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2016年中國金融年度論壇在北京舉行。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清華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副院長韓俊圍繞推進普惠金融發展問題發表演講。
以下是演講全文:
各位來賓:
根據會議安排,下面我想著重圍繞推進普惠金融發展問題談幾點意見。
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這個概念是2005年聯合國正式提出來的。在聯合國的倡導和推動下,越來越多的國家做出了發展普惠金融的承諾,并把發展普惠金融納入國家金融發展戰略和政策框架之中。20國集團還正式提出了推進全球普惠金融發展的9項行動準則。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正式將發展普惠金融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今年1月15日,國務院正式印發了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提出到2020年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普惠金融服務體系。這個規劃明確了我國發展普惠金融的總體戰略框架和重點政策內容。
普惠金融的基本含義是:金融體系必須能夠有效地、全方位地為社會所有階層和群體提供服務,尤其是,要把那些目前金融體系并沒有覆蓋到的社會人群作為重點,為他們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務。
當前,普惠金融是我國金融體系的“短板”,突出表現在:正規金融機構在農村還遠不能滿足農戶、農村小微企業和貧困人群的信貸服務需求,農民“貸款難”、“貸款貴”問題仍未有效解決。
我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工作時,曾組織開展過一項大型抽樣調查,發現:超過60%的被調查農戶有資金融入需求。調查顯示,在希望從正規金融機構借貸的農戶中,沒有獲得貸款的農戶占到了40%;在獲得了貸款的農戶中,35.6%的農戶指出,貸款不能滿足資金需求。這說明,農戶面臨的正規信貸約束是很大的。近幾年,我們積極推動深化農村金融改革,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已覆蓋全部縣域支行;郵儲銀行已經正式組建了“三農”金融事業部,正在打造專業化為農金融服務體系;農業發展銀行在不斷強化政策性功能定位的同時,審慎發展自營性業務;大力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豐富農村金融服務主體;積極探索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發展的有效途徑;國家層面農村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貸款試點工作正在展開;大力發展政府支持的“三農”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完善銀擔合作機制;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等等。這些改革調動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將更多金融服務資源向“三農”傾斜的積極性,正規金融機構對“三農”的覆蓋面和滲透度都有所提高。但是,總的來看,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善依然是制約“三農”發展的主要瓶頸之一。
從今年來看,金融機構各項貸款8月末同比增長12.97%,而涉農貸款同比增長8.3%,涉農信貸出現增長乏力跡象。
目前,參與為“三農”服務的金融機構,有商業性、合作性、開發性、政策性等金融機構;有中小金融機構,也有大中型銀行。它們各自服務的重點和發揮的作用各不相同。總體情況是:(1)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挑著大梁。到8月末,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合計涉農貸款余額8.5萬億元,比年初增加5728億元。目前(6月末)已經組建農商行1038家。全國還有1259家農村信用社未改制。村鎮銀行1412家,覆蓋67%的縣。(2)商業性銀行作用舉足輕重。到8月末,農行涉農貸款余額2.7萬億元,今年增加1587億元;郵儲銀行作為最大的零售銀行,其涉農貸款保持加快增長,8月末余額8663億元,今年增長1270億元;(3)政策性金融和開發性金融的作用進一步強化。農發行8月末涉農貸款約高達3.8萬億元,比年初增加4627億元,同比增幅27.8%。今年以來,國開行的涉農貸余額增加了161億元。(4)其他商業性銀行也參與了農村金融服務的提供。如,工農中建交合計涉農貸款約比年初增72億元,股份制銀行增1222億元。
大家注意到了,目前在統計中,我們是使用“涉農貸款”這個指標,它的口徑是很寬泛的,我們發現,這個指標不是考量金融機構為“三農”提供金融服務的一個恰當的指標。到8月末,涉農貸余額為27.4萬億元,其中農戶貸款6.8萬億元,分別增長8.3%和14.8%。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已明確要求,要完善“三農”貸款統計,要突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扶貧貼息貸款等,以便更加準確反映“三農”金融服務狀況。
在現行信貸政策條件下,擔保抵押資產是否充足,是決定銀行貸款的主要條件。大量農村小微型企業、普通農戶和貧困人口,他們缺乏抵押品,又難以找到擔保方,他們的貸款需求最難得到滿足,這是發展普惠金融最應該關注的問題。
在拓寬農民抵押品范圍和改進農村擔保體系方面,我們已經取得了一些重要進展。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經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涉法問題的授權后,相關部委出臺試點暫行辦法,分別在232個縣(市、區)和59個縣(市、區)開展試點。到6月末,232個農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地區,貸款余額為134億元;59個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地區,貸款余額131億元。抵押權是處分權的表現形式之一,應該賦予農地抵押權。但“兩權”抵押改革能否從根本上解決農戶貸款難?似乎不應太樂觀。“兩權”抵押能否見效,不僅取決于農民的愿望和政府的態度,還取決于金融機構是否有積極性。總的來看,因擔心抵押失敗后農村土地處置難,金融機構開展此項業務還有不少顧慮,意愿不足。發展普惠制金融,滿足大量缺乏擔保抵押的農戶、農村小微型企業和貧困人口的信貸需求,不能簡單套用現代商業銀行實行的一套貸款審批制度。發展普惠制金融,就是要體現會平等,同時,普惠金融又不能搞成“慈善金融”。那么,怎樣才能走出一條兼顧公平和商業可持續的真正惠及廣大農戶、農村小微型企業和貧困人口的普惠金融之路?
這方面,有很多有益的探索。我可以介紹一下郵儲銀行在寧夏固原市一個貧困村的試點經驗。從2008年開始,郵儲銀行在蔡川村,緊扣產業實際,貼近群眾需求,幫助村民發展特色種養業,8年來,已累計向蔡川村發放貸款1800筆9000余萬元,迄今沒有出現一筆不良貸款。郵儲銀行實施的“整村推進”金融扶貧試點,加快了貧困群眾減貧摘帽步伐,該村農民生產生活條件發生了巨大變化。2015年全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6300元,是2008年的3倍多。
8年、1800筆9000余萬元貸款,迄今沒有出現一筆不良貸款,這是怎么做到的?根據對該村的調研,最主要的經驗是:充分利用了農村“熟人社會”的優勢。在試點過程中,他們注重發揮村“兩委”和致富能人引領作用,村干部發起成立合作社,采取“銀行+合作社+農戶”模式。合作社不僅為社員提供優良品種、養殖技術和市場銷售等服務,還為養殖戶做貸款擔保,并負責農戶借款的用途審查和監督管理。由于村干部和合作社對全村家家戶戶家產狀況、信譽情況了解清楚的緣故,在銀行向社員放貸時,很好地充當了過濾介質,這樣就打消了銀行對農戶償還能力的質疑。農村社會由于圈子小、親戚連帶,村民之間彼此熟知,真要失信,也很難在村上立住腳。郵儲銀行在這個貧困村的試點經驗表明,利用好農村熟人社會重視個人信譽和便于相互監督的優勢,把農民、鄉村精英和合作社的利益捆綁在一起,既可以為規避信貸風險發揮積極作用,同時對傳承優良民風起到了示范,可以實現多方共贏。
發展普惠金融涉及面廣,是一項具有全局意義的戰略性事業。我國上億農戶、上千萬專業種養戶、數百萬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量的農村小微型企業、數千萬貧困家庭,他們都是普惠金融現實和潛在的客戶。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普惠金融服務體系,必須進一步開放農村金融市場,豐富農村金融服務主體,強化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基礎設施,全面激活農村金融服務鏈條,積極支持各類金融機構,不斷創新完善普惠金融服務模式,努力開創普惠金融發展的新局面!
謝謝大家!
專家介紹:韓俊系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清華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副院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微信號 清華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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