現在所苦苦思索的科研問題——如何使當代新型農民合作組織在總體上結構性不利的條件中,走出一條良性且可持續的發展道路?怎樣在結構社會學與行動社會學的辯證張力中,使學術和試驗游于其間,既以固有社會結構為行動前提、出發點、環境和條件,同時又進一步以持一定理念的自主性行動者方式超越強制性結構,積極能動地生成新功能,形塑新結構,走出一條體現上述四個功能的“回歸社會”的路?這種問題意識,就是對不同于集體化的新型農民合作組織社會價值的理性表達。
農民合作堪大道,風雨泥濘又一程。長江后浪推前浪,世上藍色讓于青。
祝福新型農民合作社的事業。祝福曉峰!
何慧麗
2015年6月28日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鄉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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