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衡陽市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的調查與思考
新的“一號文件”再一次把“三農”問題擺到了重中之重的位置。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從堅持創新發展、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的任務。近年來,我省很多地方探索了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的好經驗。衡陽市提出“做有體面收入的體面農民”的新理念,涌現出了一批在全省以至全國有影響的新型職業農民典型。為了深入貫徹五中全會精神,促進“十三五”我省新型職業農民發展,最近,我們對衡陽市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的情況進行了調查。從調查中,我們看到了農業現代化的曙光。
1應運而生的新生事物
新型職業農民是指以農業生產為職業、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能、收入主要來自農業且達到一定水平的現代農業從業者。當前,我國農業生產力快速提升,必然要求誕生與之相適應的生產關系。而新型職業農民適應了當前農業生產力發展和生產關系調整的新形勢。
新型職業農民的誕生,是順應新型城鎮化的發展趨勢、破解農村出現大面積“空心村”發展危局的必然產物。近年來,伴隨城鎮化發展,我國農村人口大量向城市集中,農村“空心化”趨勢日益明顯,不同程度地出現了“空心村、空殼組、空巢戶”的現象。據調查,衡陽市有4897個自然村,以居住人口占戶籍人口比例30%以下作為劃分空心村的標準統計,全市有近1500個“空心村”,接近總數的三分之一。由于傳統農業收入低,出現“70后不愿種田,80后不會種田,90后不談種田”的狀況,導致農村常住人口只剩下老年人、婦女和兒童,被稱為“993861”的“留守部隊”。這表明,“誰來種地,如何種地”成為農村發展需要解決的難題。
新型職業農民的誕生,是順應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變革進程、打破傳統的“稻谷+稻草”發展模式的必然產物。當前,我國正在推進農業現代化。但是,農村以“稻谷+稻草”為主的傳統生產模式普遍存在,導致農業效益低下。據反映,農村存在幾種引人深思的現象:一是“種田的不賺錢,賺錢的不種田”。據對衡陽市調查,長期在外打工的農民人均收入約4萬元;農忙時種田、農閑時打工的農民人均年收入達2萬元以上;而長期在家種田的傳統農民收入最低,人均年收入僅4000-6000元。二是“種田的無技術,有技術的不種田”。調查表明,掌握科學種田技術的農民僅占7-8%。同時,由于農業效益低,一些掌握農業科技人員不愿意從事農業,農技站的工作人員寧愿改行也不愿到農村去。三是“種田的無設備,有設備的不種田”。據調查,目前高達90%以上的種田農民沒有機械化設備,一些農民即使種田達50畝左右的規模也是如此。有的地方成立了農機服務公司,但農民為了省錢,不愿租用機械設備,仍然采取原始方式。這些都表明,如何“讓種田的農民越來越少,讓賺錢的農民起越來越多”,已成為現實課題。
新型職業農民的誕生,是順應推進“人的新農村”建設的時代要求、走出“見物不見人”發展困境的必然產物。近年來,中央提出,推進新農村建設,關鍵是要建設“人的新農村”。調查顯示,當前新農村建設中存在一種普遍現象,就是“見物不見人”,農村基礎設施得到改善,農民素質沒有同步提升。為此,衡陽市積極推進“人的新農村”建設,著力提升農民素質。農民王某,曾經到北京多次上訪,目的是通過上訪賺錢。黨和政府通過做工作,扶持其承包本村200多畝土地,變成了種糧大戶,每年獲利近30萬。有人問他現在怎么不去上訪了,他說:“以前上訪要挾政府是無理取鬧,也拿不到幾個錢,現在政府幫我發家致富,我感謝還來不及,還上什么訪?”這個事例表明,新農村建設固然要重視“物”,但更要重視“人”。而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就是建設“人的新農村”的重要舉措。
正是在以上所述綜合因素形成的大氣候下,衡陽市新型職業農民應運而生了。
2正在發生的可喜變化
調查表明,衡陽市在培養新型職業農民上取得了積極進展,具有較高素質的新型職業農民日益成為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中堅力量,可喜的變化正在古老農村悄然發生。
從人員身份看,新型職業農民越來越成為返鄉農民、城鎮青年、大學生、有專長農民“四分天下”的實踐舞臺。據2015年3月統計,衡陽市有新型職業農民19259名,約占當地農民總數的0.6%。新型職業農民群體主要有四個來源:一是在外務工或經商返鄉且有一定經濟積蓄的農民,他們看到國家政策紅利,主動回鄉種田,這部分人約占總數的27%;二是城鎮青年,他們思想敏銳,感覺到種田有錢可賺,到農村承包土地,這部分人約占22%;三是大學畢業生,他們看好新型職業農民發展前景,立志追夢田間,這部分人約占23%;四是有一定專長的農民,他們掌握科技種田知識,成為種養大戶,這部分人約占25%。這四部分人構成了新型職業農民的主體,下崗工人、農技站的工作人員等其他人員逐漸加入到新型職業農民行列,約占3%。從上可見,新型職業農民的身份開始模糊,正在朝包容性方向發展;農村仍然是大有作為的廣闊天地,越來越成為新型職業農民就業創業的熱土。
從組織形式看,新型職業農民越來越呈現出農民企業主、專業合作社骨干、種糧大戶、家庭農場主、社會服務能手“五子登科”的分布格局。隨著農業現代化的推進,新型職業農民的分布越來越由五個方面的人員組成。一是農民企業主。他們已完成了原始資本積累,帶著追尋田園生活的新理想,往往從零開始重新涉足農業生產、流通或服務。這部分人約占新型職業農民的11.5%。二是專業合作社骨干。他們主要是牽頭領辦或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衡陽市有農民專業合作社1225個。專業合作社骨干約占新型職業農民的21%。三是種糧大戶。他們主要是租賃流轉較大規模的土地,通過擴大規模獲取利潤。這部分人約占新型職業農民的33.5%。四是家庭農場主。他們承包較多數量的土地和山林,進行綜合種養。家庭農場主約占新型職業農民的15%。五是社會服務能手。他們具有農機設備和操作技能,主要是為農戶提供機械化服務。這部分人約占新型職業農民的19%。從上可見,新型職業農民已成為各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百花爭艷的“大觀園”,是我國農業現代化進程中農村勞動力升級和轉化的一個縮影;種糧大戶已接近三分之一,成為新型職業農民的主體,代表了未來發展的主要方向。
從素質結構看,新型職業農民隊伍越來越體現出高學歷逐漸增多、青壯年已成主流“雙重疊加”的重要特點。據調查,衡陽市新型職業農民,從學歷上看,初中學歷約占48%,高中學歷約占36.8%,中專學歷約占12%,大專以上學歷(含大專)約占4%。從年齡上看,55周歲以上(不含55周歲)人員約占4.8%;30至55周歲人員約占92.8%;30歲以下(不含30歲)人員約占2.4%。從上可見,新型職業農民的主體是既有一定學歷、又有年齡優勢的群體,受過中等以上教育、處于創業盛年的青壯年越來越成為新型職業農民的“頂梁柱”。
從勞動報酬看,新型職業農民越來越成為有體面收入的“一馬當先”的職業能手。雖然新型職業農民的收入有高有低,但總體上高于傳統農民。據調查,衡陽市新型職業農民收入10萬元以下約占56.6%;收入10-30萬元約占32.8%;收入30-50萬元約占8%;收入50-100萬元約占1.6%;收入100萬元以上約占1%。衡陽縣新型職業農民劉準說:“我種田實現了機械化,活兒不累不臟,一年收入能有幾十萬元,生活環境比城里還好,這也算是一種體面的生活吧!”從上可見,新型職業農民是一群有體面收入的體面農民。有體面的收入,才有體面的農民。新的生產方式改變了新型職業農民的生活方式,使他們提前過上了全面小康的新生活。
3探索積累的寶貴經驗
調查顯示,衡陽市在培養新型職業農民上積累了寶貴經驗。這些經驗既體現了時代要求,又貼緊了地方實際;既有“規定動作”的到位,又有“自選動作”的創新;既有政策的“烘云托月”,又有制度的“錦上添花”。
探索“講師+保姆”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模式,讓最專業的人做最專業的事。培養新型職業農民,提高素質是前提。衡陽市形成了“講師+保姆”新型農民培訓模式。一方面,依托實訓基地成立高水平的“講師團”。建立了“隆平高科新品種示范基地”等一批新型職業農民實訓基地,各基地學校成立由15-20名具有中高級職稱、能講會做的人員組成的專家講師團?!爸v師團”采取“固定課堂”、“流動課堂”、“空中課堂”相結合的教學方式進行授課。另一方面,為參訓學員提供“保姆式”服務。按主導產業(或行政鄉鎮)20-30人為一班,每班設班主任1人,明確2至3名鄉鎮農技站技術員為班主任助理,聘任2至3名講師團專家為實踐指導老師,與培育對象一對一銜接,把責、權、利結合起來,分時段、按季節進行輔導,現場解答生產技術難題,做到“保姆式”指導和服務。
探索“股份合作制+耕地托管制+整村成建制”的土地流轉模式,讓新型職業農民成為新的農村“土豪”。培養新型職業農民,流轉土地是基礎。衡陽市摸索出“股份合作制+耕地托管制+整村成建制”的土地流轉模式。股份合作制,即將土地經營權與承包權分離,并將經營權用股份化的方式固定下來,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專業合作社或股份企業,農戶將土地以股份形式與專業大戶、農場主、合作組織或農業企業經營,農民參與務工,領取勞動報酬和年度分紅。衡陽縣西渡鎮梅花村將全村12組1246畝耕地全部折股量化交由衡陽縣梅花優質稻專業合作社合股經營,實行基準股權收益+勞務收益+生產效益分紅。耕地托管制,即以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土地托管公司為依托,與農戶簽訂托管合同,交納土地托管費用,由公司為農戶提供良種、化肥、耕種等服務,農戶土地承包經營主體不變、企業投資主體不變、受益主體不變。衡陽縣西渡鎮斗嶺村6個組的農戶將承包地委托給衡陽縣宏揚農機專業合作社,實行套餐托管,農戶每畝凈收益在500-700元,比租賃流轉多收入200-400元/畝。整村成建制,即通過村委會決議并經全體村民同意,實現整村成建制土地流轉,既保障農戶的基本權益,又發揮村級組織對土地使用的掌控權,促進稻田規范、有序、成片地流轉。祁東縣2015年有132個村推行土地成建制流轉,流轉稻田7.13萬畝。
探索“全覆蓋+全程化”的機械作業模式,讓新型職業農民成為現代機器的主人。培養新型職業農民,應用機械是條件。為提高規模效益,衡陽市新型職業農民積極推廣農業機械化作業。一方面,實現機械作業全覆蓋。據調查,在整個衡陽地區,農業機械化作業面積達到82%,只有少數邊遠山區由于交通不便,不便于實施機械化種植。衡陽縣近50家農機合作社為各類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農機服務全覆蓋,農業綜合機械化率達57%。另一方面,實現機械作業全程化。衡陽縣推進雙季稻生產全程機械化,從產前的翻地平整、產中的播種插秧和田間管理,到產后的收割運輸,均形成一條龍式的機械化作業,機械化作業率達到87%。
探索“一鄉一品+一村一優”的產業發展模式,讓特色品牌給新型職業農民插上騰飛的翅膀。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發展產業是支撐。衡陽市注意扶持新型職業農民發展現代產業,按照“優化一產業,做強二產業,加快發展三產業,搞活第六產業”的思路,引導農民唱好“山林戲”,打好“果蔬牌”,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構建“接二連三”的農業全產業鏈和全價值鏈,努力打造特色品牌,形成品牌效應。
探索“互聯網+農產品”的市場銷售模式,讓“下得田、上得網”成為新型職業農民的必備素質。培養新型職業農民,學會營銷是依托。衡陽市新型職業農民注重依托“互聯網+”這條信息高速公路,暢通農業的市場信息渠道和流通渠道,使本地的農產品走出村門,走向全國。衡陽縣一群大學生農民組建衡陽而農生態農業有限公司,通過互聯網找準核心用戶群,及時把握用戶需求,有針對性地推廣生態農產品。2015年6月,他們通過互聯網聯系合作商和客戶,成功舉辦了“2015湖南衡陽西甜瓜節”活動,歷時40天的西甜瓜節約有20萬人參加。線上線下的促銷活動拉動了西甜瓜及各種參展農副產品的消費,為衡陽縣創收達數千萬元。
探索“財政引導+信貸合作+社會保險”的資金扶持模式,讓新型職業農民的“金融血液”流得更暢。培養新型職業農民,加大扶持是保障。衡陽市注重整體集成現有惠農政策,因地制宜創新政策,支持新型職業農民發展。一是加強財政引導。衡南縣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興辦服務設施的項目給予財政扶持,撥付專項資金20萬元,每年扶持項目10個,最高每個每年2萬元,連續扶持3年。二是開展農業信貸。衡陽縣每年篩選10-20個運轉正常、效益較好的農業企業、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為授信貸款試點,家庭農場給予10-50萬元,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給予50-100萬元的授信貸款支持。三是提供社會保險。衡陽縣對種養大戶等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業保險,災害賠償320元/畝,增強了農業經營主體抗風險能力。
探索“放寬準入+科學認定+典型示范”的服務管理模式,讓新型職業農民在優化環境中激發創業的活力。培養新型職業農民,優化服務是關鍵。衡陽市探索建立一整套服務新型職業農民的科學管理模式。首先,放寬準入條件。堅持從實際出發,按照“先吸收進入,再扶持培養”的思路,為新型職業農民準入打開了綠色通道。衡陽縣簡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減免費用,僅2013年到工商部門辦理家庭農場營業執照的達271家。其次,加強認定管理。從類型、產業、規模、帶動作用等方面入手進行認定,推行資格證書,實行動態管理,形成了一套適合自身實際的認定管理制度。再次,注重典型示范。建設現代農業示范園,樹立先進典型,打造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農民兵工廠”。衡陽縣涌現的先進典型劉準,成為全國種糧大戶、勞動模范,被農民戲稱為“農村的土豪、農業的精英、農民的將軍”。
4破除發展的制約瓶頸
調查發現,衡陽市培養新型職業農民,也存在一些問題。促進新型職業農民發展,需要增強理性認識,正確處理當前培養中一系列辯證關系,努力破除制約發展的瓶頸。
正確處理“培養”與“培訓”的關系,加強統一規范,解決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存在“秩序亂”的問題。培訓是培養的內在要求,必須把提高農民素質貫穿新型職業農民發展的全過程。但是,培養不等于培訓,需要做好包括培訓在內的多方面工作。調查發現,當前一些地方把培養當成培訓,在新型農民的培訓上一哄而上,導致出現秩序比較亂的問題,致使培訓資源散亂而得不到有效利用。因此,要出臺有關意見,加強統一規劃,推出有利于深化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的政策措施。
正確處理“聯產承包責任制”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關系,深化土地改革,解決土地向新型職業農民流轉存在“中梗阻”的問題。當前,制約新型職業農民擴大生產經營規模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土地流轉比較困難。首先,地方政府在規范土地流轉時,規定在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時,要遵循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而農業投入產出周期長,需要長期合同來保障收益,如果租期太短,大戶不敢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加大投入。另外,一些農戶不愿意把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轉出來,造成種植大戶租賃的土地不連片,形成“插花田”,不便于統一實施基礎設施改造和機械化耕種。因此,可適當延長土地流轉租賃期限,使租賃方放心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投入。
正確處理糧食“市場價”與“保護價”的關系,注重因地施策,解決種田大戶糧食保護價啟動存在“時間差”的問題。目前國家收購糧食最低保護價格在每年初就已公布,但地方政府最低保護價收購啟動時間相對較晚。近幾年,我省一般是在7月末啟動,而早稻一般在6月底或7月初就收割完畢,此時離政府啟動最低保護價收購還有1個月左右的時間差。這就導致一些種糧大戶的早稻收割后不能及時賣出,再加上配套設施不完備,沒有倉庫儲存糧食,常因天氣原因,而造成損失。因此,要合理確定糧食保護價啟動的時間,避免因糧食保護價啟動時間過晚而造成糧食損失;同時,加大資金扶持解決糧食倉儲問題。
正確處理“做大”與“做強”的關系,合理規劃布局,解決新型職業農民在推進產業發展中存在“攤大餅”的問題。目前新型職業農民處于成長的初級階段,有的在種養規模上盲目貪大求多,動不動就想流轉上千畝的土地,謀求“攤大餅”式發展。這對本就風險較高的農業來說,人為地增大了風險指數。據調查,在當前的農業生產條件下,普通家庭農場,可以耕種100-300畝左右;實力較強的合作社,可以耕種2000-3000畝。綜合考慮,最適合農村情況的適度規模是“一村一合作社”,由國家貸款購置全套農用機械,耕種約3000畝;“一組一大戶”,在每一個村民小組扶持培育一個大戶,耕種約300畝。要以組大戶支撐村合作社,實現效益最大化。
(主要執筆:鄧清柯,參加人員:歐陽文風、成新平、肖振軍、于曉亮、周穎、凌正華)
■調研手記
新型職業農民發展的縮影
衡陽市對新型職業農民培養,是我國新型職業農民發展的一個縮影,無論其產生的背景,還是發現的現狀,無論其取得的經驗,還是存在的問題,都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能為我省培養新型職業農民提供有益鏡鑒。我們應該把握新型職業農民發展的走勢,從貫徹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的角度來思考,從實施省委“五化同步”新路徑的角度來分析,從幫助解決農民實際問題的角度來謀劃。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湖南日報2016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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