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社會是中國社會演變的源頭和基礎,基于“熟人社會”基礎之上的鄉村倫理體系直接奠定了現代中國社會倫理的基本底色。只有了解鄉土中國,才能真正懂現代中國。但是,在城市化背景之下,鄉村作為一個倫理共同體的事實在不斷地面臨諸多新情況,尤其是鄉村社會所倚賴的血緣、地緣為前提的倫理觀念體系遭遇到了挑戰,需要以與時俱進的眼光和態度來審視傳統鄉村倫理共同體所面臨的新情況。
一、城市化背景下鄉村倫理共同體的變遷
傳統中國鄉村社會是一個以血緣、地緣為紐帶的社會共同體,村民在此共同體之內進行社會交往,逐漸發展出一套完整的鄉村倫理體系,村民之間也逐漸形成一個穩定的倫理共同體。在此共同體之內,村民不僅能夠滿足生活中的絕大部分的利益需求、情感需求和交往需求,同時也能獲得處理村民關系的道德規范和倫理原則,所以鄉村倫理共同體也是利益共同體、情感共同體和道德共同體。此種倫理共同體能夠實現某種程度的自治,自治的依據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法律條文,而是一套基于公序良俗之上的禮制,它不是基于現代意義上的法律權利與權力規則,而是村民之間在日常交往過程中形成的約定俗成,它的形成預設了一系列的倫理觀念為前提,如尊老愛幼、敦親睦鄰、禮尚往來等。同時,它的運行依賴于一種倫理秩序,如費孝通先生所講的,以血緣和地緣的親疏遠近從中心向邊緣遞減的差序格局。這套禮制維系了傳統鄉村作為倫理共同體的穩定和運行,前提條件是建立在一個基于血緣和地緣基礎之上的“熟人社會”,一旦這個前提條件遭遇挑戰,那鄉村倫理共同體的穩定性必然面臨新情況。
在中國社會全面走向現代化的背景下,一些現代元素不可避免地滲入鄉村社會,尤其是與傳統鄉村社會格格不入的現代觀念,如法治觀念、權利意識、致富理念、規則意識、公平公正價值等,傳統鄉村社會基于血緣和地緣基礎之上形成的倫理秩序遭遇到了挑戰,這種挑戰主要是觀念價值意義上的,傳統鄉村倫理共同體所面臨的挑戰也是規則和制度以上的,而非立馬面臨解體的風險。但是在中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之后,大量農村人員離開原有的鄉村而進入城市務工,伴隨而來的是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原來基于血緣和地緣之上的鄉村社會遭遇直接的挑戰,鄉村只留下老弱婦孺人群,維系原有倫理共同體的紐帶也逐漸被弱化,但在第一代外出務工的農民身上依然保有傳統的倫理觀念,第一代農民工并未因為離開鄉村而失去鄉土觀念,他們因為從小在農村長大而不會直接挑戰傳統的倫理觀念,只是同時接受到了來自城市社會的諸多觀念。
但是,隨著農民工的后代所出生長環境迥然不同于父輩,甚至很多農二代、農三代出生或成長在城市,他們的鄉土觀念已逐漸淡化,他們對農村倫理共同體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已大幅弱化。尤其是在國家出臺推進新型城鎮化戰略的背景之下,加快外出務工人員從農民向市民的轉化,同時出臺了一系列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教育配套措施,外出務工人員開始選擇在城市購房定居,甚至選擇在省外城市定居。外出務工人員選擇回鄉的時間和次數必然會逐步減少,外出務工人員參與鄉村共同事務的機會也逐步減少,尤其是發生像傳統鄉村社會中的互助合作、鄰里相親、互通有無的可能性在逐漸下降,由此帶來的結果是鄉村作為一個倫理共同體的載體在逐漸式微,因為村民在不斷地流失,鄉村倫理的踐行者在減少,鄉村倫理共同體的規模在萎縮,鄉村社會作為傳統意義上的倫理共同體面臨瓦解的風險。
二、城市化背景下鄉村倫理共同體的挑戰
傳統鄉村社會基于血緣和地緣來發展社會關系,并因此形成長幼有序、尊老孝親、敦親睦鄰的倫理秩序,在這一秩序中,對人際關系起決定性作用的是宗法禮制,它一方面規定了鄉村社會成員的倫理義務,包括敬老尊老、服從長輩,另一方面也為鄉村社會成員提供了幫助支持,讓單個成員在面臨生產、生活的困難時能夠獲得親人或老鄉的幫助,比如當農民在農業生產過程中缺勞動力、生產資料或農業知識技能時,都能在親鄰之中獲得幫助,當農民之間產生矛盾糾紛時,家族或村里的長輩會有人出來充當評理者,等等。傳統鄉村社會的禮制之所以能夠保持穩定的效力,某種程度上是因為傳統鄉村社會是一個熟人社會和封閉式社會,每個人在宗法禮制面前都是必須是服從者,如果有人直接挑戰這一倫理秩序,那必然遭遇到共同體其余成員的排斥,這對于任何想繼續生活在這一共同體中的村民來說,都是難以承受的代價。但是,當城市化的進程把村民帶離農村社會時,進入城市的村民必定能接觸到現代社會價值觀念,同時就會發現自己原處的鄉村社會存在諸多的不合理價值觀念。
長期生活在城市社會的外出務工人員必定能感受到人與人之間的糾紛不是由某個德高望重的長輩來裁斷,而是由法律或現代道德來決定,而且在人與人發生糾紛時,每個人都可以為捍衛自己的權利或利益而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這對于傳統鄉村倫理共同體來說無疑是一大挑戰,當村民之間發生矛盾糾紛時,原來村里承擔評理者的“先賢”已不再具有權威,即使他愿意出來發布評斷意見,那也不能要求任何一方必須聽從自己的評斷,傳統鄉村社會存在的宗法禮制不再具有強制性或約束力,而逐漸成為基于村民自愿履行的道德義務。同時,長期外出務工的村民已逐漸遠離了農業生產活動,也長期不生活在農村社會,對于需要獲得其他村民幫助的程度大大降低,傳統鄉村社會所秉持的敦親睦鄰、互助合作的倫理義務已逐漸式微,村民之間進行互助友愛的機會大為降低,所剩無幾的倫理義務可能表現在參與同村同宗人員婚喪嫁娶活動,傳統鄉村社會作為倫理共同體的角色被大幅弱化。另外,在傳統鄉村社會中,互相串門被認為是鄰里關系融洽的表現,在公眾場所打聽或議論鄰里家長里短被理解為理所當然,但長期在外務工的農民逐漸接受了私人生活的邊界概念,每個人不應該隨意闖入他人的私人住宅,也不應該隨意打聽或議論他人的私人事情,當外出民工回到家鄉后,有意或無意地減少與同村人員之間互相串門的次數,也有意克制在公共場所打聽或議論他人事物,這些現代社會的群己邊界觀念對傳統鄉村倫理共同體來說是一種挑戰,因為傳統鄉村倫理是建立在熱絡的社會交往之上,個人和公共的邊界相對模糊,而且個人的隱私范圍是相對有限的,所以城市化背景下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模式,這對傳統鄉村倫理共同體來說帶來的是冷漠感、疏離感。
真正對傳統鄉村倫理共同體構成危機的是農村的空心化問題,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進入了新階段,大量的農村人口在城市購買商品房,長時間居住在城市,偶爾回到農村看望長輩親友。尤其是新型城鎮化成為國家的發展戰略后,表明深度城市化已經是不可避免的趨勢,政府會在制度層面讓在在城市務工的農民逐步轉為市民,并提供和市民一樣的社會福利待遇,這無疑會加快農村人口向城市的轉移速度。這一趨勢對鄉村倫理共同體來說無疑是個重大挑戰,首先,隨著農村人口的大量外移,農村人口的急劇萎縮,鄉村倫理共同體的規模也相應地在萎縮,很多傳統鄉村社會的倫理生活和倫理義務都很難開展,比如祠堂、宗廟的祭祀活動,婚喪嫁娶的舉辦活動,整理環境的義務勞動,鄉村建設的規劃討論等。其次,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員生活在城市,尤其他們的后代在城市出生和成長,他們和同村鄉親之間逐漸變得陌生,而傳統鄉村社會是一個熟人社會,只有在熟人社會才會形成長幼尊卑、禮尚往來、互通有無的倫理秩序。而一旦農村社會從熟人社會進入“半熟人社會”,甚至陌生人社會,那傳統的倫理秩序必然面臨解體的風險。隨著大量農村青年很早外出上學、工作和生活,尤其是在外出生和成長的農二代,當特定節假日返回鄉村社會時,不但對傳統鄉村社會的倫理觀念知之甚少,而且連同村同宗同族的人員都認不全,更不用說對鄰里鄉親之間的輩分、淵源及其禮儀了解甚少,這些偶爾回到鄉村社會的“農二代”“農三代”對于鄉村倫理共同體來說已經不能算是成員,而在某個意義上來說是“客人”。
三、城市化背景下鄉村倫理共同體的轉型
倫理從本義上來講,是一群人在某個地方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倫常世界,這一倫常世界包含人倫之理和處理人倫關系的道德體系,它的產生基于共同生產生活基礎之上的社會關系,所以任何倫理體系或倫理秩序的產生都是根植于某個固定的生活共同體,共同體成員之間會根據共同的倫理原則來處理彼此之間的關系。傳統鄉村社會作為一個長期生活在一起的熟人群體,逐漸會產生出對群體成員有約束力的倫理觀念、價值或原則,這些倫理觀念、價值或觀念也必定符合村民自身的生產生活現實,兩者之間的一致性是鄉村倫理共同體具有穩定性的重要條件。當鄉村成員的生產生活發生了變化,或者脫離了原有的生產生活方式,那原有的鄉村倫理體系和村民的生活之間必然存在張力,要么變革鄉村倫理中的某些內容,讓它適應村民的新生活方式,要么要求村民回到原有的生活方式,繼續堅守原有的倫理觀念。毫無疑問,現實的經驗告訴我們,只有第一種情形才具有現實可行性,只有不斷變革原有的鄉村倫理體系中的內容,才能讓它在村民的生活中繼續發揮著影響,鄉村倫理共同體才能繼續維持住。
在城市化背景之下,農村人員大量進入城市工作、學習、生活、定居等,外出鄉村人員的生產生活方式已完全不同于傳統的鄉村社會,外出村民在自己生產生活中所遵循的倫理原則也不同于以血緣地緣為基礎的鄉村倫理,現代社會的道德觀念和倫理意識已成為外出村民生活中的主導性觀念,尤其平等觀念和權利意識成為外出村民的共同原則,當村民回到農村后,鄉村社會原有的礙于面子、服從長輩、尊卑有序、輩分分明、人情來往等倫理原則已讓年輕村民無所適從、勉為其難。尤其在村民之間發展利益沖突時,原有鄉村倫理會要求礙于長輩身份、家族勢力、人情面子等因素而讓弱勢一方選擇退讓,而不直接援引法律法規,這無疑會引起農村年輕人的反感,他們會對原有的鄉村倫理共同體避而遠之。所以,鄉村倫理共同體需要進行自身的變革,變革不合現代生活方式的內容規定,接受現代法律觀念和道德觀念作為鄉村倫理的一部分。但是,這種變革不是對過去傳統倫理內容的全盤否定,而且事實上也不可能真正地能被否定掉,因為鄉村倫理觀念在某種程度上已經作為文化因子流淌在每個鄉村成員的血緣之中了。鄉村倫理共同體要承認和接受城市化已是不可避免的歷史趨勢這一事實,需要主動關心外出的鄉村成員,積極接納外出成員身上合理的觀念,盡量讓鄉村倫理內容體系實現動態性的革新,以使適應村民的現代生活方式。
面對村民不斷移居城市,甚至省外的城市這一現實,鄉村倫理共同體遭遇的不僅是觀念和價值層面的危機,而是能否存續的危機,尤其是隨著外出定居村民的后代在城市出生和成長,他們對鄉土社會感到陌生和隔離,偶爾回到他們父輩或祖輩的出生地,只是作為“過客”的身份來看待農村發生的一切事情,村民之間的交往變得艱難。在此種情況之下,既然原有基于共同生活空間的村民交往難以為繼,那鄉村倫理共同體也應該接納現代社會的交往方式,不再拘泥于同一空間或地域的交往,而可以借助現代網絡技術手段,組織身處不同地域的村民建立虛擬的網絡空間,通過現代網絡聯系方式來加強彼此之間的聯系和溝通,如微信群、QQ群等,在本地的村民要積極分享家鄉的信息和變化,在外的村民要關心家鄉和鄉親的情況,在虛擬空間中也要推舉出公正無私、具有奉獻精神的現代“賢達”,有他來組織村民制定村民之間的倫理規則,號召村民參與家鄉集體活動,引領著村民踴躍相助家鄉的建設發展。通過利用現代網絡技術手段,鄉村倫理共同體不再拘泥于傳統的固定地域模式,而是可以轉型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鄉村倫理共同體模式,讓鄉村倫理共同體在城市化進程中也能不斷找到自己存在和發展的途徑。
(作者系湖南師范大學中華倫理文明研究中心、湖南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哲學系講師;來源:《中國鄉村發現》2024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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