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變現”記
——進城農民“退地”觀察(上)
編者按:農村承包地、宅基地是農民最重要的土地財產權益。隨著城鎮化加快,一些已在城鎮站穩腳跟的進城農民,希望“變現”其留在農村的“兩塊地”,嘗試各種農地有償退出的辦法。當前,不少來自基層的退地嘗試,在保障農民利益前提下,找到盤活農地資源、實現城鄉市場要素高效配置的路徑,助推農民市民化進程。
退地是現實需求,也是理性選擇
作為全國城鄉統籌改革試驗區的重慶市,不少農民在城鎮已有穩定的職業和住所,享受到城鎮教育、醫療等公共保障,同時他們在農村仍保留宅基地、承包地等土地權益。對一些進城農民來說,人地長期分離,一方面使農地資源難以有效盤活,加劇承包地撂荒或宅基地閑置,不利于農業農村發展;另一方面,農地作為進城農民重要財產權益,價值無法“變現”。
作為全國第二批農村改革試驗區,重慶梁平縣全縣承包地面積近百萬畝,農民約有72萬人,其中超過4成常年外出。隨著大量農村人口轉移到城鎮,放棄了農業生產,不少農民確實有退出土地的意愿。為此,重慶梁平縣從2014年開始進城農民整戶退地試點。今年5月初,梁平縣川西村9社7戶農民,向社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整戶退出承包地,面積超過26畝,退地農民每畝地將獲得1.4萬元補償。
土地有償退出,來自于農民現實理性的選擇。半月談記者在川西村了解到,這7戶退地農民進城多年,有著穩定的職業和居所。45歲農民王元偉在外打工已20多年,在建筑工地干木工,月收入有1萬多元,加上妻子經營餐館,一家人日子過得還算富足。王元偉說,自己既不會種地也不愿種地,家里近7畝承包地,以前免費送給親戚種,2014年又以每畝約700元的價格流轉給大戶種蓮藕和水稻。“流轉當年,大戶按時足額交了租金,但第二年蓮藕價格暴跌,直到現在還有一半的租金沒付。”
談到為何愿意退地,王元偉說:“土地流轉有風險,與其一年一收租金,不如直接退地獲得一次性補償更劃算。帶著近10萬元補償金,一家人就算完全‘洗腳進城’了。”
在川西村,農民馮輝祿從上世紀90年代初起,就東奔西跑各地打工,幾十年都沒摸過鋤頭下過地,也從沒依靠土地生活。如今全家人已從村里搬出,把家安在了福建廈門。馮輝祿這次回村,就是專門處理退地的事。“自己拿到退地補償后就要回廈門了,徹底和土地‘脫鉤’了。以后可能就只能一年回來一次走走親戚了。”
重慶市巴南區也在做類似的退地嘗試。最近,巴南區天星寺鎮芙蓉村有7戶農民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經濟收益分配權等農村權益退還社集體經濟組織,在獲得相應退地補償的同時,也自愿注銷集體經濟成員資格,轉戶進城。同時,在確保土地集體所有權性質不變、土地用途不變的前提下,農業公司與社集體簽訂了土地流轉協議,對這7戶農民退出的土地進行綜合開發,發展規模經營。
五步流程確保承包地退出平穩有序
進城農民整戶退地,目前處于摸索階段,一些基層做法值得總結。在梁平縣,為了保證改革平穩推進,減少社會風險,縣里按照封閉試點的原則,重點做了五項政策設計:一是設定退地門檻。須同時滿足有穩定職業或經濟來源和有穩定住所兩項條件,才能整戶退地。川西村9社搞退地試點時,有21戶農民提出了退地申請。經嚴格審核,最后只有7戶完全滿足條件,進入退地程序。
二是明確退地流程。農民提出退地申請后,需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討論同意、公示、備案并向社集體交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三是確定退地價格形成機制。退地價格由集體經濟組織與退地農戶充分協商,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及不同地類、地塊位置,綜合考慮本輪土地承包期 (至2027年止)剩余年限和年均土地流轉收益等因素,確定退地補償價格。川西村9社召開了3次村民代表會,共同協商退地價格,最后確定了每畝1.4萬元的補償標準。
四是籌措退地資金。采取縣、鄉鎮財政補助一點、集體經濟組織自籌一點的辦法,籌措退地周轉金,用于支付退地補償款。川西村7戶進城農民退地補償就由退地周轉金先行墊付。
五是建立退地利用辦法。按照“農地農用”的原則,農民退地后,社集體可將土地經營權流轉給農業大戶經營,不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每年流轉收益用于歸還周轉金,超額部分作為社集體經濟組織收入。
梁平縣農村改革辦公室副主任吳正遠說,通過退地試點,一方面“變現”了農民承包地財產價值,使農民帶著財富進城。另一方面也沒有改變農地集體所有性質,不會沖擊土地制度的穩定性。
頂層設計需完善,社保空白要填補
記者在退地試點地區發現,由于承包地退出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直接牽涉土地改革全局,一些國家政策在基層難以突破,一些難題也需要在改革過程中逐步給予回答。
在梁平縣,目前整戶退地面積控制在26畝左右,這主要是出于封閉運行、防控風險的考慮。吳正遠說,退地改革要進一步推廣,有兩個問題需要頂層設計給予解答:一是到2027年第二輪土地承包期結束后,對于退地農民交還給社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是否應該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重新分配,目前國家政策、法律尚不明確。二是在對農村土地征用時,為了保障農民生存,目前國家有較為完善的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等保障政策,但針對自愿退地的農民,相關配套社會保障政策尚處于空白階段。
基層干部和退地農民建議,針對農民土地退出的現實情況,國家可考慮擇機出臺農民自愿退地養老保險,有效保障農民退地后的基本生活,減少改革風險。
同時,在梁平縣退地試點中,采取“財政出資+社集體經濟組織自籌”方式,建立土地退出周轉金,解決退地補償問題。從目前來看,由于退地補償是一次性支付,周轉金面臨著較大的籌措和資金平衡壓力。
在川西村,7戶農民退地需一次性支付40萬元補償,而社集體將農民退出的土地再流轉給大戶,每年租金收入不到2萬元。即便大戶每年按時支付租金,社集體要完全償付周轉金,需要20年的時間。基層建議,要使農民退地平穩運行,應配套完善的土地退出周轉金籌集機制,減輕資金壓力。
地票喚醒沉睡的宅基地
——進城農民“退地”觀察(下)
如今在重慶,農民退出宅基地已有相對完善的制度通道,即依托“地票”交易方式,農民平均每畝宅基地能獲得10萬元以上的收益,成為進城安家落戶的重要資本。
“以前是死資產,如今價值14萬元/畝。”
重慶江津區永興鎮農民周思強將自家宅基地復墾為耕地,獲得收益,隨后在鎮上買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以前我家農房已有了40多年,四面透風,土墻裂開得有碗口那么大,都成危房了,真沒想到還值9萬塊錢。”
宅基地之所以能復墾“變現”,得益于地票設計。作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在2008年底重慶成立了全國首家農村土地交易所,根據國家城鄉建設用地占補平衡的規定,引導農民對廢棄的宅基地等農村建設用地進行復墾,形成建設用地指標,即“地票”,利用土地級差地租原理進行交易,收益扣除復墾成本,剩余的85%直補給農民,15%歸集體。
“復墾宅基地,搞地票交易,最初動議還來自于群眾主動要求。”涪陵區洪湖村黨支部書記郭中禮說,“農民愿意把宅基地復墾,原因也不復雜。村里 700多套農房中,完全坍塌的有40多套;多年無人居住的、已成為危舊房的有200多套。不少農民覺得,農房沒法進入市場、無法交易,與其長期閑置、破損不堪,不如復墾‘變現’,還能獲得一筆可觀收益。”
“宅基地復墾,地票交易,既是經濟事務,農民利益要保障,經濟訴求要尊重;同時也是群眾工作,要讓農民自愿參與、自主決定,在市場中公平獲得土地財富。”在涪陵區國土局干部楊斌看來,衡量農村土地政策創新是否成功,關鍵要看農民滿不滿意、能否受益,一定要讓群眾自愿、不搞強迫命令。
洪湖村村民譚明清一家經濟狀況一般,全家5口人只有4畝地,一年打工、干農活收入總共只有2萬多元。村民大會之后,譚明清是村里申請宅基地復墾的第一批村民。“通過地票交易,按照宅基地14萬元/畝的交易價格,我家0.6畝地,能得到8萬多塊錢,再加上政府危房改造補助,我在農民新居買了一套 160平方米的房子,生活條件好多了。”
“地隨人走”:自主選擇是基礎,利益激勵是關鍵
目前,我國龐大的農村人口基數決定了巨大的農村居民點用地規模,加上“一戶多宅”、“建新不拆舊”等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農村人口進入城鎮后留下的空置宅基地缺乏流轉再利用或退出機制,“人走地不動”。各種因素疊加導致農村“空心化”加劇,使宅基地閑置、浪費問題凸顯。
在戶籍改革過程中,重慶市曾經有測算,要使新市民完全融入城鎮,人均需要配套約100平方米生活居住用地。對于整個用地市場供給而言,地票在一定程度上暢通了“地隨人走”的機制,伴隨農民大規模進城落戶,其留在農村的宅基地得以重新復墾成為耕地,在當前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的同時,依靠增減掛鉤機制,城鎮建設用地得以增加,滿足了新增城市人口的用地需求。
在現階段,進城農民不愿意退出宅基地主要原因還是補償低于預期、在城市就業沒有保障、買不起房等。半月談記者曾在梁平、豐都不少村社采訪了解到,只要退出機制合理、補償標準較高、相關權益保障到位,相當部分進城農民有退出宅基地的意愿。
在不少專家看來,地票交易的建立,為城鎮化過程中農民進城提供了利益補償機制。農民通過地票獲取收益,同時在戶籍改革政策扶持下,更有助于解決城鎮住房、養老、醫療等問題,能更快地融入城鎮生活。
在重慶,有了地票之后,農民退出宅基地的畝均收益穩定在14萬元左右,符合農民的心理預期。據統計,重慶全家轉戶進城的農民中,通過地票方式退出宅基地的就達到1/4左右,而且還有一部分已經提出申請并在實施。
記者發現,重慶推動農民轉戶進城,并不強迫要求必須退出宅基地,是否退地、是否通過地票復墾宅基地都是農民的自主選擇。在現階段,地票交易對偏遠農村進城農民吸引力更突出。在重慶城口、巫溪等貧困、偏遠農村,農民房屋長期閑置、甚至廢棄,有的已經喪失了居住功能,不少農民都主動提出將宅基地復墾,退出變現后,搬遷進城或到農民新村居住。而對于經濟較為發達的近郊農村,或對于不少新建農房的農民而言,不少人認為未來宅基地升值潛力還很大,目前的 “地票”交易尚未達到其經濟預期,交易變現不“劃算”,復墾宅基地意愿并不強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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