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民政部、國務院扶貧辦、中央農辦、財政部、國家統計局、中國殘聯《關于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明確提出,貫徹執行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應銜接形成政策合力,確保到2020年現行扶貧標準下,實現農村貧困人口脫貧。
結合對“意見”的深入學習領會,我專門就我省一些地方貫徹執行“意見”的情況做了一些相應調查。通過初步調查,我感到我們四川省各級政府近幾月來貫徹執行“意見”的工作較為扎實,不僅把這項工作作為了近期脫貧攻堅工作的重要內容,而且在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的宣傳方面,以及低保政策的執行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然而,由于我省各地宣傳、執行“意見”的時間并不長,在我省廣大農村地區,不少傳統的農村家庭因其子女紛紛外出打工,家庭“空巢”現象較為明顯,故其一些孤寡老人由于沒有常態化的經濟來源、加之年老體弱多病而得不到較好照顧,不僅其養老功能被弱化,而且國務院“意見”明確提出的“貫徹執行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應銜接形成政策合力”的要求,亦因其難以避免的“空巢”問題,而很難落到實處。
此外,我在調查中還發現,一些地方在落實農村困難人群救助政策時,還存在如下一些問題:
例如,按照《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及各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的規定,對于農村困難人群的入保,要求是“應保盡保”,即只要符合條件的就應全部辦理“入保”。即低保申請由個人提出,鄉鎮政府進行審核,符合條件予以批準。但在現實操作中變成了配額制,鄉鎮政府對上級下達的任務數,根據各村人口情況分配低保數額。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方可提出申請低保救助。如果嚴格按照低保標準認定,很多村符合條件的人數遠遠低于配額,而多出的名額,卻極容成為權力尋租籌碼。
鑒于上述問題的存在,我特提出如下建議:
其一、建議要將加強低保政策的宣傳和切實執行好低保政策的工作很好地對接起來。即一方面,要通過加強低保政策的宣傳,將農村低保政策執行的目的、農村低保的入保辦理步驟,以及農村低保的入保條件和要求及其原則等講清楚、說明白,盡可能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從而消除每一位農村低保的入保者對國家農村低保政策的認識隔閡;而另一方面,又有必要在國家統一政策的原則指導下,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通過出臺一些既有利避免關鍵信息失真和消除不合理現象發生、又有利創新執行方式和提高其辦事效率的相應配套制度,以此不僅讓有能力的農村貧困戶憑自己的勞動所得解決其生活問題,而且能夠讓更多的真正需要入保的農村低保戶實實在在地享受到國家的低保政策。
其二、建議要切實按地區消費水平確定其具體的農村低保發放標準。也就是說,各地農村的低保享受標準,應切實按地區消費水平的高低來決定。同時,不僅應嚴格按地區人口基數比例配置從事農村低保工作的服務人員和基層民政服務人員,而且還應根據本地農村低保服務對象的多少,并按相應比例配備本地從事農村低保工作的服務人員和基層民政服務人員,而切忌以單位平均配備從事農村低保工作的服務人員和基層民政服務人員。
其三、建議各地要結合國務院“意見”的要求,并根據本地的實際經濟水平,在科學設計低保準入門檻中戶人均月收入標準的基礎上,有必要進一步提高農村養老標準和進一步擴大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范疇。即不僅有必要把符合條件的本地農村老人、特別是孤寡老人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以便從經濟上保證本地農村低保老年人能夠達到基本生活水平,而且有必要通過出臺相應政策,鼓勵和激勵本地企業、個體捐資設立農村低保老年人基金,對需要幫助的農村低保老人給予相應扶持。同時,各地政府還有必要出臺逐步提高本地農村低保老人住院費報銷比例,對60歲以上農村參保老年人的門診費給出報銷標準,以切實減輕農村這部分弱勢群體的醫療費用。
其四、建議各地要盡快健全和完善包括農村低保的申報、審核、公示、審批等操作程序暨鄉鎮農村保障類崗位職位及其預算經費、低保工作全程監督管理、低保工作成果利用等在內的農村低保工作制度。因為,盡快健全和完善這些相應的低保制度,不僅有利為農村低保工作進一步增加人、財保障和有利對低保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違紀、違規、違政策行為予以及時嚴查嚴懲,而且有利進一步拓寬“低保戶”確認后的成果利用和有利進一步切實增加農村低保扶持政策的覆蓋。尤其是農村低保申請審核制的健全和完善,不僅有利在應保盡保的基礎上將多余的資金用于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村民教育培訓和助力村民勞動自救等工作,而且有利在農村低保戶認定杜絕“配額制”的基礎上,將原來由村委會初審低保戶,變更為由鄉鎮政府主導困難村民直接向鄉鎮政府提出低保申請,或由低保戶委托村委會向鄉鎮政府提出低保申請,這樣即有利切實規避低保戶認定由村委會“說了算”。
作者簡介:翟峰在先后當選為市和省兩級人大代表以來的15年間,依法履職提出的近兩百件議案被省人大主席團確定為省人大專委會審議議案,40余件立法案作為了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的重要參考并助推了地方立法;56件建議被列為省人大常委會和省“一府兩院”重點建議,并分別得到省人大常委會領導和省長、分管副省長暨省“兩院”主要負責同志和相關負責同志的批示;調研形成的三百余篇調查報告得到省以上數十家報刊發表,其中多篇獲九三學社中央主席、副主席和國家有關部委領導暨省市主要領導和省級有關領導的重視或批示。翟峰曾擔任聯系環資保護工作的市人大專委主任近12年,現享受副廳級工資醫療待遇,2012年以來先后兩次被九三學社中央表彰為參政議政先進個人,2015年被九三學社中央表彰為“九三學社十大楷模”。
作者:九三學社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專委會委員、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特約研究員、四川省人民政府參事室特聘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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