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農民進城,同時保留返鄉的退路,是中國現代化之所以可以保持穩定的秘密。政府應該讓農民自由選擇進城或返鄉,而不是為了消化縣城商品房而鼓勵農民工買房置業,更不能想方設法切斷農民與農村的聯系、鼓勵農民不可逆地進城。
摘要:農民進城,同時保留返鄉的退路,是中國現代化之所以可以保持穩定的秘密。政府應該讓農民自由選擇進城或返鄉,而不是為了消化縣城商品房而鼓勵農民工買房置業,更不能想方設法切斷農民與農村的聯系、鼓勵農民不可逆地進城。
關鍵詞:農民 進城 落戶
當前,多數試點中小城市全面放開農民進城落戶,然而在“零門檻”前,農民落戶意愿并不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普遍低于預期。不久前中國社科院發布的一項調查也顯示,66.1%的受訪農民工表示,到了一定年齡就回鄉。農民為什么不愿進城落戶呢?尤其是農民為什么不愿意通過轉讓農村土地權利、進城享受城市良好基礎設施、過城市人的生活,而還要保留返鄉的權利,甚至不少農民工表示到了一定年齡就要回農村去呢?
農民雖然進城,但并沒有完全退出農村的動力,一方面是為了留下退路,一方面是為了老年時的退養還鄉
農民之所以愿意進城,有兩個原因:一是城市基礎設施好、生活便利、教育條件好,在城市可以享受到遠高于農村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好處;二是城市就業機會多,在城市可以有更多二、三產業的就業機會,可以更方便地就業賺錢。農民進城是大勢所趨。當前中國正處在史無前例的快速城市化時期,越來越多的農民在城市就業、買房子,甚至將戶籍遷入城市,以更好地享受到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好處,尤其是城市良好教育資源的好處。
不過,相對于農村生活,城市生活也有若干不便利之處:一是城市消費水平高,什么都要錢;二是城市很難與土地結合起來,從而很難讓老年勞動力在從事農業生產中獲得農業休閑與農業收入。相比而言,農村生活的好處是:農民有自己的住房,有自己的土地,即使年齡比較大的農民也可以自己種地、自食其力,解決溫飽以外還可以獲得勞動的情趣。農村消費少,又有自給自足的經濟,雖然年輕人在城市可以獲得更多高收入的二、三產業就業機會,但對于缺乏城市二、三產業就業機會的中老年人,在農村生活可能要比城市更加適宜。
也正是因此,當前全國大部分的農民家庭都形成了一個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結構:年輕子女進城務工經商,而年老父母留村務農,以及年輕時進城務工、年老時回村退養的城鄉自由往返機制。這種家計模式使一個農民家庭可以同時獲得務工和務農兩筆收入,比農戶全家進城有更高的收入和更低的消費,更有可能積蓄下進城所需的資本,從而真正成功進城。而農民工年輕時在城市務工經商,一旦年齡大了,在城市難以獲得就業機會時,他們就回到農村退養,并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與土地結合起來,自給自足。
理性的農民進城,他們一定要保留返鄉的權利。很簡單,當前決定農民能否在城市體面生活的主要因素不是體制而是市場,進城農民無法判斷他們將來是否有能力從市場上獲得足夠多的收入機會,從而在城市體面安居,因此必須為萬一的進城失敗留下退路。中國當前仍然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全世界所有發展中國家幾乎都沒有解決進城人口在城市體面安居的問題。中國農民留下進城失敗即返鄉的退路,可以說是非常正確的選擇。因為他們留下了返鄉的退路,所以就不用將戶籍遷入城市。因為即使不遷戶籍到城市,他們也可以在城市買房及讓子女在城市(家鄉的縣城)入學。
此外,對于家庭中的中老年人口來講,城市生活也沒有什么好留戀的。進城農民家庭,最多也就能在城里買得起一套房子。農民全家進城,包括年老父母、年輕子女、年幼孫輩一家三代。孫輩仍然幼小時,爺爺奶奶照看,家庭分工合作可以防止代際之間的矛盾;孫輩長到上學了,年老父母往往就成了家庭多余的人。這個時候,年老父母若能到農村退養就是最好的選擇:回到村莊,住自己房、種自己地,有熟人關系,生產的農產品可以送給城市子女,而適當的分離也增加了代際之間的血肉情感。因此,對于理性的農民來講,一定要留著可以返鄉的退路,年齡大了就還鄉,家鄉是最好的退養之地。
尊重農民返鄉的權利,為農民進城失敗留下退路
現在國家鼓勵農民進城,本身沒有什么不對。但問題是,鼓勵農民進城一定不能變成想方設法切斷農民與農村的聯系,尤其不應通過政策鼓勵農民不可逆地進城。當前一些地方政府正通過各種辦法來切斷農民與農村的聯系,如鼓勵農民退出宅基地,為退出宅基地的農民提供進城的安置補償,以及鼓勵農民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長時間地流轉出去,以獲取一定的政府補貼的進城資源,等等。
這種將農民進城與退出農村土地權利相掛鉤的做法,導致的后果是:最不應該失去農村退路的那部分農戶最先失去返鄉的退路。因為對于真正有進城能力的農戶家庭,他們根本就不關心地方政府可以給予他們的補貼,而愿意保留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權。而對于那些進城很困難的農戶,他們為了在城市買房、獲得經營的流動資金、或為子女結婚支付彩禮,而選擇將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出去以獲得進城資源。這些農戶恰恰是最容易進城失敗的農戶,而一旦進城失敗,他們將不再有可能返回家鄉。
雖然大多數農民進城之后就不再回到農村,且將來一定會有越來越多農民進城而不再回到農村,但問題是,在當前乃至未來相當長的一個時期,誰也不能保證自己進城后就可以在城市體面安居,而沒有進城失敗的萬一。因此,留下進城失敗再返鄉的退路就十分重要,也就是說,當他們進城失敗,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就變得重要。當進城失敗農戶退回農村,他們可以向村集體要回自己那份土地的耕種權利,村集體就會調整出相應土地給他們,這正是中國特色的土地集體所有制所起到的調節作用。
當前國家在土地政策上一再強化土地財產權,而忽視了土地作為最基本生產資料的功能,這不只是片面,而且會誤導當前的“三農”政策,給農業和中國現代化建設事業造成損害。對此,我們應當深入挖掘中國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對于中國農業和中國現代化,可以起到的極為關鍵的優勢作用。
農民進城是一個重大歷史進程,千萬不要圖快于一時。根據中國社科院的調研數據,有66.1%的受訪農民工表示到一定年齡就回鄉,也就是說,還有高達33.9%的受訪農民工并未決定年老回鄉。隨著中國經濟的持續增長,城市化的進一步加速,以及農民工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中國城市可以提供的高收入的二、三產業就業機會也將越來越多,從而也就會有越來越多進城農民工在城市體面安居,而不再選擇返鄉。
農民進城又可以返鄉,是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中國之福,是中國現代化之所以可以保持穩定的秘密。讓農民自由選擇進城或返鄉,而不是為了消化縣城商品房而鼓勵農民工買房置業,是中國選擇一條穩健的現代化道路,還是選擇一條激進的現代化道路的分野之處。
作者為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導
參考文獻:略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論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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