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車輪滾滾向前,改革潮流勢不可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黨的十九大報告在部署“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時指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組建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合署辦公,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明確了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目標和方向,而“打鐵必須自身硬”這一重要論斷,字字珠璣,擲地有聲,鮮明地表明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信心、恒心。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全面從嚴治黨、實現黨內監督與人民監督有機結合的需要。十八大以來的經驗告訴我們,只有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集中有效的反腐敗力量,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特別是設置國家監察委員會,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是加強黨對反腐敗統一領導,形成制度化、法制化成果的需要,有利于實現黨內監督與人民監督有機結合。
整合職能,集中反腐敗資源力量。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就是要把所有反腐敗的力量和資源整合在一起,形成新的反腐敗體制。改革以前,紀委監察和檢察機關反腐敗偵查形成二元分立的格局。現在通過創建監察委員會,將檢察機關的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及其行使的偵查職權和職務犯罪預防局及其職能轉隸至監察委員會,由其統一行使反腐敗職權,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讓反腐敗的力量更集中,將反腐敗力量“擰成一股繩”。
實現監察全覆蓋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現實需要。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各級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中貪污受賄、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等腐敗問題大量存在,“小官大貪”、“蠅貪”和“微腐敗”損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等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屢禁不止,嚴重啃食群眾獲得感,揮霍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嚴重離散黨群干群關系、侵蝕黨的執政基礎。必須通過實施組織和制度創新,把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納入監察范圍,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深化標本兼治,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擴大監察范圍,明確監察對象。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過去黨的紀檢機關只能對黨員實行監督,行政監察機關只能對行政機關的公職人員實行監督。監察體制改革將所有公權力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納入監察視野,意味著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都將受到監督。監察委員會的建立,將全面提升反腐機構的法律地位,促進反腐工作朝規范化、制度化方向發展。由此,中央對反腐敗工作的總體部署從黨內擴展到黨外,在關鍵的政治改革方面,從國家層面進行落實。對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具有重大意義。
懲治是最好的預防,制度是最大的保障。黨的十九大報告將“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作為新時代黨的建設的八項重點任務之一進行了全面部署,指出“當前反腐敗斗爭依然嚴峻復雜的形勢沒有變,鞏固壓倒性態勢、贏得壓倒性勝利的決心必須堅如磐石”。反腐敗斗爭是一場輸不起的斗爭,而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就必須保持政治定力,把握力度和節奏,以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決心,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堅決把反腐敗斗爭進行到底,讓我們黨在革命性鍛造中浴火重生,煥發出新的強大生機活力。
惟其艱難,方顯勇毅;惟其磨礪,始得玉成。監察體制的改革必然不是一帆風順的,例如,有人會擔心,監察委員會成立之后,會不會將所有權力集于一身,成為一個“超級機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黨統一領導下的反腐敗工作機構,紀委與監委合署辦公,代表黨和國家行使監督權,而且,將會受到來自各方面的監督制約,不是權力大了而是責任大了。我們相信通過不斷的探索,必然使監察體制成為懸在所有國家公職人員頭上的利劍,警醒、規范著公職人員的言行,從而有利于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目標。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陽市安州區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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