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五常教授在《中國的前途》一書中介紹:“科斯對經濟制度運作理解的深入,前無古人,且對中國的經濟前途深表關懷。”書中提到科斯兩篇大作,用產權與交易費用的概念闡釋了制度和制度變遷的理論,有著非凡的解釋力。
有了自科斯以來的經濟學發展,我發現,在中國改革的實踐經驗里,包含著具有很高普適性的道理,這就是廣義的交易費用決定著制度的存在及其變遷。以科斯的框架和方法論來考量,我們還要對各個方向上發生的真實成本有更多了解,才能對中國體制的現狀和未來得出經得起更長遠歷史檢驗的判斷。
改革的現實出發點
現在有一個認識是,維系老體制的既得利益太頑固。這個說法當然有道理,既得利益伴隨著國民經濟的壯大而壯大,并且很頑固,于是改革就難了。但是,每個國家在每個歷史時代都有既得利益問題,一套體制就是一個既得利益格局。問題是,中國的既得利益為什么特別頑固?
我的看法是,計劃命令體制不是從實踐中自發建立起來的,它是按照一種理論構想,按照一個理想社會的藍圖構造出來的體制。如把整個國民經濟作為一家“超級國家公司”來處理,那完全超出了所有人的經驗。發達國家的市場里出現過一些超級大公司,但要讓公司大到覆蓋國民經濟,以至于可以消滅全部市場關系,完全靠“看得見的手”來配置一個國家的經濟資源,那還是差了十萬八千里。
一旦把這么個“超級國家公司”說成是“社會主義”的唯一形態,誰還能隨便改一改呢?所以,這恐怕還不是一般的既得利益,而是包上了“大詞匯”的既得利益。“大詞匯”當頭,一動就觸犯了制度底線,既得利益就特別頑固,難以觸動。
其實,世界上的各種經濟體制在互相比賽一件事情,那就是糾錯能力。權力高度集中的體制,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但前提是決策要對。改革無非是系統性地糾錯。在一些關鍵領域不繼續推進改革,很多社會矛盾會連鎖爆發。
瀏覽最近的新聞,一些負面事件讓人心情沉重。這些事件反映出在經濟高速增長的中國社會機體里,帶有令人不安的體制性疾病。
一個國家糧庫,一次過火就是幾萬噸存糧。以過去的經驗推斷,倉儲存糧數目過于巨大,與價格機制被嚴重干擾有某種間接的聯系。現在財政對糧食的補貼,到農戶頭上的還不算多,但總量已經不小。這對糧食的總供求當然有影響。不補貼呢,糧食生產和農民收入似乎都麻煩,是為兩難。出路之一,是適度提高糧食種植經營規模。為此需要進一步厘清土地承包權、發展土地轉讓權,即土地制度需要進一步改革。
聯系到當下的經濟形勢,總特征是高位下行。老話說,上山容易下山難,就是下坡時容易出問題。很多矛盾在高速增長時被掩蓋,但往下行時,平衡的難度就加大了。所以,現在搞改革,難以擺開架勢做最優的頂層設計,或慢慢摸到石頭再過河。很多問題久拖不決,將派生出更多的問題。
這是一個很難改的體制。本文所討論的是,目前形勢下,中國繼續搞改革的邏輯。
怎樣降低這個“超級國家公司”過高的運行成本,是中國改革的現實出發點。中國的經驗是通過“超級國家公司”的權力下放,重新界定財產權利。
中國特色的產權界定
我為什么對產權界定別有感悟?我是1978年從黑龍江農村考到北京讀大學的。1980年,以部分北京在校大學生為主自發成立了一個農村研究小組,立志研究中國農村改革和發展面臨的種種問題。我們見證了歷史:對于8億農民來說,包產到戶才是鄧小平領導中國改革偉大話劇的第一幕。
包產到戶并不是新生事物。早在1956年下半年,浙江永嘉縣就出現了包產到戶。但當年那個主政的縣委書記李云河,因贊成包產到戶而被革職,遣返老家務農。
包產到戶是一個“增加的產量歸農民”的合約,對生產積極性的刺激作用不言而喻。農民和基層生產隊發明了家庭承包責任制,也證明了這套辦法能夠有效地增加產量、抵御饑荒。但自發的合約得不到法律的承認和保護,對當事人的預期和行為就有不利的影響。不穩定的預期無可避免地要增加合約的履行成本。
鄧小平的貢獻,是把國家政策的方向,轉向了對促進生產力的自發合約提供合法承認與保護。這并不是一時心血來潮。早在1962年鄧小平就談到:“生產關系究竟以什么形式為最好,要采取這樣一種態度,哪種形式在哪個地方能夠比較快地恢復和發展生產,就采取哪種形式;群眾愿意采取哪種形式,就采取哪種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來。”這說明,鄧小平早就明白“合法承認”對特定生產關系(產權與合約)的意義。
2002年,全國人大通過了《土地承包法》,確立了農戶家庭承包責任制的法律地位。按照這部法律,全部農地的使用權、收益權和轉讓權,都長期承包給了農戶;“集體”仍是農地在法律上的所有者,但其全部經濟職能就是到期把所有農地發包給農民。隨著承包戶擁有續訂合約的優先權,“長期不變就是永遠不變”。
中國人創造的這個經驗,讓人想起了科斯在1959年提出的一個命題:“清楚的產權界定是市場交易的前提”。我們可以說,產權界定也是合約的前提—要不是雙方或多方各自擁有清楚的資源產權,他們之間怎么可能達成任何一個合約?可是,中國的實踐卻提醒人們:恰恰是承包合約才清楚地界定了農民對土地的權利。在訂立承包合約之前,作為集體成員的農戶究竟對集體土地擁有何種權利,通常是模糊不清的。在中國的現實中,合約締結與產權界定是不能分開的。
合約可以經由再合約得到調整,而經由合約不斷界定的產權也就可以不斷進一步明確其經濟含義,并逐步提升產權的“強度”。后來被列入憲法保護范圍的私人財產權利,最初就是從城鄉公有經濟的承包合約中產生并發展起來的。這套經由合約界定清晰產權的辦法,從農業擴展到非農業,進而擴展到城市,奠定了中國市場經濟的基礎。
鄧小平本人不一定看到過“產權界定”的理論表述,但鄧小平的改革之道就是堅持產權界定并寸步不移。或許有人認為,基于承包合約的產權改革遠不如“全盤私有化”來得徹底。這種批評輕視了制度變遷所要付出的代價:如果過時的觀念和既得利益纏住了相當多的人群,任何“激進和徹底的改革”都寸步難行。甚至,制度選擇的“最終目標”也受制于交易費用的狀況。
鄧小平始終堅持一點,無論如何也要容許中國人在實際的約束條件下從事制度和組織選擇的探索和實驗。任何產權、組織或合約形式,只要被證明可以促進生產和人民生活的改善,鄧小平樂意運用自己的政治威望動員國家機器,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標題下為之提供合法承認。
這看起來似乎只是一套非常實用主義的策略。但是,有了自科斯以來的經濟學發展,我發現,在中國改革的實踐經驗里,包含著具有很高普適性的道理,這就是廣義的交易費用決定著制度的存在及其變遷。
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或者準確地說是開放下取得的高速增長,真正的秘訣,就是大幅度通過改革開放降低制度和組織的成本。而制度成本的顯著下降,則是基于重新界定產權,對經濟活動績效帶來的影響。
科斯與鄧小平的“會面”
科斯對經濟學的主要貢獻之一,是將交易費用引入了經濟學分析。誠如他本人所言,這固然算不上經濟學高深理論的“創新”,卻“引起經濟學理論,至少是價格理論或微觀經濟學結構的徹底變革”。在科學上,從完全意識不到交易費用的存在,到可以清楚地假定交易費用為零,再到進入對“正交易費用世界”的研究和分析,意味著完全不同的認識層面。
正是交易費用的存在,使得形形色色的交易規則、合約及其履行、組織、制度安排—或者如科斯在諾貝爾經濟學獎頒獎典禮上演講時統稱的“生產的制度結構”,成為經濟活動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科斯把交易費用引入經濟學分析,也就要求正統經濟學理論分析制度的建立與運行,發現作為限制條件的制度在整個經濟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這樣一來,經濟學在亞當·斯密等古典經濟學家之后逐漸收窄的視野—核心部分甚至是僅僅關注價格決定的價格理論,就得以重新擴展,成為包括分析產業、市場、企業和其他組織、政府與國家,以及一般的在制度約束下所有人類行為的經濟學。這樣的經濟學,才是“本來就應該是的那種經濟學”。
科斯經濟學首先在西方學術界產生了影響力。這或許是因為,他提出交易費用概念的論文,研究的是企業的性質,經驗基礎是西方發達國家市場里的公司;他把交易費用假設為零,并以此為臺階走向正交易費用的世界,經驗基礎則是西方國家法治下侵權判案的司法實踐。
當科斯的名字剛剛為中國人所知的時候,中國的現實世界里既沒有發達的公司,也缺乏法治的傳統,也就是沒有深入理解科斯經濟學的經驗基礎。但科斯經濟學包含另一個重要內容,不容易引起西方讀者的注意,卻引起中國經濟學家和讀者的高度關注。在那篇論述企業性質的著名論文里,科斯問:在價格機制協調資源配置的市場里,為什么存在靠權威下達命令來組織運行的企業?答案今天眾所周知:市場的運行是有成本的,通過形成一個組織,并允許某個權威(一個“企業家”)來支配資源,就能節約某些市場運行成本。
科斯又問:既然企業可以節約市場運行成本,那么,是不是企業越大,節約的交易費用越多,經濟就越有效率呢?如果廢止了市場交易,經濟運行是不是就達到至善的理想境界了呢?科斯的回答是,節約交易費用的行為同樣受到經濟力量的制約。這是因為,市場運行不免費,價格機制不免費,企業連同企業家下達命令、行使權威的協調方式,也不免費。這就是科斯命名的“組織成本”。組織成本的存在,限制了所能節約的市場交易費用的大小和范圍。
仿佛在不經意間,科斯就劃清了他的企業理論與中央計劃經濟理論的界限。簡單地說,中央計劃經濟的理論也是一種企業理論:隨著企業的規模越來越大,企業內的計劃、權威和命令就擴大為整個國民經濟的計劃、權威與命令。由于不受企業組織成本的制約,覆蓋全局的權威、計劃和命令再也無須為市場交易留下任何空間,交易被消滅了,交易費用自然也就消失了。
這樣看,中央計劃經濟理論與“西方經濟學”都出現明顯的缺陷:前者完全意識不到計劃、權威、命令的成本,后者則對交易費用沒有清晰的概念。唯有科斯冷靜地告訴我們,那對立的兩極共同思維方法,是無視真實的成本限制。
中國開始知道科斯的時候,中國面對的經濟難題不是市場的交易費用太高,而是中央計劃命令體制的組織成本太高。因此,中國改革的出發點,是如何解決國民經濟的決策權力過于集中,計劃命令的信息成本過于高昂的問題。
我們有幸目睹了歷史性的一幕:一個實事求是的經濟學家(科斯)離開了“看不見的手”支配一切的理論原點,向企業家協調與價格協調機制并用的真實世界出發;一個實事求是的政治家(鄧小平)離開了計劃經濟的教條,向市場與計劃并用的體制前進—他們“會面”的地方,就是改革的中國!如果科斯教授與鄧小平真的有機會謀面,“他們可能會相互欣賞”—我大膽推斷。
中國經驗的真正秘密
其實,唯有在中央計劃經濟這一端,“交易費用為零”才不再是一個理論假設。這是因為,當市場交易被消滅時,再也無所謂交易費用。經濟付出的是另外一種成本,即全盤經濟的指令出錯、資源遭遇錯配的超級國家公司的“組織成本”。
科斯分析的含義是,如果交易費用真的接近于零,經濟的組織成本就一定趨于無窮大—這恰恰是中央計劃經濟的理論特征。正是科斯對計劃經濟即“國家超級公司”的理論洞察力,啟發了中國讀者更深刻地理解中國經濟和中國改革的現實。這是科斯和科斯經濟學具有中國影響力的根源。
這樣看,最早觸動中國經濟學家的科斯經濟學,重點并不是怎樣通過企業組織來節約市場交易費用,而是怎樣發展市場經濟來節約權力高度集中的“國家超級公司”極其高昂的組織成本。
中國在實踐中走出來的改革路子,即分權、重新承認并界定產權、發揮價格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功能、確立市場經濟的法律秩序、給企業和企業家協調更大的舞臺,可以在科斯的分析框架里得到最簡潔的解釋:重新在產權、合約、市場的基礎上協調國民經濟,花費的代價當然不菲,不過只要改革的成本低于原先“國家超級公司”運行的成本,經濟還是會因此而增長。
在真實成本的限制下,“用一個合約代替一系列合約”所能帶來的節約是有限度的,一旦超出限度,得不償失,那就不妨試試“用一系列合約代替一個組織”吧。
從某種意義上說,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已經成為一個不受任何教條支配的社會科學的試驗場。中央計劃經濟體制已在分權改革中解體,但國家超級公司的碎片還充斥市場之中,與私人產權、合約和企業一起參與資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以科斯簡潔的概念來看,“交易費用”與“組織成本”還有許多組合,并都在繼續發生變動。因此,價格機制的范圍、企業的邊界以及中央與地方政府管制的邊界,既沒有、也不可能得到清楚的厘定。
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現實—人們更喜歡稱之為“中國奇跡”—也刺激了理論家們的膽量,以至于任何一種猜測出來的因果聯系,都可以聲稱找到了中國經濟增長的真正秘密。不過,以科斯的框架和方法論來考量,我們可能還需要對各個方向上發生的真實成本有更多的了解,才能對中國體制的現狀和未來,得出經得起更長遠歷史檢驗的判斷。
所以,我的觀點是,正是改革開放大幅降低了中國經濟的制度成本,才使中國有機會成為增長最快的經濟體。綜合起來,早已存在的成本優勢,改革開放顯著降低制度費用,以及中國人力資本的迅速積儲,共同成就了中國經濟的競爭力。其中,制度成本的大幅降低,是中國經驗的真正秘密。
文章來源:清華金融評論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微信號 中華好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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