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是微觀發展經濟學長期探討的核心課題之一。研究家庭如何擺脫貧困、提高收入、改善生活水平之于微觀發展經濟學,就如同研究經濟體如何發展生產力、提高經濟增速、實現富裕之于宏觀發展經濟學一樣重要。數十年來,試圖度量貧困程度,解釋貧困成因的理論層出不窮。從本周開始的“貧困陷阱”專題將陸續詳解四篇有代表性的文章。它們從不同的角度闡述了一個較為新穎的貧困理論 — 貧困陷阱(poverty trap)理論。該理論強調了貧困的動態演進,引領了一系列實證分析。本期介紹的文章正是貧困陷阱理論的奠基之作。
不少關于貧困的研究都著力于定義和識別正處于貧困狀態的個體,或者度量貧困的程度。這類研究的短處是,它們只能探討某一時間點上的貧困,而不能研究貧困的演變趨勢。實際上,一個更加有意思的問題是:誰更有可能延續貧困的狀態(remain poor into the future)?
暫時性的貧困(transitory poverty)和結構性的貧困(structural poverty)有截然不同的福利和政策含義。暫時性的貧困常常是由于一時的災害造成的。假以時日,暫時性陷入貧困的個體可以自行恢復到較高的收入水平。而結構性貧困的個體則沒有能力自行提高其收入。時間過得越久,其生活水平甚至會越糟。
第一代度量貧困的范式采用靜態視角(static),并不對這兩類貧困加以區分。衡量貧困的標準就是收入或者消費的即時水平。該類研究也往往只使用截面數據。第二代度量貧困的范式引入了動態的觀念。通過分析面板數據,研究者可以觀察到個體在陷入和擺脫貧困狀態間的變動。不過,這種研究仍然無法確認,一個擺脫了貧困的個體究竟是因為“運氣好”在某個時期暫時性擺脫了貧困,還是該個體成功達到了一個更高的收入水平。
第三代范式引入了靜態資產性貧困的概念(asset poverty)。這就是說,假如個體的資產,包括物資和人力資產,超越了一定水平(即資產性貧困線,asset poverty line),個體就不會陷入結構性貧困。所以,衡量個體是否貧困的不是其收入或消費的水平,而是其資產存量的水平。
這種基于資產的范式(asset-based approach)大大地推進了研究者對于貧困的認知。美中不足的是,該范式仍然不能預測某個體的收入水平將如何在時間上演變:目前資產低于資產貧困線的個體有機會積累資產從而擺脫貧困嗎?鑒于此,Carter 和Barrett 提出了第四代度量貧困的范式,即以動態資產貧困臨界值(dynamic asset poverty threshold)為標準來判斷個體是否會陷入結構性貧困。
該理論的基本邏輯如下圖所示。不同的資產水平意味著不同的生產曲線。當生產資料累計到一定程度(A*L 點),生產的規?;貓髸幸粋€躍升,將該個體送往一個更高的效用均衡點(U*H)。反之,資產不足的個體只能進行回報率較低的生產,維持一個低水平的效用(U*L)。假設個體的資產不太低(不低于A*點),那么在動態模型中,該個體猶有機會從通過暫時節衣縮食將資產積累到 AL 點以上。如果個體的資產連 A*點都達不到,他會掉入貧困陷阱,勉力維持低水平的收入,而難以靠自己的力量脫貧。
作者回顧了一系列和動態資產貧困臨界值相關的實證分析,并且分析了實證研究面臨的挑戰。在結尾處,作者強調了貧困陷阱理論和資產性貧困的范式對于政策制定的重要意義。扶貧政策需要關注貧困者的資產保有量,并且著力從增加其資產的角度長期地消減貧困。
(原文網址:http://www.tandfonline.com/doi/abs/10.1080/00220380500405261 )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經好文章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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