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浙江奉化清潭村為實證對象
編者按:政府作為社會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主體,其價值取向在于“管理即服務”,政府應當是服務型政府,它無需、也不能在古村落保護與開發工作中以利益為工作目標,而必須積極通過政策措施來為村莊的保護與開發工作提供便利和服務。
一、清潭村老房保護的現狀與規劃
今天計劃的調研村莊為深甽鎮清潭村。在下村之前,我們首先到深甽鎮政府,意圖從上級政府的角度來審視清潭村的保護開發工作。在副鎮長王瑞英的引薦下,我們得以同清潭村聯動干部、寧海森林溫泉省級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副主任俞啟兵見面。其時,俞啟兵正要到清潭村,就清潭村古戲臺等的文物單位的進一步維修計劃、消防排查等問題進行初查。在他的邀請下,我們與其同行至潭清村。
在檢查完清潭村雙枝廟戲臺的破損、消防狀況后,俞啟兵便迅速帶領我們前往清潭村老房筑群,逐一講解清潭村老房筑的破損情況。其間,俞啟兵向我們詳細介紹了村莊建筑的破損情況,我們驚訝于其對村中破損建筑情況之了解,以及其對破損建筑所做的縝密修復規劃。俞啟兵表示,他是出于對村莊老房筑的一片熱心才參與到此事中來,做這個事情實在是費力不討好,以前的村委班子對村莊保護沒怎么上心,工作也難開展,還好現在的新班子比較得力,做起事來相當扎實。另外,俞啟兵還說到,他在寧海縣城也有在做民宿,這些年來在其手中保留下來的老建筑不下50余棟。當我們問及是通過政府還是民間的力量來做此事時,他坦然說是通過民間力量。
應該說,清潭村的老房破損情況相較龍宮村尤甚,但在俞啟兵充滿自信和肯定的語氣里,我們似乎也覺得清潭村的老房毀損沒有龍宮村那么嚴重,修復工作也還是充滿了希望。此種感覺是基于俞啟兵對清潭村毀損老房的如數家珍和縝密修復計劃,這是我們在其他地方沒有看到過的。俞啟兵腳踏實地的工作風格尤其讓我們欣賞:就當前潭清村老房保護的困難而言,他認為當前清潭村老房保護工作的核心難題在于沒錢,在面對大面積的毀損老房之時,姍姍來遲的國家專項資金和上級政府撥款有如杯水車薪。但即便是這樣的情況,也要首先保證對那些毀損尚不過于嚴重的房屋的修葺用款,而不能一開始就把錢投到那些過于浩大的重建改造工作中去。因為在俞啟兵看來,村莊老房恢復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和“老新結合”兩項基本原則。“預防為主”較好理解,說的是恢復工作應以那些尚未倒塌的村莊老建筑為主,首先保住它們,再說對已經毀損房屋的修復重建工作;“新老結合”說的則是對村莊老建筑的修復工作,需要在借用新工藝、新方法上來完成。完全運用老法來建造或修復的房屋,不僅美觀性堪憂,實用性亦同樣缺乏。為了證明該觀點的正確性,俞啟兵特地翻出手機中存有的民居修復圖,以多幅不動外墻、但內部已完全用現代材料、方法改造的民居施工照片為佐證,表示唯有這樣的辦法才能真正實現村莊老建筑的維修重建。
在與俞啟兵的訪談過程中我們注意到,其反復強調的詞語是“修復”和“重建”。按我們之前的調研結論,傳統村落的保護和開發應是齊頭并進,不可偏廢其一,否則必定難以成功。但為何在俞啟兵這里,又只是強調“保護”的一面,而重點亦只在于對于老房的“修復”和“重建”?我們將此問題向俞啟兵提出,他的回答是:現在房子壞了、倒了,都沒人修,還談什么保護和開發?在他看來,他現在所做的工作,連“保護”和“開發”都算不上,而僅僅只能說是一種基礎性的前期性準備。俞啟兵有一整套關于清潭村老房保護開發的清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規劃,在他看來,清潭村老房保護開發的工作關鍵點在于“人”,也就是說,老房子最怕的是沒人。沒人的房子,即便蓋的、恢復的再好,也會很快出現問題。因此,老房子不僅要修,更重要的要讓(老房子)里面有人住。有人,房子就有了人氣,也才不會壞,也才有價值;房里沒有人,村子也就沒有人。搞旅游是讓別人來村里參觀、游覽,然后才能談消費,如果自己村子里面都沒有人,還怎么可能會有別人來村?因此,清潭村(老房)的保護開發,也要強調“以人為本”,不僅需要修復、重建有歷史文化價值的民居和建筑,更重要的是要讓這些民居有人住、建筑有人用。只有有了人,房子才能“活”,村子也才能有生氣。只有村子有活力,才有資格去談進一步的旅游開發。因之,千頭萬緒,首要的任務,還是得把損壞的房子修復過來。
二、清潭村老房保護工作的困難和問題
修復毀損的老房子,說起來簡單,但實際操作起來卻是困難重重。根據我們隨后與清潭村村長張文勇的訪談來看,當前清潭村破損老房的修復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兩方面困難:一是村民不支持,不配合;二是資金極度短缺。
清潭村目前的村莊老房修復思路是,受損老房由村里統一進行修復,相關費用支出由村委會全額承擔,修復后的老房產權仍屬于原住民,村委會會和村民簽訂修復房屋的長期租賃合同承租房屋,以便進行后續統一的開發管理(租賃期10年)。村民對村委會要租他們的老房子并無太多意見,但主要的疑慮在于怕會因為“公費”的維修而遭到“秋后算賬”,最終失去對老房子的房屋所有權。加之大多數有能力的村民都已搬離村子或者搬到新居(如分家后新建的房屋),老房子早已廢棄不用,因此也沒有太過強烈的維修欲望,甚至還有部分村民抵制維修,不愿村委會進入老屋進行維修。
資金短缺是清潭村老房修復所面臨的另一主要困難。按張文勇的說法,清潭村雖然有很多中小企業在此建廠,但村集體本身是沒有工廠的,村委會也沒有什么收入,老房修復的費用只能靠國家專項資金和上級政府撥款。歷史文化名村的300萬國家專項資金早就說有,但直到去年才到位。歷史文化名村批下來的時候村里房子的毀損還不太突出,拖到現在,已經到處都是倒掉的老房。另外,根據外面公司的測算,村里每修復一座“道地”(本地土語,四合院、三合院之意)的費用,基本都需要在千萬左右,現在村里一共有十幾座待修“道地”,300萬的專項資金在這龐大的修葺預算面前無異于是杯水車薪。但即便是這樣,俞主任和村委會還是首先列出四個點(即四處待修老房),準備拿專項資金對之進行修復。按俞啟兵的觀點,只有首先修好幾間房子,真正讓村民看清楚、想明白他們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辦法,村民才能真正打消疑慮,所以無論如何,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趕緊先修復房子。應該說,資金短缺不僅是清潭村村莊保護開發所面臨的現實困難,同時也是我們所調研的大部分村莊所需要面對的一個具有普遍性的共同困難。
在與張文勇的訪談過程中,一位為該村做村莊規劃的公司負責人來到村委會,他對我們的訪談內容很感興趣,主動參與了進來。當談及清潭村保護開發工作的困難時,他表示除了本文上述兩點之外,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就是村子的土地問題。潭清村多山地而少田地,已有的空閑土地又大多被企業租賃做廠房用地,導致現在新村規劃土地吃緊,幾無再可用的土地。該負責人指出,其實在很多村民心里,老房子又不好看,又不好住,如果有能力有機會的話,都會毫不猶豫地選擇拆新建舊,或者搬到居住條件更好的地方去。如果村子能給村民規劃足夠的新宅基地,那么村民的主動遷出是完全可能的。甚至說,如果村里能夠免費為村民提供新的宅基地,村民將老房的所有權交給村委會也并非不可能。現在的核心問題就是既沒有土地,老房子又不讓拆,只能修,村民自然重視老房的產權問題。如果能夠為村民提供的新的宅基地,那么起碼村民不支持、不配合村里維修改造老房的問題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化解的。
根據與俞啟兵、張文勇和公司負責人的以上訪談,我們將清潭村村莊保護開發過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難總結為以下三點:產權束縛、資金短缺和土地限制。張文勇和公司負責人表示認同(其時,俞啟兵已經返回鎮里)。
產權束縛主要是說當前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政策對清潭村老房保護的不利影響。村民改善自身居住條件的愿望是正當和合理的,但在“一戶一宅”政策背景下,村民老房保護與新房建設之間卻出現了難以調和的矛盾:老房保護要求村民不得對老房進行改造重建,修復也只能按原樣進行。村民想住明亮寬敞、干凈衛生的磚房,但“一戶一宅”卻使得他們一則不能對老房進行拆舊建新,二則無法對老房進行提質改造。張文勇和公司負責人認為,想要解決該產權問題,只有依靠政府撥款從村民手中收回老房產權。當然,想要村民放棄老房產權,前提是村里能給村民分配新的宅基地。這又涉及到土地不足的問題。
資金短缺主要是說當下清潭村用于老房維修的資金嚴重不足。張文勇認為,要化解資金難題,首先政策支持是必須的,上級政府應當進一步加大對村莊老房維修恢復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另外就是要想辦法拓寬籌資渠道,比如說通過向村民、向社會募集維修資金。關于向村民募集資金方面,張文勇特別提到一個具體的籌資方案,就是關于村民老房的維修資金,由村民負擔30%,村委會負擔70%,維修完成后由村民和村委會簽訂租賃合同,將勞務交由村委會統一管理開發,相關收益按約定股份比例進行分紅。關于向社會募集資金方面,主要就是允許社會第三方通過個人眾籌、公司開發等方式參與進對老房的維修開發,這就要求村子能為社會第三方提供收益點。
土地限制主要說的是當前可用于新村建設的土地緊張,村莊開發受限,進而影響到清潭村老房保護工作的開展。受制于耕地紅線和經營性建設用地審批等政策的嚴格管控,清潭村一直沒有能夠通過村莊新經營性用地的審批,加之村子地形、地勢影響,規劃新村建設的土地面積也很緊張。村里沒地,一是限制新村規劃,二是限制新分宅基地。村民要么到外地打工、荒廢老房,要么便只能繼續住在老房,任其破損而不做修理(修理必須恢復老房原貌,村民動力不足),從而也就進一步影響到清潭村老房保護工作的進行。公司負責人在這個問題上特別強調,目前清潭村土地的緊張已經嚴重影響到該村的未來發展,而要想解決土地資源緊張的問題,則只能寄希望于政府能夠基于村落保護的特殊狀況,對受保護的傳統村落予以土地政策方面的必要照顧。
三、對清潭村張家族長的訪談
隨后,我們還到村中老年協會,對該村張氏一族的族長進行了訪談。張姓是清潭村的大姓,姓張者占全村人口的95%,族長系該村張氏一族第三十一世子孫。張家族長告訴我們,清潭村張氏一族以耕讀傳世,祖上曾出過17位進士,傳到現在,一姓分七房,每一房都有自己的房長。房長和族長一樣,是按輩分、年紀自動產生的。族長現在更多的是一個名譽性稱號,除了保管族譜外也沒有什么實際要做的事。張家族長還特地到老年協會的保管室中拿出族譜共十二冊讓我們觀閱。
在組員給族譜拍照的當口,我們還就族譜的來源、效力等向張家族長進行了訪談。根據張家族長的說法,張家族譜最近一次修訂是在1997年,慣例是每25年修譜一次。祖傳下來的族譜在文革中遺失不少,現在的族譜是根據流傳下來的殘本、再結合七房家譜重新整理出來的。按從前的老規矩,每到年關,凡是在族譜上有名有姓的張家子嗣,都可以分得一張大餅,可惜這個規矩已經很多年沒執行了。張家族長認為,族譜是個“好東西”,因為通過這個東西“可以知道我們是從哪兒來的”。另外,關于村內糾紛一塊,張家族長還說,村里的日常瑣事、生活糾紛不少(說到這里,旁邊休息的一位老人還特地轉過身來,連連稱是),作為族長自己也管不了什么,因為村里“規矩壞掉了”,也“沒人再聽”他的話。一般村里遇到的大小糾紛,處理不了的統統會交給村委會去處理。我們問,如果讓族譜上的那些祖訓家規重新發揮作用好不好?張家族長說那自然是最好的,因為祖訓家規里面很多東西“都說的蠻對”,“按那些規矩來做事肯定不會有錯”。
四、行政機關在村莊保護開發工作中的重要性分析
經過近一天的調研,我們認為,清潭村與我們之前調研過的村莊相比,其最大的特點是正在于處于村莊老房保護工作的起始階段。所謂起始,即清潭村老房的保護工作尚處于規劃、籌資、準備階段,還未正式開工。在此一階段,我們可以發現行政機關、或者說是(上級)政府在村莊老房保護工作中的主導地位和重要作用。
在不涉及農村現有土地政策和新村建設規劃的前提下,其實當下清潭村老房保護(準備)工作面臨的最大困難就是資金短缺。關于清潭村老房保護資金短缺這一問題的由來,我們可以從三方面進行分析:一是政府要素。清潭村村集體本身是沒有什么錢的,而專項資金的姍姍來遲、上級政府的有限撥款共同制約了來自于財政性質的維修費用。二是社會要素。根據我們之前的調研結論,村莊保護與開發的向外“借力”在很大程度上不可避免的,但在村莊保護工作都尚未啟動的情況下,清潭村自然難以吸引社會力量的參與。三是村民要素,即村民通過集資方式修復老房。按張文勇的說法,村里曾有過嘗試,但村民是不愿意為修復老房集資捐款的。
從利益角度分析,一則村民無法從老房中得到利益,加之改善居住條件的愿望訴求,不愿修復老房自在情理之中;二則由于村中老房破敗的蕭條景象,村莊也缺乏足夠的利益賣點來吸引社會力量的進入。這個時候,想要讓村民愿意修老房、住老房,想要吸引社會力量的參與,老房就必須為村民和社會力量展示自身足夠的“賣點”。這個“賣點”在清潭村就是可為村民和社會力量帶切實來經濟收益的老房。能夠為社會力量所青睞的老房需要能夠落實產權、經營權等諸多條件,但最基本的前提是,有房。有房意味著村委會必須首先將毀壞掉的老房重建,并加以統一管理開發,一則吸引社會力量的進入,二則為村民起到一個“示范效應”——村里修復老房不是為了征收,而是要為村民和外來公司的合作打通道路,如此才能消弭村民對于村委會主動修復老房的諸多疑慮。按俞啟兵的說法也就是——“首先得有東西,然后才能說是讓別人來挑挑揀揀。”
在無法通過村民和社會力量渠道募集到村莊老房維修資金的情況下,來自政府的資金支持就顯得尤為重要。清潭村的情況已經證明了在村莊保護開發的初期階段,政府力量對于村莊保護開發工作的重要作用。在村莊保護開發的初始階段,政府必須主動建立吸引村民和社會力量的利益關鍵點。村民和社會力量需要從村莊(老房)中得到利益,如此他們才能有動力繼續生活在村莊、為村莊的發展貢獻力量。但是,政府作為社會公共服務的提供者和管理者,其無需、也不能以對村莊的保護開發中的利益為工作目標,而是需要明確自身職權定位,積極通過政策措施來為村莊的保護開發工作提供便利。在法治語境下,此即要求通過制度化的辦法來規范行政機關在村莊保護開發、尤其是保護開發初期階段的相關行為活動。通俗來講也就是說,對村莊的保護開發工作,政府不僅要予以必要的資金支持,更重要的是這種資金支持還需要以規范的辦法來落實,形成一套制度化辦法,這樣才能更加積極、有效地對村莊老房進行保護和開發。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南大學中國村落文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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