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農村空巢老人、留守婦女兒童、殘疾人等不需要進城,就能在村中享受到社會組織規范專業的日間照料、參與豐富的文娛活動,這一切有望在2020年前實現。民政部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力爭到2020年,實現城市社區平均擁有不少于10個社區社會組織,農村社區平均擁有不少于5個社區社會組織,并為返鄉農民工提供就業崗位。
社區社會組織是由社區居民發起成立,在城鄉社區開展為民服務、公益慈善、鄰里互助、文體娛樂和農村生產技術服務等活動的社會組織。民政部日前下發的《關于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的意見》中提到,將支持社區社會組織承接社區公共服務項目。推動家庭服務、健康服務、養老服務、育幼服務等領域的社區社會組織主動融入城鄉社區便民利民服務網絡,同時鼓勵社區社會組織多為社區內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空巢老人等困難群體提供生活照料、文體娛樂、醫療保健、心理疏導等志愿服務。
社區自治也是此次“意見”的一個大重點,鼓勵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制定自治章程、居民公約和村規民約,拓展流動人口有序參與居住地社區治理渠道,促進流動人口社區融入。
此外,據記者從民政部了解,符合法定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可以到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申請登記,其中符合直接登記條件的可以直接提出申請。“意見”規定民政部門要通過簡化登記程序等方式優化登記服務。同時加快發展生活服務類、公益慈善類和居民互助類社區社會組織。重點培育為老年人、婦女、兒童、殘疾人、失業人員、農民工、服刑人員或強制戒毒等限制自由人員的未成年子女、困難家庭、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有不良行為青少年、社區矯正人員等特定群體服務的社區社會組織。加快農村社區社會組織發展,引導它們有序參與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在脫貧攻堅、就業創業等方面發揮作用。支持高校畢業生、復轉軍人和返鄉創業農民工創建農村社區社會組織或到農村社區社會組織中就業。
為加大扶持力度,民政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社區發展基金會,為城鄉社區治理募集資金,鼓勵將閑置的賓館、辦公用房等國有或集體所有資產,通過無償使用等優惠方式提供給社區社會組織開展公益活動。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央廣網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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