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粵湘皖黑贛吉鄂等7個省份采訪了解到,各地積極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有效拓寬了農民的增收渠道、延伸了農業產業鏈,為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當前產業融合仍處在發展初級階段,與農民的利益聯結機制尚待完善,亟待破除產業融合發展的建設用地瓶頸,釋放農業補貼對產業融合發展的引導、催化效應。
“普通大米一斤4元左右,現在最貴的‘萬年貢’米為每公斤170多元。”江西省萬年貢集團董事長蔡陽厚說,公司還在打造以“米”字為主題的旅游文化產業,投資27億元建設1000畝的“國米”生態產業園,并將3000畝零散水稻種植基地出租給城市中高收入人群,滿足他們利用周末、假期栽秧、收割等需求。
農產品價值鏈得到提升的背后是萬年貢集團實行“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的經營模式,與鄱陽湖平原主要產糧區100多個糧食專業合作社建立合作關系,輻射帶動17萬農戶,同時整合當地32家糧食加工企業生產“萬年貢”牌高端禮品米。
不僅如此,在產業融合發展過程中,農業風險共擔機制也開始建立起來。廣東省云浮市溫氏集團是全國最大的養雞企業,公司向農戶提供種苗、飼料、技術等,從農戶處回收產品時采取“保價收購”,保證絕大多數農戶的養雞收益在2元/只左右。
溫氏集團副總裁葉京華說,禽流感肆虐期間,雞價跌到歷史最低點,溫氏集團曾在短短40天內就損失2.2億元,但依然保證養殖戶有1.3元/只以上的毛收入。溫氏集團還設立了風險基金,如果農戶在養殖過程中因遭遇洪澇、臺風、疾病等災害受到重大損失,可從基金中提取補貼,用以保證農戶不發生虧損。
有的農民還開始分享到二三產業帶來的利潤。在湖南省寧鄉縣大成橋鎮永盛村,水田租金、打工工資、客房分成成了該村300多農戶的主要收入來源。在村民劉小平家,《經濟參考報》記者看到兩層樓的房子被裝修成農家賓館,一樓由其家人居住,二樓是16間標準客房。
擔任自家客房服務員的劉小平說,水田租給了當地的龍頭企業湖南湘都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租金是800斤谷/畝/年;房子租給該公司裝修后做賓館,每月能收到4元/平方米的租金和客房收入分成,此外每個月還有1700元的服務員工資。
盡管如此,記者采訪了解到,在部分地區,由于沒有形成“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利益聯結機制,農民難以分享加工和流通環節的增值收益,甚至連生產環節的收益也不能完全得到保證。
安徽省農委農業產業化指導處有關負責人指出,目前農村產業融合多采取訂單式農業、流轉承包農業,真正采取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將農民利益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利益緊密聯結在一起的所占比例并不高。
一方面龍頭企業具有信息優勢,處于博弈主導地位,有可能侵害農戶利益;另一方面,農戶與龍頭企業簽訂的契約一般期限較短,且契約約束力不強,訂單履約率低已經成為訂單式產業融合的主要障礙。
廣州市一家養蜂合作社的理事長說,雖然公司與87個農戶有訂單收購的約定,所有農戶的蜂蜜全部由我以訂單價收購,但是蜂蜜價格好的時候,約定便成了廢紙,農戶把蜂蜜都賣給外面的蜂蜜販子;蜂蜜價格差的時候,所有人都要求我以保護價收購。
產業配套所需建設用地嚴重缺乏也制約著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步伐。記者采訪發現,“農業+旅游業”所需的休閑觀光度假場所、各類莊園、農家樂等,以及“農業+工業”所需的農產品加工、展銷場所等,均受限于建設用地指標缺乏,導致項目無法實施或違規上馬的現象比較普遍。
吉林省農委農產品加工處處長李偉華說,農地、林地、建筑用地的管理條塊分割,但產業融合發展則需跨界,二者之間的矛盾使得在林地、耕地上開條路的限制非常大。湖南省岳陽市華容縣梅嫂農莊是一家以果蔬種植為主的農場,負責人徐克輝說:“農業用地上搞餐館、停車臺也是為了追求附加值,不用太多面積,也可通過技術手段不占耕地。為什么就得不到支持呢?”
專家認為,應當立足于以完善與農民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推廣股份合作型利益聯結。
部分基層干部群眾建議,應當引導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通過雙向入股方式實現利益聯結,鼓勵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和普通農戶以土地、勞務、資金等入股企業,支持企業以資金、技術、品牌等入股專業合作社。完善利潤分配機制,推廣“保底收益+按股分紅”分配方式,明確資本參與利潤分配比例上限,維護農民利益。
廣東省云浮市農業局有關負責人建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農產品加工、倉儲物流等輔助設施建設;通過農村閑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建設用地,優先用于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連片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高標準農田、生態公益林等,允許在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等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開展觀光和休閑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經營活動。
有專家建議設立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專項資金,其補貼項目應從生產環節向加工、運輸、銷售環節配套拓展,為對農村產業融合作出貢獻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補助,例如:支持經營者建立標準化生產基地,進行新產品開發、市場開拓,為新產品加工、銷售需要購置的設施、物流、運輸給予補助;其次,可為先進農業經營者提供融資優惠、利率優惠,延長貸款期限等。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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