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國務院印發了《“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提出要創新扶貧資源動員機制,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社會組織與企業合作等模式,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此外,國家發改委等部門也在發布的電商扶貧、光伏扶貧等相關文件中鼓勵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推進扶貧開發。這一系列相關文件,為貧困地區發展PPP項目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也為新形勢下推進脫貧攻堅提供了新思路。
PPP模式為貧困地區破解資金缺口與財政壓力的矛盾提供了有效途徑。投資是地區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貧困地區更不例外。總體來看,貧困地區普遍面臨基礎設施落后、基本服務供給不足、市場發育水平低、產業發展滯后、觀念守舊、就業增收困難等一系列瓶頸制約。破除制約、補齊短板需要巨量資本投入帶動,現實是貧困地區財力薄弱,中央及地方支出規模相對于資金需求無異于杯水車薪,而過度依賴財政扶貧資金,一方面財政無力全部承擔,另一方面不利于貧困地區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必須充分發揮政府、市場和社會協同作用,發揮社會資本優勢,彌補財政扶貧資金缺口,同時匯聚資金、政策、資源、科技、管理、勞動力等一切要素,形成脫貧攻堅的強大合力。這些恰恰是PPP模式的優勢所在,在投資領域采用PPP模式有助于創新融資方式,加快投融資體制改革,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撬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有助于減少財政支出壓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有效供給,同時激發市場活力。
PPP模式的發展為推進脫貧攻堅提供了有益借鑒,推動了扶貧開發探索和實踐。2013年以來,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政策,大力推行PPP模式,PPP項目在市政工程、交通運輸、生態環保、農業、旅游等諸多領域獲得迅猛發展。截至2016年12月底,PPP項目共計11260個,投資額13.5萬億元。其中,已簽約落地1351個,投資額2.2萬億元,國有資本、民營資本以及國外資本參與其中。PPP項目的成功推廣為其引入扶貧領域積累了經驗。近年來,依托PPP模式的內在機制優勢,為破解資金需求與財政困難的現實問題,一些地區在扶貧開發中開始探索并推廣PPP模式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易地扶貧搬遷方面,一些地區政府聯合社會資本,通過建設大型多功能綜合社區安置貧困人群,并通過發展社區服務業推進脫貧增收,同時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在產業扶貧方面,一些地區通過土地流轉與合作經營方式發展特色種養殖業,還有的地區立足本地旅游資源優勢,引入相關社會資本參與發展鄉村旅游業,尤其在光伏扶貧方面,各級政府鼓勵開展光伏扶貧,增加貧困地區和人群的資產收益,一些地區光伏扶貧試點已取得成效。
創新扶貧機制,積極推廣PPP模式。面對扶貧開發的新形勢,積極創新扶貧機制,使政府主導扶貧向政府與社會資本協同扶貧轉變,即要充分依托PPP模式的內在特征與運作機制,有效整合社會資本投資與貧困地區資本需求,集聚社會資本參與扶貧,提升扶貧效率,切實增強貧困地區自我發展能力。
1.完善PPP扶貧開發機制。PPP模式扶貧的初步實踐已展現出巨大發展潛力,要因勢利導為推進PPP扶貧提供完善的機制保障。一方面,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和風險共擔機制,加快完善PPP相關法律法規,積極培育政府契約精神,為PPP項目發展提供有利環境;另一方面,具體到扶貧領域,要充分重視PPP模式的扶貧優勢效應,要完善面向貧困地區的差別化PPP項目政策,在入庫審批、項目用地、稅收減免、財政獎補、收費運營等方面提供一攬子配套優惠政策支持,尤其針對項目融資難的問題,要充分發揮開發性、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同時有效撬動商業性金融,為項目融資提供便利,切實構建起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
2.積極促進PPP項目投資主體多元化。根據財政部PPP中心統計,截至2016年12月末,落地示范項目簽約社會資本共419家,其中民營資本占比39%,國有資本占比55%。基于資金實力及金融資源支配能力,國企參與PPP項目具有優勢,應充分發揮國企投資PPP扶貧項目的作用,同時要提高包括民營資本在內的其他社會資本(如社會企業、國際機構等)投資參與PPP項目的積極性。在政府合理分擔風險和讓渡商業利益的基礎上,積極探索社會資本的多樣化退出途徑,減少投資主體的后顧之憂。
3.采用PPP模式要因地制宜。PPP模式助力脫貧攻堅還處于探索階段,而且一般情況下PPP入庫項目應滿足價格調整機制相對靈活、市場化程度較高的要求,因此采用PPP模式應積極支持但要謹慎推廣,要立足于當地資源稟賦或產業基礎。例如,邊境貧困地區要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推進完善沿邊基礎設施,利用社會資本探索建設邊境、跨境經濟合作區,發展邊境貿易;在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利用社會資本開發紅色旅游、特色文化等旅游資源;在水電及礦產資源豐富地區,引入社會資本促進資源開發,推進資產收益扶貧;“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可引入社會資本統籌開展人口安置、社區建設和生態修復工作。
2015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扶貧開發工作上提出了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硬任務。實現既定脫貧目標,時間緊,任務重,困難多。同時,我們應該明確,貧困地區人口按期邁過貧困線并非意味著扶貧開發任務的終結,要避免“唯貧困線論”,防止通過加大財政轉移支付提高貧困人口的短期經濟收入,造成“數字脫貧”的假象。貧困地區和人群脫貧摘帽后,要徹底脫離低水平發展陷阱,須全面提升貧困地區和人口自我發展能力。要積極探索推進PPP扶貧的新路徑,切實解決貧困地區發展的資金與財政難題,增強貧困地區經濟發展的活力和動力,使貧困地區整體進入內生性、協調性、持續性發展軌道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 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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