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鄉村振興戰略,2018年全國兩會期間,這一戰略成為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40年前,安徽小崗村的農民率先實施土地承包制度,從此拉開了中國農村改革的序幕。從當年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到今天的鄉村振興戰略,到底有何深意?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專訪了全國人大代表、中央黨校副校長王東京。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順勢而為
中國經濟時報:農業、農村、農民問題關系著國計民生,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報告首次提出的戰略,為何40年后提出此戰略?
王東京:中央為何30年前未提鄉村振興戰略?而且10年前也未提?因為那時候還不到振興鄉村的時機。中央歷來高度重視“三農”工作,然而解決“三農”問題卻“功夫在詩外”,需要有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帶動。改革開放之初,我國有8億人口在農村,人均耕地不足1.5畝。試想,在這種典型的二元經濟背景下,如果不通過工業化和城市化將部分農民轉移進城市,農民如何致富?
經濟發展既然有階段,當然就要尊重發展階段的規律。中國近30年的經驗,完全印證了劉易斯的“城鄉二元經濟模型”。據最新入戶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我國農村常住人口為5.8億。過去8億農村人口中,已有2.2億轉移進了城市,而且這2.2億人口都是青壯勞動力。當一個國家農村勞動力大規模流向城市的時候,有可能振興鄉村嗎?顯然不可能。這樣看,就不難理解之前中央為何不提鄉村振興戰略了。
以前不提而為何現在可以提?是中國工業化已進入到中后期,農村勞動力流向已開始發生改變。近年來,珠三角、長三角頻頻出現招工難就是一個信號,預示著農村勞動力向城市流動已經臨近“劉易斯拐點”。
不久前,我去貴州六盤水調研,看到有不少企業家到鄉村投資。這些企業家之前其實也是農民,進城打工學到技術后自己創辦了企業。但又為何不留在城市而要回到鄉村投資?他們的回答不約而同,皆說現在投資工業已不如投資農業賺錢。隨著工業投資密度不斷加大,利潤率肯定會下降。經濟學所謂“投資收益遞減規律”,說的就是這道理。
企業家到農村辦企業也會增加當地農民收入。從選擇角度看,這無疑提高了農民進城務工的機會成本。比如,過去農民種地年收入為5000元,進城務工的機會成本就是5000元。假定當地農民年收入增加到2萬元,則機會成本就上升為2萬元。進城務工不僅背井離鄉,而且生活費用也高,假定一年房租和孩子寄讀費是2萬元,這樣務工收入若達不到4萬元,進城務工就得不償失。今天勞動力流動出現“劉易斯拐點”,原因即在于此。
從國際經驗看,當一個國家城市化率超過50%,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就會轉向農業部門流動。2010年,我國的城市化率已接近50%,2016年底已達57.6%。由此可見,現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順勢而為,適逢其時。
通過振興現代農業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中國經濟時報: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20字的總要求:“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其中有何深意?
王東京: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央又提出了四大舉措:即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深化農村集體產權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強農村基礎工作,健全鄉村治理體系。
或許有人說,以上舉措在以前的中央文件中皆能找到。但是,十九大提出的舉措與之前的舉措雖相同,含義卻不同。比如保持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中央以前主要是對農民講,是給農民吃定心丸。而中央今天重申,一方面是對農民講,也是對城市的企業家講,目的是鼓勵企業家投資農業,大膽吸收農民承包地入股,成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據此分析,便可從兩個角度理解鄉村振興戰略的深意。從近期看,解決“三農”問題是實現全面小康的關鍵,決勝全面小康當然需要振興鄉村。從長遠看,則是引導、支持城市資本下鄉,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并通過振興現代農業確保國家糧食安全。這后一點尤為重要,中國是全球第一人口大國,如果中國人的飯碗不能牢牢端在我們自己手中,后果會不堪設想。(記者 劉慧)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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