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是中國社會的基礎和主體。費孝通先生在其經典著作《鄉土中國》中,開篇即提出:“從基層上看,中國社會是鄉土性的。”梁漱溟先生也曾指出,中國的文化、法制、禮俗、工商業等,無不“從鄉村而來,又為鄉村而設”。鄉村是中國傳統倫理精神形成和孕育的基本單位。從一定意義上說,家庭和鄉村,構成了中國倫理精神的兩大源泉。
基于對中國社會這種“鄉土性”的認識,自十九世紀末開始,中國鄉村社會在得到各方人士重視的同時,也日漸成為學術關注的對象。20世紀,鄉村研究始終是我國學界的中心課題,吸引了社會學、經濟學、人類學、歷史學等眾多學科的探討。比較而言,倫理視角下的鄉村研究無論從深度和廣度上說都顯得相當薄弱,幾近闕如。以至于可以說,在整個20世紀,鄉村似乎成了我國倫理學研究中“被遺忘的角落”。或者說,在眾多學科紛紛走進“鄉土”的時候,與中國鄉村社會本應有著最密切的學術關聯的倫理學卻選擇了一條離棄“鄉土”的“現代化之路”。
緣于此,自2004年開始,我逐漸聚焦于倫理視角下的中國鄉村研究,并在 2007年出版了第一部專著《鄉土倫理——一種跨學科視野中的“地方性道德知識”探究》(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在該書中,我以蘇南這一獨特的區域為典型,管窺中國鄉村社會獨特的倫理關系和道德生活樣式。借用費孝通先生對中國社會的“鄉土性”概括,我將這種具有“鄉土”特色的中國鄉村倫理稱為“鄉土倫理”。易而言之,鄉土倫理的基本形態和特征是基于“鄉土中國”之鄉土特性的。無論是勤勉重農的生產理念,還是信任互助的人際交往,抑或是村規民約的制度設置,鄉土倫理都顯示出封閉、穩固和平衡的基本特征。也正是此種契合了“鄉土中國”特征的“鄉土倫理”,維系著傳統鄉土社會的秩序。
在研究和寫作過程中,我也日漸感受到中國鄉村在市場經濟和全球化背景下發生的巨大變化,并在一種強烈的學術興奮感驅使下確定了自己的后續研究——將視線轉向更加廣闊的空間,探究轉型期的中國鄉村倫理問題。2011年,我以“社會轉型期的中國鄉村倫理問題研究”為選題,申報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并獲得立項。
不過,項目啟動后,我越來越強烈地感受到這一研究面臨的困難和壓力。一是田野調查工作的艱巨性。轉型期的中國鄉村倫理問題研究,應當選擇地處不同區域的多個不同規模、類型的村莊開展田野調查,并在此基礎上進行比較研究。然而,實地調查工作在時間、人員、精力等各方面的可行性,使得田野工作只能局限于少量的村莊個案,這顯然難以充分反映中國鄉村社會的地域差異性,也無法成為判斷和應對中國鄉村倫理問題的充分論據。二是面臨問題的復雜性。伴隨著傳統的“鄉土中國”向“新鄉土中國”的轉變,中國鄉村社會的倫理關系和道德生活究竟出現了何種變化?與之相對應的既不失鄉土本色又蘊涵現代價值的“新鄉土倫理”如何生成?這其中蘊涵的“問題”的復雜性,顯然難以通過一個課題的研究完整地呈現、闡釋并解決。由此,轉型期的中國鄉村倫理問題研究似乎成了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課題立項初期的興奮感在其后更多地被一種完成課題的焦慮和壓力所取代。
所幸的是,2012年暑假,我帶領調研團隊先后赴貴州朗利村和河南扁擔趙村進行了田野調查。也正是在兩個村莊的田野工作中,我重新拾獲了久違的學術興奮感,也在與訪談對象和課題組成員的交流中捕捉到了大量的靈感和火花。田野工作不僅為我提供了鮮活的數據和訪談資料,更讓我找到了這一研究的某種“捷徑”,即:把研究的重點放在轉型期中國鄉村倫理的“問題”及這些問題的解決路徑的探究上。在其后的課題研究中,我不再將構建一個系統完整的鄉村倫理理論體系作為課題的研究目標,而是立足于對“什么問題”、“問題何以產生”、“問題如何解決”的思考和分析。易而言之,作為課題研究的成果,本書所涉及的,是轉型期中國鄉村倫理關系和道德生活變化中若干值得關注的重點問題,如:鄉村倫理共同體的式微與重建、農民行為選擇的倫理沖突與化解、鄉村分配倫理問題、鄉村人際信任問題、鄉村道德權威問題、鄉村禮治秩序和法治秩序的關系問題、城鄉公平問題,等等。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以農業的工業技術化、農村的城鎮化和農民的流動性、市民化為基本內容的農村改革進程,極大地改變了中國鄉村社會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也引發了鄉村倫理關系和農民道德觀念的變遷。可以說,今天的中國鄉村社會較之傳統鄉土社會已發生了質的變化,出現了一系列新的特征。其一,作為傳統鄉土社會主導關系的血緣與地緣關系受到沖擊。其二,農民的分層導致差序格局被突破。其三,人際交往不再局限于自然的聚居村落所產生的熟人社會,社會關系開始向村落間及更廣范圍發展。與之相對應,鄉村倫理關系和道德生活出現了新的變化。敢于冒險、開拓創新、求富爭先的現代經濟理性意識,在相當程度上改變了傳統鄉土倫理勤勉重農的價值取向;鄉村人際關系的理性化程度逐漸提高,農民信用意識、契約意識、責任意識得以萌生并日漸增強,從而為傳統鄉土社會信任互助的交往倫理注入了新的內容;農民的法律意識、自我意識、權利意識逐步強化,對法律條文的認同感和踐行度逐漸提升,傳統村規民約的道德感召力和約束力則日漸式微。
鑒于“鄉土中國”在市場經濟和全球化的背景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有學者提出了“新鄉土中國”這一概念。事實上,我們不難從縱向的時間維度上理解,“新鄉土中國”之“新”,在于較之中國傳統鄉村社會生產、生活方式的封閉性和穩定性,今天的中國鄉村已然呈現的開放性和市場性特征。同時,我們也不難從橫向的空間維度上發現,較之城市的市場化和現代化程度,中國鄉村社會仍然在生產、交換(交往)、分配、消費等方面保留著大量并未在現代市場經濟浪潮沖刷中完全喪失的“鄉土本色”,這也正是“新鄉土中國”仍有“鄉土”之謂的原因所在。簡言之,“新鄉土中國”是一個“現代性的鄉土社會”。
由是觀之,當我們強調倫理“回到”鄉村時,需要首先明晰的是:回到何種鄉村?以何種倫理回到這樣的鄉村?倫理又如何回到此種鄉村?面對轉型期中國鄉村工業化、市場化進程的加快,我們已然無法回到費孝通先生所說的“鄉土中國”,而似乎只能感慨“故鄉不再是故鄉”,感懷無以維系的鄉愁,或是發出張愛玲式的感嘆——“我們回不去了”!轉型期的中國鄉村社會,從倫理視角看,根植于傳統鄉村社會生產、生活和交往方式的“鄉土倫理”逐漸“退場”,而與當前鄉村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倫理文化尚未建構并“出場”,由此產生的鄉村社會倫理“缺場”現象,是造成諸多問題的倫理文化根源。筆者以為,實現鄉土倫理的現代轉型,建構具有中國特色的新鄉土倫理,其關鍵點有二:一是尋求鄉土倫理之“歷史之根”與“現代之源”的成功嫁接;二是實現鄉土倫理之“地方性知識”與“普適性意義”的有效整合。如果說,鄉土倫理是在封閉和穩固中實現自身的平衡,并以此成為傳統鄉土社會的倫理根基,那么,新鄉土倫理則應順應開放和變革的時代背景實現一種“動態平衡”。換言之,新鄉土倫理絕不是某些一成不變的倫理范式或道德規范,而是在不斷借鑒和融合現代理念和其他“地方性道德知識”中先進成分的基礎上實現自身倫理文化的提升與優化。唯此,新鄉土倫理方能既顯其“新”之內涵,又不失其“鄉土”之本色,也才能真正成為轉型期中國社會新的倫理精神源泉。
《新鄉土倫理——社會轉型期的中國鄉村倫理問題研究》一書,正是筆者在多年來中國鄉村倫理的研究中,對“倫理如何‘回到’鄉村?”這一問題的思考。在本書出版的過程中,我申報的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中國鄉村倫理研究”獲批立項,也使我對中國鄉村倫理更加系統完整的研究成為一個必須完成的任務。因此,本書與其說是課題研究的“完成”,毋寧說是我和田野工作團隊進一步系統和全面地研究中國鄉村倫理的又一次“準備”。不過,這一“準備”的過程,也讓我更加堅定自己的學術方向和道路:走進鄉土,貼近農民,是理解中國社會倫理關系和道德狀況的根本。
作者王露璐,南京師范大學學科建設處處長,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重大招標項目“中國鄉村倫理研究”首席專家。兼任中國倫理學會常務理事,中國倫理學會青年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倫理學會經濟倫理學專業委員會秘書長,江蘇省倫理學會常務理事。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博覽群書》2017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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