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鄉村振興戰略在農村區域正如火如荼,各地政府響應及時,表現出盡快改變鄉村發展現狀的機遇意識和行動能力。不過,在普遍的發展熱潮中,尤其需要冷靜和理性的思考,尤其須在汲取過去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進行防范潛在風險的預警性分析。
根本上講,鄉村振興是全新戰略理念下的創新型發展,需要選擇新思路、啟用新方法,不應只是原有“三農”工作的簡單加強版,不能新瓶裝舊酒,以老手段對付新挑戰。概括而論,下述四個方面是特別需要重視和有效防范的“不可為”:
一是防范以過度行政化的方式追求政績化的鄉村振興。要防止單純利用行政手段來下指標、定任務,甚至超越現實基礎,不充分考慮區域差距和差異的現實約束,人為提檔加速,追求短期速效。或者簡單化地采用熟悉的老思路和舊方法,統一要求、一刀切推進,仍熱衷于不計成本地塑造典型,打造樣板。
二是防止過度形式化。防止在推進鄉村振興過程中重物不重人的偏向,要把維護農民和農村社區基本權益視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核心要求,而非只把建房修路放在突出位置,把打造外部環境比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看得更重,甚至只注重簡單移植城市文化元素,把咖啡屋、小酒館、外國農莊、異域城堡等一窩蜂地導入鄉村,那樣的鄉村振興就變成了鄉村“異化”,使鄉村失去得以吸引城市居民的一些異質性文化特征。
三是防范過度產業化。要防止在鄉村所有領域無所不在地進行產業覆蓋,特別是在新村建設過程中,相當數量的新村聚居點最重要的功能應是生態宜居,并非所有的村落改造提升都適合發展休閑、觀光、度假等鄉村旅游產業,何況任何產業發展都存在供求平衡的市場規律,一旦供過于求就有可能造成嚴重利益損失。
四是防范過度外部化。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鄉村振興是一個開放性過程,不能完全依靠鄉村內部有限的自我積累,也不可能單單依靠政府財政投入,引入城市社會資本是一個重要選項。大量實踐證明,合理吸引城市資本進入鄉村發展領域具有巨大資源激活效應。但城市資本的進入應當有門檻、受管控,如果無條件和無限制地引入城市資本,農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就有可能被邊緣化,農村稀缺的土地和生態資源可能再次被剝奪,這種鄉村振興的持續性和穩定性也必然會受到挑戰。
(作者是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環球時報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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