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以來,污染水體治理尤其是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已成為地方各級政府的工作重點。近些年,不少環保公司積極進入污染水體治理領域,將多種原理與技術運用到水污染治理工程中。但筆者調查發現,經過深入調查污染水體歷史與現狀,分析水質惡化原因,有針對性實施綜合治理的偏少。
對此,筆者認為,水體污染治理應針對其水體功能、水文條件、水質變化及惡化原因等情況,合理確定治理目標,實行綜合治理。
第一,控制外源污染,切實削減納污量。要結合水體水質超標的主要污染物,通過分析周邊主要的污染類型、污染行業等找準污染源,做到對癥下藥,采取點源達標治理和面源污染控制相結合的工程和管理措施。
工程措施主要是全流域各排污單位的達標治理、環水體的截污管網建設與污水集中處理。就城市湖泊而言,截污管網建設尤為重要,要提出高瞻遠矚的治理規劃,工程施工做到高標準、高投入,對城市新建區的排污管網切實執行雨污分流制,并保證工程進度超前于城市擴展進程,同時對已有的雨污合流制管網進行分流提質改造。當然,我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區存在較大差異,干旱少雨地區不必一律采取雨污分流制,可結合氣象資料選擇截流倍數得當的合流制。
管理措施主要是嚴格控制和科學利用污染水體周邊土地資源,杜絕過度開發;限制水污染型項目建設,徹底整治超標排污單位;全流域推行生態農業,水產養殖禁止投肥投餌,實行“人放天養”,科學引導農藥肥料的使用;倡導綠色生活,推廣無磷洗滌劑等。
第二,降解內源污染,有效轉出污染物。從短期、治標措施看,如果條件允許,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對污染水體換水,局部或整體清淤也較為多見。但從環保角度講,換水、清淤只是將污染物轉移,要視環境條件、污染類型而定,必須以不造成二次污染為前提。原則上,生活有機型污染水體不必選擇清淤,因為實際中自然水體在水質逐步改善的過程中,底泥沉積污染物存在動態變化,水體中污染物濃度降低后底泥沉積污染物可逐步釋放,底泥沉積污染物的量得以削減,雖然過程緩慢,但經濟又環保。
在長期、治本措施方面,普遍適用生物操縱理論,轉化、降解水體污染物,并盡可能地進行資源利用,決不可以將已污染的自然水體視為廢水處理,采用純化學原理的治理措施將會給水環境帶來毀滅性破壞。可有針對性地選擇生態安全性高的微生物制劑,定期定量投放于污染水體,借助其繁殖生長吸收營養元素(水體污染物),達到凈化水質的目的。微生物的耗氧性能非常重要,不宜選擇耗氧型菌種,以兼氧型菌種為宜。同時,在實施過程中,必須以目標水體的水來進行菌種培養、篩選、純化和增殖生產,使水溫、光照等多種參數切合自然環境,有效防止菌種投放后死亡、變異失效。采用仿生原理,在污染水體中布設特種仿生物,吸附微生物,也是一種實用措施。可視水體底床邊坡情況、水質改善程度等,適時選擇種植挺水、沉水、浮水植物。對黑臭水體,適當人工增氧,有利于水體污染物轉化,去除異味,但應以不攪動底泥為前提。
第三,恢復水體生態,實現永續發展。科學合理引入潔凈客水,連通水體使之活起來,有利于保持水環境質量。城市水體整治普遍采取這一措施,在保持水環境質量的同時,改善城市景觀,提升城市品位。在工程設計施工中需要注意的是,盡量不要采用人工剛性化的水體底床與岸坡,以保障其自凈功能。上述提到的種植挺水、沉水、浮水植物等措施是污染水體恢復生態平衡的主要措施,關鍵要結合區域水文氣候特征、受污染水體類型來合理選種,不宜盲目套用他處經驗,盡可能選擇當地土著物種。
作者單位:鐘瀚濤,湖南省和清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左花,湖南省有色金屬研究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環境報 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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