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末頒布的《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再次把相關農村的一系列矛盾和問題,推到改革發展的前臺。
近年來,農業部、國土部等部門陸續推出了相關農地流轉、集體資產股份改革和集體土地入市等一系列農村改革,上述《方案》實際上是對這些農村改革起綜合性的指導、指引作用,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的話來說,“主要是明確農村改革的大的原則、基本方向,劃清底線以及要解決好農村各個方面各項改革之間的協調”。
接近國土部的專家告訴編者,當前農村改革、乃至整個“三農”改革中,矛盾最為集中、最為復雜的,主要還是土地改革的問題,像集體建設用地入市、農民宅基地權屬、小產權房處置、耕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等,在中央與地方之間,以及一些專家之間,仍然存在較大分歧。
國內經濟學家吳敬璉、厲以寧、周其仁等都對土改問題極為關注。吳敬璉在今年5月曾公開表示,目前,相關方面對農地“三權分置”的解釋還不夠明確,致使很多人的理解有差異;厲以寧也曾多次表示,應該盡快給農民發放房產證,農民有了房產證之后,房產才可以出讓、抵押等,農民的房屋就會增值,這還有利于解決很多農民家里空置的宅基地;周其仁則認為,現在土地改革的“半拉子”工程,已經造成很多問題,社會管理形成很大挑戰,必須進行更深入的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底相關方面印發的《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是一份業界極為關注的政策性土改文件,國土部等方面已經在全國33個縣級單位開展了10個多月的試點改革,但到目前為止,該文件還未對外公開,在《方案》中,對該文件的主要內容、33個試點改革進展情況,都是以“省略”的形式出現。
首推集體產權
上述《方案》明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深化農村改革主要是聚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農業經營制度、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和農村社會治理制度等5大領域。
為何把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放在首位?陳錫文解釋說,中國農村的主體是農村集體經濟,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的改革,與9億多農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
在中國整個國土面積中,大約有46%是屬于農村集體所有,其中包括20多億畝耕地,還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像鄉鎮企業用地、農戶宅基地,就屬于集體建設用地。
據前述接近國土部的專家所說,耕地方面目前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對農民承包地的“三權分置”存在較大爭議。所謂“三權”,是指農地的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這個提法出現在去年11月20日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下稱《意見》)中。
但在“三權分置”政策出臺之前,中國農民承包地實施的是“兩權分置”,即土地集體所有權與農戶承包經營權的“分置”政策。從農民承包地的“兩權分置”過渡到“三權分置”,上述《意見》稱,是為了農民承包地的確權登記、有序流轉,最終實現農業生產的適度規模經營,培養種糧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即保障國家的糧食安全。
而一些專家對“三權分置”的爭議,主要是集中在農民承包地的所有權問題上。有一種意見認為,應該將農地的所有權還給農民;還有一種意見是,應該繼續堅持農村集體所有制,農民承包地的所有權應該歸屬集體。
吳敬璉的觀點與后者一致。他認為,按照現在的土地改革政策,農地流轉的是經營權,但是一些“三權分置”政策的解釋者對“三權”如何分置講述還不夠明確,也不一致,這樣就造成很多人理解上的差異。
農地入市緩行
前述接近國土部的專家告訴經濟觀察報,目前業內最關注的不是農民承包地的流轉問題,而是集體建設用地。有經濟學家認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步伐太慢,改革力度太小,這樣會造成很多問題。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分經營性、非經營性兩大塊。農戶宅基地是屬于非經營性的集體建設用地,鄉鎮企業用地是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目前國土部等方面掌握的數據是,全國農戶宅基地總面積大約為1.7億畝,全國鄉鎮企業占地約為4000多萬畝。今年開始的33個縣級單位土地試點改革,主要是針對全國鄉鎮企業占地,只允許這部分農地進入拍賣市場,而且還設置了一個前提——必須符合國土部的土地規劃和用途管制。
對于農戶宅基地,現在對33個土改試點的要求是,每戶農民只能有一處宅基地,農戶宅基地的使用權轉讓,還必須限制在本村村民之間,嚴禁城里人到農村買地蓋房。
據前述接近國土部的專家介紹,其實從1999年開始,在安徽蕪湖、江蘇蘇州等20多個省(區、市),包括農戶宅基地的流轉方面,就開展了很多突破性的農地流轉改革,而且有的地方還出臺了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政策法規,但這些基本上都很難得到國家土地主管部門的認可。
原國家土地管理局規劃司副司長鄭振源告訴經濟觀察報,從目前33個土改試點的進展來看,改革的步伐都走得不快,取得的成果和經驗也極為有限。這次《方案》中相關土改政策做了“省略”,也未提及33個土改試點進展情況,基本上也可以看出,中農辦、國土部等方面對集體土地入市還是處于嚴控風險、封閉管理的狀態。
前述接近國土部的專家分析表示,在農村耕地、集體建設用地之外,屬于農村集體資產的還有村辦企業、村辦小學、村辦衛生所等,全國農村這部分資產的賬面總額大約有3萬億元左右,下一步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將會把這部分資產“折股量化”,明確歸屬村集體,并讓農民真正成為村集體的“股東”。
在對集體建設用地入市、農村集體資產的股份制改革中,都會涉及到如何處置小產權房的問題,因此,有關方面對農村集體資產產權股改也是采取試點先行、嚴控風險的策略,早在今年5月,農業部等方面就將相關股改方案下發至29個市(縣、區),但時至今日,也未對外公開該方案和試點市(縣、區)的名單。
前述接近國土部的專家補充表示,相關農村集體土地入市試點、宅基地改革試點和農村集體資產產權試點股改的截止時間,都是到2017年底,這意味著,對《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也會延推至兩三年后。
改革真實目標
陳錫文是在11月4日國務院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對《方案》進行解讀的。
除了重點強調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他還對當前的糧食調控、農業補貼等問題,也進行了深度解讀,這些都與《方案》中提出的改革農業經營制度、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和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等緊密相關。
對于今年下半年以來的玉米、小麥等糧價大幅度下跌的現象,陳錫文分析說,現在國內糧食出現生產量、進口量、庫存量“三量齊增”,國內國際糧價嚴重倒掛的現象,使得國內糧食市場的形勢顯得非常復雜,背后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對糧食托市價格政策的改革較為滯后。現在的糧食最低價收購、臨儲價格收購,都是把價格和補貼合在一起,下一步,將按照“價補分離”的思路,改進糧食收儲政策,完善補貼辦法,盡量避免政府過度干預。
中華糧網易達研究院院長焦善偉對經濟觀察報分析表示,實行“價補分離”政策之后,農民將按市場價賣糧,如果說市場糧價偏低,政府將會直接補貼農民,這也就是目前正在推進的糧食“目標價格”改革。“目標價格”政策的好處在于,糧食價格的形成機制是貼近市場的,同時也保護農民的合理利益。
對于目前很多人擔心的“誰來種地”問題,陳錫文表示,現在日本種地農民的平均年齡是67歲,目前國內還有6億多人士住在農村,依靠這部分人種地,“年齡和性別不是最主要的障礙”,關鍵是要逐步去培養職業化農民,再有就是,農業的適度規模經營、農業社會化服務等。
中農辦副主任韓俊也沒有太多擔憂“誰來種地”的問題。今年中農辦方面曾在江蘇省做國調查,在大學里愿意回到農村務農的占到了5%-6%。他表示,“看到這個數據還挺驚喜的”。
焦善偉也表示,目前全國有70多所農業類高校,每年會培養出大批的農業大學生,未來這部分高學歷人才,可以做專業化的、職業化的農民,可以完全按照機械化、科學化、工廠化的管理技術,逐步發展種糧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組織。
對于農業經營保護制度改革,經濟觀察報了解到的情況是,目前中央財政每年對三農的支出是1.5萬億元左右,下一步,“三農”政策的一條主線是“多予、少取、放活”,對農民、農民“多予”的力度會越來越大。近期公布的“十三五”規劃建議中也明確提出,要持續增加對農業的投入,要完善農業的補貼制度,這些都是中央對“三農”支持的新政策信號。
在城鎮一體化體制改革方面,韓俊的解讀是,《方案》中提出的一個最艱巨任務,就是未來推進農民工市民化的進程,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前述接近國土部專家的進一步分析是,“十三五”規劃建議中已經有新的、具體的闡述,大致的意思是,要允許符合基本條件的農民工,農業轉移人口及其家屬,在城市落戶定居,能讓這些進城務工人員過上和城里人一樣的體面生活。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住在杭州網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