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制服人員 暴力執法 昌林路面店”事件后續,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浦江鎮政府已與涉事企業“上海通帆市容服務管理有限公司”解除浦江鎮杜行地區市容環境綜合服務合同,并對浦江鎮杜行社區綜合治理中心主任予以行政免職,當日打砸面店涉事10人也被刑事拘留。(10月20日澎湃)
一群“制服人”于一店內打砸視頻瘋傳網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不少網友驚呼一定要追責。那么到底該追誰的責?一些“諸葛”網友早有預料,調侃肯定又是“臨時工”的“禍”。“臨時工”似乎已經被政府單位用“爛”,成了政府的脫責“借口”,“臨時工”一度成了“推卸責任”的“代名詞”。
政府等單位內的“編制”有限,編制人員也有限,但是,轄區內的街面治理需要的人手就不能僅依靠政府內一辦公室的幾名編制人員,因為就那么幾個人不可能既做“內勤”工作,又做“外勤”工作,所以,招聘外勤人員做“臨時工”,是合情合理的“剛需”。 浦江鎮杜行社區將“外勤人員”外包給上海通帆市容服務管理有限公司并無不妥。所以,出現外勤“制服人”打砸店內人員的情況不是“臨時工”身份的問題,是管理問題,需要負管理責任的首當其沖就是政府,那么政府不肯能人員是“臨時工”而脫責。
一方面是政府公開招標的管理責任。如果第三方服務公司能和政府合作,那肯定是“必賺不賠”的買賣,然而這樣的“香餑餑”到底“花落誰家”?其中可以存在太多的“暗箱操作”,比如某個“關系戶”隨便招幾十個人就成立公司,然后與政府合作。如果真是這樣“暗度陳倉”,那么該公司的管理能力、培訓人員能力可想而知,其公司提供的人力的素質更是令人堪憂,埋下了諸多“安全隱患”。
另一方面是政府對任用人員的管理責任。政府雖然是買的“人力服務”,但是其執法行為代表的已然是政府。那么政府就有責任對其進行教育、培訓、管理。教育其“黨風廉政”“為人民服務”,培訓其如何正確處理與人民群眾的矛盾,管理其言語、行為、作風。如果臨時工“失責”,政府就應該“擔責”。
所以,“制服人”暴力執法不是“臨時工”身份的問題,而是政府管理的問題。那么公開公正公平招投標,引入競爭機制,與有實力有能力的公司合作是“源頭管理”,教育、培訓外勤人員,加強考核與監督是“過程管理”,如是,“源頭”加“過程”才是規范“臨時工”行為的有力保障。
作者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洛帶鎮八角井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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