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開始,財政部和商務部連續3年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縣行動,先后有400多個縣市區入選電子商務示范縣(如下表所示)。從2016年開始,商務部開始對第一批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縣進行考核,考核標準已在2016年3月公布《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一批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中詳細列出,其中明確規定績效評價結果與綜合示范工作安排直接掛鉤,并將根據考核結果,在中央財政資金投入上給予激勵。
從財政部和商務部出臺的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的政策文本上看,三年的政策要求具有較強的一貫性。總體思路方面,政策要求各地推進農村電子商務要重點依托郵政、供銷、大型龍頭流通、電商企業,這反映了電子商務需要和本地流通體系融合的政策意圖;同時2016年在總體思路上加上了“有效發揮電商扶貧作用……探索建立電子商務促進農村發展與扶貧的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這反映了農村電子商務已經承載了政府的一系列諸如扶貧的社會職能,政府在未來農村電子商務的推進過程中將會更深入地介入?;驹瓌t方面三年沒有變化,均為“市場為主、政府引導。統籌規劃、創新發展。以點帶面、重點突破。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惫ぷ髂繕朔矫?,要實現:電子商務政策、制度等在局部地區取得進展;電子商務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推進城鎮化進程、推動扶貧開發、提高農產品商品化率、方便農民生產生活等方面取得成效;示范縣電子商務交易額在現有基礎上有所增加,占當地消費品零售額的比重有所上升,電子商務物流成本有所下降,農村流通現代化水平提高。其中,除了2015年沒有規定具體的數字要求外,2014年和2016年均規定示范縣的電子商務交易額需要同比增加30%以上,2016年更是規定網絡零售交易額需要同比增加35%以上。需要注意的是,無論對示范縣所在省和示范縣本身而言,2016年出臺的績效考核中均明確規定:弄虛作假將被直接評為“較差”,“原則上不再安排支持,并要求在3個月內進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綜合示范資格,并追回已撥付中央財政資金”。
主要任務方面存在一些變化。2016年比前兩年更加細化和具體,將2014年和2015年的四項主要任務重新進行梳理,聚焦于打造農村電子商務的“三大服務體系”。此外,在公共服務體系中提出要“根據貧困地區產業特色和基礎條件,合理確定電商扶貧的工作重點,增強電商扶貧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這反映了農村電子商務示范與精準扶貧工作相銜接的政策趨勢。
表 2014年-2016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縣的中央財政支持重點
在中央財政的支持重點方面,2015年和2016年的要求比2014年細致得多,主要體現在下面三個方面:一是物流體系建設,二是服務體系建設;三是電子商務培訓。2015年和2016年的文件特別強調“中央財政資金不得用于網絡平臺建設及購買流量支出”,要充分利用現有的各種社會資源開展電子商務,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此外,針對農村物流的支持,2016年文件明確指出“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物流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0%”。
在工作要求方面,2015年和2016年的要求比2014年更加詳細。例如,2014年規定“示范縣人民政府是實施電子商務進農村的責任主體”,2015年則細化為“省級主管部門是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的第一責任主體……示范縣人民政府是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直接責任主體,對具體工作負責,要確保方案落地、項目落實”,2016年則進一步規定“省級主管部門是綜合示范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示范縣人民政府是綜合示范工作的直接責任主體,對具體工作負責,要建立項目臺賬制度,明確責任人和時間進度,及時有效地推動方案落地,項目落實,要把廉政建設與綜合示范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強化風險防控,確保財政資金安全和項目效果”。此外,2016年的文件特別提出“要著重加強對國家級貧困縣的工作指導和扶持,以發展農村電子商務為契機,助力脫貧攻堅”。
從這三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工作的政策演變趨勢來看,有以下三個方面值得讀者注意。
首先,脫貧攻堅已經正式納入到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的工作體系中。從上文的討論可以看出,國家在2015年文件中指出“今年示范縣中革命老區和貧困縣所占比重較大,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以電子商務進農村為契機,協調相關部門,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為這些地區發展農村電子商務提供基礎支撐條件。”在2016年更是明確指出“要著重加強對國家級貧困縣的工作指導和扶持,以發展農村電子商務為契機,助力脫貧攻堅”。從示范縣的構成中我們也可以明顯看出國家級貧困縣在示范縣總數中的占比正在明顯增加:如下表所示,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國家級貧困縣占示范縣總數的比例分別為25%、38.5%和57.9%。此外,在電子商務培訓中,2016年也明確把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納入主要培訓對象,可見,脫貧攻堅已經成為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工作的最重要內容之一。
其次,綜合服務體系的搭建已經成為電子商務進農村的主要示范內容。從主要任務來看,2014年和2015年強調健全已有的農村電子商務支撐服務體系,主要指物流配送體系。而2016年則提出建設和完善包括農村物流服務體系、農村產品電子商務供應鏈體系和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在內的三大服務體系,并將農村產品的品控、冷鏈、可追溯、品牌、信用、金融等一系列農村電子商務發展所必須的要素納入其中,這充分反映了決策層對農村電子商務的認識已經不僅僅停留在電商平臺的搭建和物流體系的建設,而是擴展至電子商務背后的一整套綜合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因此,目前乃至未來農村電子商務的發展重點就是在于電子商務綜合服務體系的建設。
最后,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要充分利用本地資源。從政策文本上看,歷年在總體思路上就明確指出電子商務的發展要“重點依托郵政、商貿流通、供銷合作社、電商和物流等企業”。這一方面反映了農村電子商務的發展要與本地原有的產業(尤其是服務業)充分融合,實現所謂“接二連三”,帶動本地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決策層希望農村電商的發展能夠盡量利用本地已有的存量資源,“避免盲目建設電商園區、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因此,在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工作的過程中需要重點考慮電子商務的發展與本地產業、服務業資源如何充分結合。
2016年4月商務部辦公廳出臺了《關于開展第一批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對2014年的56個示范縣和2015年的部分示范縣開展績效考核,并列出具體考核指標,其中就反映了上述所討論的三個重點。首先,在電商扶貧方面,示范縣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中專門設置二級指標“帶動貧困戶脫貧”,規定了三個方面內容,分別是農村電商點在貧困村的覆蓋水平、對貧困戶的培訓水平和貧困戶參與電商的增收效果。其次,在服務體系的搭建方面,考核指標體系中有眾多指標設計品牌、包裝、冷鏈、追溯等農產品電子商務要素,如“農村產品網絡銷售促進”二級指標下就設計了對農產品質量標準、網絡銷售的冷鏈體系和流通可追溯體系的考核;“農村電商服務業培育”二級指標下則規定了對農村特色產品的品牌、分揀、包裝、檢測、營銷和電商運營等方面服務的要求。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電子商務的本地化問題,文件中設計的指標也大量涉及該問題,例如要“打造縣域電商服務業,向縣域實體經濟提供電商綜合服務……加速轉型升級”等。這方面文件重點考察兩個方面問題:一方面是電子商務進農村是否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另一方面是現有資源在服務電子商務時是否得到開放和充分的利用。對第一方面來說,考核主要聚焦于對現有資源的升級改造,如“將萬村千鄉村級店、村郵站、供銷社等農村傳統商業企業和網點進行電子商務功能改造,……促進傳統商業企業轉型和線上線下融合”,“是否利用現有資源改造提升,非新建……郵政、供銷、萬村千鄉等傳統商貿企業進行信息化改造,已經開展網銷網購”;對第二方面來說,考核的重點是電商服務體系的開放性,如“中央財政支持建設的農村電商運營(培訓)中心、農村電商產業園、物流配送體系等是否具有開放性,是否向社會提供市場化服務,是否僅向特定企業提供服務,向社會提供服務的收費是否合理(-10并整改)”。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考核特別列出如果參與示范的企業或縣域出現質量安全和欺詐消費者的事件和問題,直接給予扣10分每次的重罰,這在側面也反映了本地服務體系在網絡交易中提供支撐的重要性。
來源:《縣域電商干部讀本》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微信號 新三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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