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農業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國內對如何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行了多方面的探討,且形成了去庫存、降成本、補短板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這樣一個基本共識,但還需要進一步找準改革的切入點和著力點。本文認為,推進農業供給側改革的關鍵,就是要實現農業發展的戰略轉型,由農產品規模化生產向農產品區域地標品牌化經營轉變,以扶持區域地標的農產品品牌作為農業結構調整的主攻方向。
【關鍵詞】農業供給側 結構性改革 區域地標品牌
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兩會”期間參加湖南代表團審議時強調,新形勢下農業的主要矛盾已經由總量不足轉變為結構性矛盾,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農業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3]根據這一科學論斷,國內對如何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行了多方面的探討,且形成了去庫存、降成本、補短板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這樣一個基本共識,但還需要進一步找準改革的切入點和著力點。
一、農業是對生態環境有特殊要求的產業
農業生產過程是自然再生產與經濟再生產緊密結合的過程。特定的農產品生產對自然生態資源及其空間分布與組合有著特殊的要求。那些品質優良、獨具地域特色的地標性農產品,是特定地域生態環境的產物,因而具有與生俱來的市場競爭力和品牌價值,是中國優化農產品供給結構的主攻方向。
1.什么樣的地域生態環境決定著生產什么樣品質的農產品。農業生產過程是人類借助勞動手段利用土、水、光、熱等自然資源,控制動物、植物、微生物等生物有機體的生命活動,生產滿足人類生存發展所需要的產品的過程。與其他物質生產部門不同,農業生產以自然再生產為基礎,受生物的生長繁育規律和自然條件的制約,具有鮮明的地域性、季節性、周期性,不同生物的生長繁育規律不同,各自要求適應不同的生態環境。因此,生態環境的地域差異是農業生產地域分工的自然基礎,中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域的土、水、光、熱等自然資源的數量、質量分布不同,決定了不同地域生產的農產品品種、品質存在差異。正是農業生產的這種自然規律,決定了什么樣的地域生態環境生產什么樣品質的農產品。“橘在淮南生為橘,生于淮北則為枳”。浙江西湖龍井茶如果在湖南生產必然會失去其獨特的品質,山東煙臺蘋果如果長在海南則會無法入口,名特優農產品無一不是在特定的地域生態環境中生產出來的。
2.什么樣品質的農產品決定著什么樣的市場品牌價值。在日益激烈的農產品市場競爭中,產品的品質決定著價值和影響力。農產品生產具有鮮明的地域性,在特定的生態環境條件下生產的農產品都有其特定的品質。在中國各地,或經過長期的自然選擇,或經過人們對農產品品種、生產方式的不斷探索,或通過與自然規律相適應的現代技術手段,去蕪存菁,形成了眾多品質優良、獨具地域特色的地標性農產品。這些農產品不僅形成于特定的生態環境,具有地域特定條件下獨特的文化底蘊、工藝技術,而且是經過自然和人工手段優勝劣汰的,能適應或引領消費者對品質的需求,因而在市場上往往表現出較強的比較優勢。由于這種優勢根源于“自然壟斷”的地域生態資源,是其他地域所不能模仿的,因而也是最具有市場競爭力和市場品牌價值的。從中國現有的品牌農產品來看,無一不是來自于特定地域的種植、養殖產品或原材料來自于特定地域的產品。反觀那些分布廣、大眾化的農產品,同質競爭激烈,不能滿足不同層次消費者的需求,即使生產規模再大、產量再高,也難以有市場競爭力,難以成為有影響力的市場品牌。
3.什么樣的產地區域范圍決定著什么樣的品牌產品生產規模。農產品的生產,取決于地域的生態環境和人們對生態資源的利用方式,對應的是特定農產品品種和人工培植手段。從地域生態環境來看,農產品生產的品種和品質取決于特定的生態環境,同一農產品離開特定的生態環境就會形成不同的品質差異;從人工培植手段來看,種養的密度、規模、工藝等必須與生物的生長繁育規律與生態環境的承載力相適應,盡管科學技術的創新和突破可以改造農業生產方式,提高農產品的產出率,但前提仍然是遵循農業的自然規律,如果超越生態環境的閾值就會適得其反。從這一意義上講,地標品牌農產品的生產并不是規模越大越好,其生產規模取決于特定地域范圍及其資源承載力與合理的生產手段,盲目擴大規模必然會損害品牌農產品的可持續發展。2014年前后海南香蕉種植大幅減產、2015年陜西多地油桃滯銷、2016年湖南多地柑桔滯銷等,要么是忽視地域資源承載力,不斷追求高產;要么是超越地域范圍,盲目擴大品牌農產品生產規模;導致病蟲害或品質下降、品質特色損害。這類案例比比皆是,教訓十分深刻,其啟示就是:地標品牌農產品的培育與發展,必須遵循農業生產規律,以特定地域范圍及其資源承載力為基準,走符合地域實際和市場趨勢的特色道路。
二、農業扶持政策偏離重點
習近平總書記到吉林考察調研時指示:要打好“豆米牌”,“糧食也要打出品牌,這樣價格好、效益好”。[4]這說明農產品品牌、特別是像“豆米牌”這樣的地域品牌應是農業政策扶持的重點。而當前農業扶持政策未能突出地將具有品質與市場競爭力的地域品牌作為重點,導致不少地域性優質農產品無法成為品牌。
1.農業生產支持政策偏離。供給側要求農業生產出高質量的優質產品,不僅要生產出來,還要適應市場的消費需求。但是,我國現行的農業生產支持政策特別重視農業規模生產,以農業產量和規模為依據決定對農業生產的支持和獎勵,而忽視了農產品的質量和品種結構。如國家對種糧大縣的支持獎勵政策,就是依據種糧大縣的糧食產量、生產規模進行獎勵,沒有考量種糧大縣糧食生產的質量和市場的銷量,造成了糧食的供給與需求脫節。國家對種糧大戶和龍頭企業的農業扶持政策,也是以規模為依據進行補貼和獎勵,沒有考慮這些大戶和企業生產出來的農產品是否符合市場需要。在這種支持政策下,一方面,一些不符合市場需求的低品質糧食被大規模生產,然后以保護價的形式收進倉庫儲存,最終因不被市場所需要只能在倉庫長期存放。國家糧食局在2015年10月8日發布的通知中,就用了兩個“前所未有”來形容糧食庫存形勢:“各類糧油倉儲企業儲存的糧食數量之大前所未有,儲存在露天和簡易存儲設施中的國家政策性糧食數量之多也前所未有。”[5]如國家政策大力支持的東北“大糧倉”,是目前全國糧食庫存主要集中地,玉米的庫存量就占全國庫存量的一半。另一方面,優質的品牌糧食供不應求,需要大量進口,造成了國內糧食供求出現產量、庫存和進口“三量齊增”現象。
2.農產品市場調控政策偏離。長期以來,我國大宗農產品市場價格由國家宏觀控制,國家利用收儲政策調節大宗農產品的市場價格,大宗農產品市場價格的市場化程度相對很低。如國家糧食保護價不由市場形成,糧食收儲價格政策沒有考慮市場需求。盡管糧食保護收購價的出發點是保護農民利益,維護國家糧食安全,卻忽視了糧食市場的供給結構平衡,沒有注重市場消費結構的均衡,嚴重違背了市場經濟規律,導致了糧食生產的盲目性。如前幾年對玉米收儲的市場調控政策,就沒有考慮到市場的需求,不管區域地理條件是否適合生產優質品牌,一律采取單一的價格政策,誘導北方地區一窩蜂地種玉米,使玉米去庫存的任務至今巨大,這就是過去糧食市場調控政策造成的苦果。
3.農產品經營支持政策偏離。我國農產品經營支持政策一直是由農業生產支持政策所決定,經營政策支持的大多是產量高、規模大的農產品,而不是以具有市場品牌競爭力的農產品為主,導致品質低、市場需求層次低的大宗農產品嚴重過剩,即使產銷對接也無法解決去庫存問題;高品質、適應市場中、高層次的特優農產品十分短缺,卻難以得到經營政策的有效支持。特別是國家糧食企業經營政策的數量導向,對糧食進行不分品種、品質予以無條件收購,造成糧食收購量、庫存量不斷攀升,庫存目前居于歷史最高水平,高達相當于一年的糧食產量。而其中水稻、小麥、玉米這三大糧食品種的庫量存超過同品種的年產量,尤其是玉米庫存量占到了糧食總庫存量的50.3%。[6]這樣的政策造成兩難困境:不進行保護價收購就會危及糧食安全,進行保護價收購就會危及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三、推進區域地標品牌戰略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
中國農業發展到今天,農產品總量充足,溫飽型農產品已經實現供需平衡甚至產能過剩,中高端農產品消費的市場空間很大但供給不足,如何確保農產品供給數量、品種和質量契合消費者需要,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中國幾千年的農耕文明蘊育了諸多具有地理、歷史、文化品牌價值的地標性農產品,其所具有的特殊品質,迎合了當今時代廣大消費者的需求,在市場上最具優勢和競爭力。大力培育區域地標品牌無疑是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戰略性選擇。
1.適應消費結構轉型:地標產品最具比較優勢。在經濟發展、科技進步等多重因素推動下,世界范圍內的農產品供給與消費日益豐富、多元,農產品消費總的趨勢是從低層次、單一化不斷轉向高層次、多樣化。隨著中國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和城鄉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國內的農產品消費進入整體結構轉型期,消費范圍不斷拓寬,質量要求不斷提高,個性化、多樣化特點日益突出,消費選擇從側重農產品數量轉而側重安全、質量、花色、品種、品牌、品質和特色,綜合了特定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區域地標產品越來越受到市場的青睞。尤其隨著“互聯網+”進入農產品銷售領域,農產品消費便捷性大大提高,地方的名特優產品一上市就可以進入到每一個普通家庭,使諸多的區域地標產品供不應求。與消費結構轉型相適應,農產品市場競爭逐漸轉向區域品牌型、品種差異化、品質高端化、資源特色化為主的競爭,只有那些結合了獨特的地理環境、氣候條件、生產方法,形成了與眾不同品質和人文底蘊的地標農產品,才最具有市場“比較優勢”,是最難以仿效和超越的。因此,推進以區域地標產品為主攻方向的農業結構調整,必然是未來一段時期中國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
2.推進農產品去庫存:地標產品最能引領市場需求。自去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加強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來,農產品“去庫存”提上了議事日程。據有關部門統計,從2001到2014年,中國農產品貿易額占全球農產品貿易額的比重由6.7%提高到13.9%,成為世界第一大農產品進口國。[7]但與此同時,以糧食、棉花等為代表的部分大宗農產品卻庫存大增,大量“非必需進口”農產品進口,導致國內部分農產品庫存積壓嚴重。從農產品供給的角度來看,這是中國農業生產經營長期注重產量、規模,忽視特色、品質、效率,導致農產品供需錯位所引起的。在今天這樣的信息化時代,低端農產品滯銷、積壓往往是消費者“用腳投票”的結果,近年來全國各地的農產品“賣難”的案例,大多是因為片面追求規模,忽視消費需求引起的。而特色化、多樣化、精致化、品牌化的區域地標農產品卻不能滿足市場需求,即使是庫存積壓較重的稻米,那些在得天獨厚地理條件中造就的優質稻米從來就不愁銷路。從這一意義上說,“去庫存”就是要改變傳統保“溫飽”的數量增長模式,從適應需求、引領需求、創造需求出發,引導農產品供給結構重心向適應資源環境、更加契合消費者需要的區域地標產品轉變。
3.促進農民增收:地標產品最具增值潛力。眾所周知,當前農業生產成本的“地板”剛性抬升,而國際主要農產品價格延續下跌,并已經不同程度低于國內同類產品價格,中國農業正承受著農產品成本“地板”上升與價格“天花板”下壓的雙重擠壓。今天的農民是在市場經濟中進行公平競爭的市場主體,“誰來種地”問題的解決最終要依賴于農業效益的提高,有效應對這種雙重壓力,拓展農業發展空間,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目標。區域地標產品既具有有形產品的效用,也因其反映特定的地理環境、人文因素從而具有無形資產的價值,相對于普通的農產品具有更大的增值空間。尤其是如果注冊成為了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一般都會帶來產品大幅度的增值,并形成對整個區域農業的帶動效應,這已經為廣泛的實踐所證明。同時,由于區域地標產品只能在相同的水土、地貌、氣候的地域內生產,其標準化生產、產業鏈延伸、品牌打造都相對容易組織,可以節約產業化成本,并具有與其他產業相關聯的潛力,可以拓展農業功能,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因此是當前提升農業效益、增加農民收入的迫切需要。
四、區域地標品牌:農業結構調整的主攻方向
推進農業供給側改革的關鍵,就是實現農業發展的戰略轉型,由農產品規模化生產向農產品區域地標品牌化經營轉變,以扶持區域地標的農產品品牌作為農業結構調整的主攻方向。
1.優化農業區域結構:以區域地標品牌為導向。農業發展已經從產業時代邁入到產品時代,推進農業的區域化布局、專業化分工,在最適宜的地方培育最具優勢的農產品,成為農業結構調整的關鍵。在中國這樣地域廣闊、自然條件各異、農業地域特征鮮明的農業大國,農業區域結構布局必然要立足于不同區域的農業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和市場需求,以具有與生俱來的資源稀缺性、產品唯一性、品質獨特性和不可復制性的區域地標品牌為導向,優化農業的區域生產力布局,引導農產品向最適宜、最有優勢的區域集中,避免區域農業同質化惡性競爭,適應個性化消費時代市場需求。要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引導重點發展的具體農業產業,沿海經濟發達地區應以外向型、高科技農業為重點,著力培育附加值高的區域高效農業品牌;平原地區應充分發揮大宗農產品生產的地理優勢,促進種養結合并積極調整品種和品質結構,著力培育區域優質產品品牌;生態脆弱地區應重視大力發展節水農業、生態農業和特色農業,著力培育區域特色農業品牌;城市效區應圍繞拓展農業的多功能因地制宜發展都市農業,著力培育區域精致農業品牌。國家應發揮農業補貼、價格調控、金融支持、政策保險等政策手段的引導作用,鼓勵支持各地結合實際培育區域地標產品,壯大具有區域特色的農業主導產品和品牌,調整優化農業結構。同時,要加快建立農產品品牌目錄制度,創建區域農業公用品牌發展體系,強化對區域地標品牌的培育和保護,打響地域品牌名片。
2.優化農業品種結構:以農業資源環境為基準。農業品種結構決定著農產品的品質和特色,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農業的市場競爭力,培育適應市場需求的農業品種結構是農業結構調整的重要環節。應基于消費導向優化農業品種結構,農業資源配置由注重農產品的規模化向注重農產品的特色化轉變,大力開發農產品品種與地方氣候、土壤、水質條件相適應的地方名特優產品,注重對獨特資源、傳統工藝、農耕文化等的挖掘,扶持發展區域地標農產品品牌作為名特優產品的主攻方向,滿足消費結構升級的需要。要建立全國性和地方性農業資源與環境動態監測體系,開展農產品地理資源普查,立足對各地農業資源的分析評估推進農產品品種開發,選育、開發區域資源優勢明顯、適銷對路、有競爭力的區域地標農產品,推動形成各具特色的一縣(鄉)一品、一村一品的格局。同時,建立和完善特色農產品產地認證體系,促進優質特色農產品地理標識商標注冊,加強產權保護;完善科技服務體系,支持科研院所與縣鄉政府、農業經營主體開展科技合作,推進以企業、專業合作社等為主體的市場化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加強農業標準體系建設,完善農業投入品管理、產品分等分級、產地準出和質量追溯、貯運包裝等方面的標準,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大力發展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加快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尤其是加強縣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建設,保障區域地標農產品的質量和特色。
3.優化農業產業結構:以地標品牌經營為引領。以新模式、新技術、新思維引領農業發展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大趨勢,農村二三產業與農業融合發展迎來千載難逢的歷史機遇。推動傳統農業產業結構向一二三產業融合轉變,成為現代農業的新業態,是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必然要求。區別于大眾化的農產品,區域地標產品具有功能多元化、價值高端化、生產標準化、經營品牌化的先天優勢,是發展農業新業態的“領頭羊”。為此,要扶持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以地標產品為紐帶推進品牌化經營,尤其是以企業為龍頭加強對區域地標產品加工的引導,推進資源性產品向初加工、精深加工產品轉變,加大品牌營銷推介力度,著力打造一批“中國名牌”“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立足壯大地標產品品牌,支持建設一批與原料基地緊密銜接,集科研、加工、銷售于一體的現代農業園區,并著力打造多元化的電商平臺,促進農產品實體交易和電子商務有機融合,以此推動農業結構向全產業鏈調整。充分挖掘地標產品的歷史文化底蘊、民間工藝特色,將地標品牌經營與自然觀光、人文體驗、生態休閑等融為一體,引導發展傳承農耕文化、傳統民俗和民間藝術的休閑農業、觀光農業和鄉村旅游,形成多業態、多功能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提高農業的整體效益。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村經濟》2016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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